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所謂的「易經八律」,出處暫無。但是覺得有一定道理,今天分享給大家!
1、覺人之詐,不憤於言。
察覺出來別人的狡詐之處,在欺騙自己的時候,言行舉止不表露出來。至於是拆穿還是置之不理,要看具體情況。
2、受人之侮,不動於色。
受到別人侮辱,臉色毫不改變。做一個有修養有道德的人,不和小人一般見識。
3、察人之過,不揚於他。
觀察到別人有錯誤,不向他人宣揚。人誰無錯,都有自己的缺點和優點,這是很正常的。人和人之間需要認同和理解。
4、施人之惠,不記於心。
給別人以恩惠,樂善好施,而從不記在心中。幫助別人之後,不要老是記在心上,不要有讓對方感激你的這種心理。一方面是自己的個人修養,另一方面還可以避免失望。
5、受人之恩,銘記於心。
接受了別人的恩惠,要牢牢地記在心裡,不要忘記。說的是人要有感恩之心。正所謂,滴水之恩,當湧泉相報。既是美德,又是報恩!
6、受人之魚,而學之漁。
接受別人的魚,而且學習他捕魚的方法。這句話寓意是獲取東西的同時,要掌握獲取的方法和技巧。這樣自己才能有所成長,做事情才能成功。
7、識人之才,授之於權。
看他有哪方面的才能,就授予他什麼樣的權利,讓他更好地發揮他的才幹。也就是根據人的才能,來分配對應的權利,去更好地做事。
8、善於謀人,有容乃大。
善於謀劃的人,懂得如何與人打交道、處理人際關係;能容天下事情的話,自然胸懷寬廣氣度不凡。前句對人,後句對事。但講的其實都是處世為人的態度。
做事情,一般是先要懂得處理人際關係,再者才是籌划具體的事情。而處理人際關係,就必須有超常的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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