花垣縣芙蓉學校是公辦獨立完全小學,位於城南縣檢察院對面,交通便利,環境清幽。學校投資1.7億元,佔地61畝,建築面積18000平方米,設24個班級、1080個學位,配置室內體育館、田徑場、計算機室、音樂室、美術室、舞蹈室、書法教室、智慧雲課堂、科學實驗室、勞技室、錄播室、語音室、心理諮詢室及現代化教學設施。
花垣縣芙蓉學校全景圖
花垣縣芙蓉學校秉持「德育為先、全面發展」的辦學理念,圍繞「學會做人、學會做事、學會學習」的教學目標,從全縣選調優秀骨幹教師,讓孩子充分享受先進、優質的教育資源,為孩子學習成長保駕護航。
歡迎家長朋友們前來參觀,歡迎孩子們到花垣縣芙蓉學校成長成才!
一、招生計劃。2020年秋,花垣縣芙蓉學校一年級招生學位數200個,開設4個班。
二、招生對象。年滿6周歲(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且符合就讀條件的適齡兒童。
三、招生範圍。享受教育優待政策的適齡兒童;戶籍或合法房產在澗水溪以南的城南社區(含原漁場村),澗水坡社區第5、6、7、8、9網格、三角巖村一組、花橋村、福利院、佳明村、馬其洛村、朝料村1、2、3組、洞溪坪村的適齡兒童;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我縣投資及城區經商、務工等符合小學一年級招生政策的適齡兒童。
四、志願填報。2020年8月3日—6日,適齡兒童及其法定監護人登錄「花垣縣城區中小學招生報名系統」平臺,按要求填報志願,上傳、上交所需相關印證材料後,再將相關印證材料原件及複印件交至花垣縣芙蓉學校進行現場審查。如無特殊原因,未按規定時間填報志願,影響孩子正常入學,由監護人自行負責。
五、錄取批次。學校招生錄取工作按四個批次依次安排適齡兒童入學。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為保障性入學批次,第四批次為志願選擇性批次。前三批次錄取結束後剩餘的學位,從第四批次補錄補足。如第四批次超員,第四批次學生全部參加超員搖號。超員搖號未成功的學生,由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按相對就近入學原則進行微機派位,調劑入學。
第一批次
有戶有房戶子女(戶籍和法定監護人房屋產權證地均在花垣縣芙蓉學校招生範圍內的適齡兒童)和優待對象戶子女(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公安英模子女、因公傷殘警察子女、援藏援疆幹部子女、援鄂抗疫醫護人員子女、港澳臺及海外僑胞子女、縣委政府人才引進或重大招商引資項目對象子女、孤兒、殘疾兒童等適齡兒童就近入學;教師子女就讀父母所在學校,所有符合教育優待政策條件的適齡兒童均按第一批次錄取)。
第二批次
有戶無房戶子女(戶籍在花垣縣芙蓉學校招生範圍內,但法定監護人在本區域無房產的適齡兒童)。
第三批次
有房無戶戶子女(法定監護人在花垣縣芙蓉學校招生範圍內有合法房產,但戶籍不在本區域內的花垣縣戶籍適齡兒童)。
第四批次
其他對象戶子女(法定監護人在花垣縣芙蓉學校招生範圍內有合法房產的非花垣縣戶籍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在花垣縣芙蓉學校招生範圍內合法經商、穩定務工的適齡兒童,符合在縣城區就讀條件的其他片區自願申請就讀的適齡兒童。
六、所需材料。所有批次均需提供家庭戶口簿、父母身份證。第一批次另需提供房屋產權證或房產管理部門認定購房證明、安置證明或優待對象相關證明。第三批次另需提供房屋產權證或房產管理部門認定購房證明、廉租房安置證明、移民搬遷安置相關證明。第四批次另需提供合法房產證明、務工證明或經商證明(合法勞動合同、工商營業執照)。
教學大樓
校園一角
書法室
閱覽室
綜合實踐室
音樂教室
心理諮詢室
教師辦公室
來源:花垣教體
編輯:周智敏、石 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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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製/角角
主編/麻麻
編輯/王向遠 李艾家 黃沙沙
審核/打天 尚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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