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學碩士論文涉嫌抄襲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申請書一事持續發酵。
3月27日,一名雲南財經大學教師爆料稱,自己的博士論文在查重過程中,與湖南大學劉夢潔完成於2018年4月的碩士論文《腐敗對我國企業逃稅的影響研究》累計重複了15626字。該教師稱,這部分重複內容是其在2017年提交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申請書中的相關內容,而該碩士的導師正是當年自己申請基金項目的評審。
劉夢潔碩士論文《腐敗對我國企業逃稅的影響研究》部分截圖
雲南財經大學教師列出的抄襲證據
紅星新聞記者了解到,評審專家可自願申請或推薦,經過審核後聘用進入專家庫,每個受理項目都是從專家庫中隨機選擇同行專家,由基金委發送評審材料,整個過程有嚴格的保密程序。
而評審完畢或者無法評審的,應當及時退回、刪除或者銷毀評審資料,不得擅自留存,更加嚴禁抄襲、剽竊或者擴散申請書中的內容。違者情節嚴重的,將通報批評,並不再聘請其為評審專家。
涉事教授稱不知情可能學生自己偷看
雲南財經大學一教師表示,2017年3月,自己以「腐敗對企業逃稅的影響效應研究」為題,申請了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因為有一位評委反對而沒有通過。之後,這個項目作為其博士論文選題仍在繼續進行。
2019年3月21日,當其完成博士論文寫作進行查重時發現,其博士論文與一篇題為「腐敗對我國企業逃稅的影響研究」的碩士論文累計重複了15626字,這篇碩士論文由湖南大學劉夢潔完成於2018年4月。該教師經過仔細對比,發現該碩士論文剽竊的正是其2017年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申請書中的相關內容。
雲南財經大學教師列出的抄襲證據
「由於她的剽竊行為,嚴重影響了我博士論文的重複率及學術聲譽。」該教師認為,劉夢潔的剽竊行為不同於一般的學術剽竊,因為剽竊的是有保密規定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書。而更戲劇化的是,「劉夢潔的碩士生導師洪源副教授正是2017年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的評審專家。」
受到保密的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書為何會被剽竊?
據該教師在朋友圈稱,發現論文被抄襲過後,洪源教授曾對其表示自己不知情,可能是學生自己到他辦公室拍下的。但該教師對此理由表示憤怒:「她偷看了你辦公桌上我的申請書,但碩士論文總要你籤字同意才能答辯和申請學位吧。」
重複字數上萬最高重複率達四成
該教師貼出的「腐敗對企業逃稅的影響效應研究」一文,顯示為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申請書(2017版),編號為7176030261;而該碩士論文在知網的截圖,導語內容與該教師的申請書多處重複,但目前該碩士論文已從知網撤銷。
根據該教師和疑似抄襲的「腐敗對我國企業逃稅的影響研究」查重比對,兩篇文章在標題上僅僅相差「效應」二字,且在內文出現了大段紅色標註,屬於高度相似內容。其中第二、三兩部分重複率高達23.6%、25.6%,全文累計重複了15626字。
雲南財經大學教師列出的抄襲證據
今(29)日,爆料教師梳理了事件發生的經過,稱在3月21日晚10點就聯繫上湖南大學並提交相關證據,並強調次日就是其博士論文查重及送審日期,對方承諾會儘快處理此事,但遲遲未給答覆。3月22日該教師聯繫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監督部門反映情況並提交證據。3月23日該教師與涉嫌抄襲的學生劉夢潔及其導師洪源會面,表示願意接受道歉,但要求其正視自己的問題,並承擔責任。但此事仍未能得到解決,直到在網絡上發酵。
雲南財經大學教師梳理事件發生的經過
3月28日,雲南財經大學學術委員會表示,該校教師確實向他們反映了這個情況,並召開會議聽取了該教師對相關情況的陳述,稱將繼續關注此事,並配合相關部門進行調查。同日,湖南大學研究生院也回應稱,已經立即成立專門工作組展開核查,結果將及時公布,一經查實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湖南大學在其官方微博回應「抄襲事件」
評審資料屬於保密內容不得擅自留存
紅星新聞從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官網了解到,國家自然科學基金作為我國支持基礎研究的主渠道之一,面向全國,重點資助具有良好研究條件、研究實力的高等院校和科研機構中的研究人員,對於科研人員極為重要。為了維護基金項目申請的公正性,在項目通訊評審中,基金委都是從專家庫中隨機選擇同行專家,具體方式是,基金委向評審專家發送評審材料,評審專家根據評審標準作出判斷、撰寫評審意見並反饋,整個過程有著嚴格的保密、迴避規定。
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評審迴避與保密管理辦法》(2015年5月審議通過)第三章保密條例,自然科學基金委工作人員、評審專家應當對其依職權知曉的項目評審信息進行保密,不得利用職務便利,非法獲取或披露其他項目評審信息。其中,申請項目的相關信息、評審專家名單及基本情況、評審意見、評審結果等都屬於保密內容。
而《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評審專家行為規範》(2014年12月2日委務會議審議通過)第十一條則明確指出,評審專家應當尊重和保護申請人的智慧財產權,嚴禁抄襲、剽竊或者擴散申請書中的內容。評審完畢或者無法評審的,應當及時退回、刪除或者銷毀評審資料,不得擅自留存。
湖南大學官網顯示,洪源為該校經濟與貿易學院財稅系副教授、博士生導師,研究領域為財稅理論與政策、政府債務風險管理、財政績效管理、公共預算管理,主持過多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但紅星新聞撥打該教授辦公室電話一直無人接聽。
根據2015年通過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評審專家工作管理辦法》,聘請擔任評審專家的條件包括,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敏銳的科學洞察力和較強的學術判斷能力;具有良好的科學道德,作風嚴謹、客觀公正、廉潔自律等。評審專家人選可以由其個人或依託的單位向自然科學基金委推薦,由基金委審核決定是否聘用,也可以由基金委直接聘用符合條件的科學技術人員。
而若評審專家「披露未公開的與評審有關的信息的」「對項目申請不公正評審的」「利用工作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自然科學基金委將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通報批評,並不再聘請其為評審專家。
紅星新聞記者丨藍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