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剛處理了一位學生的休學申請,學期過半,她幾門課程額期中考試成績都墊底,在此之前,因為不及格學分超過了10個,她已經受到了學籍警示,本學期雖然已經很努力,無奈前面的欠帳太多,這學期的新課基本聽不懂,一道數學分析題目花一小時也可能沒有頭緒。跟相關任課老師溝通了一下,她試卷上基本上沒有獲得分數,為了照顧一下她的情緒,老師給了一個不及格分。
目前的狀態,繼續學下去顯然很難有好的效果,如果期末再出現不及格的情況,很有可能不及格學分超過20個,就面臨直接退學了,所以她選擇這時候休學,用時間來補前面沒學懂的知識,我是支持的,不過也提醒她,休學自學的效果完全取決於自己的學習態度,管不好自己很有可能會浪費更多時間。
目前學校規定,不及格學分達到10個,就要對學生進行學籍警示,不及格學分超過20個,就直接退學,當然也會給學生申訴的機會,如果不及格學分剛超過20個,學習態度良好,學校也許會給機會讓同學在校繼續學習,但如果接下來一學期及格學分沒達到15個,或者出現新的不及格學分,就直接退學,不再給申述的機會。20個學分是什麼概念,學校的課程最高的一門課6學分,大部分專業課是4學分,公共基礎課是1-2學分,也就是說,只要有四到五門專業課不及格,就面臨退學的風險。
總體來說,學校對學生的管理是趨嚴的,這樣做的目的,一方面是督促學生學習,另一方面,對於不適合在校學校的學生,也便於儘早分流。看上去有些殘酷,但是對於學生來說,這未嘗不是有益的方式,對於在校認真學習的學生,能夠學得更加紮實,今後不管是深造還是就業,都能夠有更強的競爭力和適應能力;對於想在學校裡混日子的學生也有一定的威懾作用,對確實放縱自己,學不進去的學生,給了機會如果不珍惜,越早回去復讀重考,浪費的時間越少。耗到大三大四才退學回去,大好時光都浪費了。
網上流傳著一張國內名校退學率的統計表,從中可以看出,名校的退學率普遍較高,一方面是因為名校的課程難度相對較高,另一方面名校的學風確實更嚴謹,在裡面混的機率更小。
近日,廣西師範大學教務處發布一則公告稱,根據《廣西師範大學學生管理規定》,經教務處和各相關學院(部)審核,擬給予黃某城等46名在學校規定最長學習年限內未能完成學業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學生退學處理。其中一名學生6年時間一共修得了6學分,這樣的情況,其實不是因為修讀的學分少被直接退學,而是因為達到了修讀的最長年限沒能夠畢業而退學。對學生來說,6年間如果找到了別的出路還可以理解,如果沒有別的出路,但是又在學校裡混了6年,無疑把打好年華都浪費在學校裡了。
2018年的時候,教育部《教育部關於加快建設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養能力的意見》,其中規定取消畢業清考,加強教育教學過程管理等;2019年,教育部發布《關於深化本科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養質量的意見》,再次強調嚴把考試和畢業出口關,堅決取消畢業前補考等「清考」行為;這些規定無疑給想要在大學裡混到畢業的學生念「緊箍咒」,也徹底斷掉了想要依靠畢業清考來混畢業證的念想。
既然不能在畢業前清考,6年修讀6個學分還能留在學校,既缺乏有效的幫扶,又不清退儘早分流,對學校來說,無疑是一種資源浪費,對學生來說,既浪費了時間,更消磨了意志,對於個人的成長是非常不利的。
而且對於這類學生,就算能夠畢業,空有一張畢業證,也難找到理想的工作。與其這樣,真還不如從嚴管理,既維護學校優良的學風,保證教育教學的質量,也可以促使學生儘早回頭,尋找適合自己的道路。
在您看來,高校管理從嚴,不及格學分達到一定程度就退學,還是6年只修得6學分也能夠被包容,哪一種方式更合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