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乘坐軌道交通工具出行可以開電子發票啦!普通單程票、軌道交通一卡通、軌道交通乘車碼均支持開具電子發票。
通用規則
1.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開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紙質發票的,可以自行列印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規定等與稅務機關監製的增值稅普通發票相同。
2.支持普通單程票、軌道交通一卡通、軌道交通乘車碼開具電子發票。
3.應急紙票沿用原開具紙質發票形式,不開具電子發票。
4.已經開具過電子發票的交易記錄不支持再次開票。
5.軌道交通電子發票金額為乘客實際支付的金額。
6.軌道交通1、2號線開票機構為長春市地鐵有限責任公司,軌道交通3、4、8號線開票機構為長春市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
【來源:長春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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