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西昌警方接到舉報有人在市場販賣貓頭鷹。接警後,民警迅速趕至將一名正持一隻貓頭鷹的中年男子控制。該男子表示,最近一直有貓頭鷹偷走他家的鴨子,有一天晚上甚至吃掉了十幾隻鴨子,他不堪其擾,於是用石塊擊打貓頭鷹將其擊落後抓捕。經民警批評教育,該男子對其用石塊擊打並捕獵貓頭鷹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貓頭鷹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捕殺貓頭鷹是違法行為。國家法律規定:禁止出售、收購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或者其產品。因科學研究、馴養繁殖、展覽等特殊情況需要出售、收購、利用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或者其產品的,必須經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單位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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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石一菜農撿到貓頭鷹當街出售,愛心女子買下交給警察放生
今年20歲的陳小姐是黃石某婚慶公司的員工,特別喜歡小動物。2019年1月14日上午,她路過黃石港區某商場附近時,看到一名賣菜老人挑著兩筐蔬菜在街頭出售。老人身邊還放著一個簡易籠子,裡面有一隻動物,樣子看起來挺漂亮。出於好奇,陳小姐停下腳步,上前多看了幾眼。
「這是只貓頭鷹啊!」看到籠子裡的動物,陳小姐驚訝得合不攏嘴。陳小姐介紹,之前她只是在電視和網絡上看到過,知道貓頭鷹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
在與賣菜老人的溝通過程中,陳小姐得知,老人是黃石周邊的一名菜農,平時靠賣菜賺些生活費。1月13日下午,老人去菜地收菜時,發現一隻「大鳥」。老人上前時,這隻「大鳥」並不怕人,也沒飛走。老人便將它抓住後帶回家,想著第二天能賣點錢。據老人稱,他並不清楚這隻「大鳥」是貓頭鷹。
陳小姐看到籠子裡的貓頭鷹後,便一心想把它救出來。經過一番討價還價,最終老人同意以30元的價格賣給陳小姐。買下貓頭鷹後,陳小姐卻犯了難,她擔心這隻貓頭鷹可能受了傷,如果直接放飛可能會餓死,而且在黃石城區放飛也不安全。
隨後,陳小姐便撥打了110報警電話,希望黃石警方能妥善處理好這隻貓頭鷹。接到求助後,勝陽港派出所民警趕到了現場,經檢查,這隻貓頭鷹沒有明顯的外傷。
「貓頭鷹可能是長時間沒有進食,體力不支才會被抓。」民警隨後將陳小姐一起帶到派出所,並對陳小姐的善舉表示感謝。在派出所,民警及時聯繫到黃石森林公安部門,當天就將這隻落難的貓頭鷹安全轉交過去。楚天都市報記者了解到,等這隻貓頭鷹恢復體力後,將被放飛大自然。
來源:北晚新視覺綜合 成都商報 百科 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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