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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首發於中華網生活頻道,作者夏潯,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近日一幕給大家梳理一下最近在廣東佛山南海平洲一街坊發生的「盜狗」事件。
大家先看一則視頻截圖:一男子把倒地不醒的狗拖上摩託車,之後揚長而去。
這個場景相信很多人都見過或聽說過,人們會說,「這是司空見慣的小事」。
狗作為人的伴侶動物,它們的生命有人重視也有人覺得無所謂;當然被吃也是常有的事。
接下來,我們來看到底發生了什麼?讓該事件街坊微信群上流傳,引發眾怒。
近日,有幾段視頻在佛山南海平洲一街坊微信群上流傳:
視頻中一名騎摩託車的男子來到狗只出沒的地方,扔下一塊裹有老鼠藥的鴨肉後迅速離開,沒多久便有一隻誤食毒肉的小狗便痛苦倒地抽搐。
小狗一旁的同伴看到之後立即跑過來,焦急地在小狗周圍打轉並狂吠不已,希望引起路人的注意。
但當時已是凌晨,路上沒有行人經過;慢慢地被下毒的小狗沒了動靜。
小狗同伴依然不肯離去,在現場守護著倒地不醒的小狗,更不時試圖喚醒同伴,但未能成功。
場面令人心酸淚目,不久下毒男子折返原地,認出男子的小黃狗不停向他狂吠,但沒想到,該男子竟然又扔下一塊毒肉,但這次,他沒能得逞:聰明的小黃狗把毒肉叼到遠處,不讓其他同伴再受到傷害。
這時,就發生了文章開頭的一幕:男子把倒地不醒的小狗拖上摩託車揚長而去。看到這一幕的小黃狗,衝著男子離去的方向不停狂吠;久久不願離去,但又能怎麼樣呢?作為狗,它無能為力。
此後,有人把這些視頻發到街坊微信群,平洲派出所一名輔警在微信群看到了這一幕後上報派出所。
根據群眾提供的線索,民警經過蹲守摸排於11月10日成功將該盜竊狗只的嫌疑人李某和周某抓獲;同日西樵派出所民警經過縝密偵查在中山東升鎮一公寓亦抓獲一名偷狗男子黃某,調查發現:黃某與李某、周某的盜狗手法竟如出一轍。
目前,嫌疑人李某、周某和黃某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進一步審理當中。
盜狗賊會得到法律的嚴懲;然而,小黃狗拼命守護的同伴卻是醒不來了。被盜走的小狗它做錯了什麼?
生而為人,請您一定要善良!尊重生命,對大自然保留一份敬畏心。
狗:「人類最忠實的朋友」據百度百科介紹,狗(拉丁文Canis lupus familiaris)屬於脊索動物門、脊椎動物亞門、哺乳綱、真獸亞綱、食肉目、裂腳亞目、犬科動物。中文亦稱「犬」,狗分布於世界各地。狗與馬、牛、羊、豬、雞並稱「六畜」。有科學家認為狗是由早期人類從灰狼馴化而來,馴養時間在4萬年前~1.5萬年前。被稱為「人類最忠實的朋友」,是飼養率最高的寵物,其壽命大約在12~18年 [1] 。在中國文化中,狗屬於十二生肖之一,在十二生肖中的第11位。狗是由狼馴化而來的。早在狩獵採集時代,人們就已馴養狗為狩獵時的助手。
因此,狗算是人類最早馴養的家畜。河北武安磁山、河南新鄭裴李崗、浙江餘姚河姆渡等遺址,都發現了狗骨骼,足證其馴養歷史之久遠。 山東膠縣三裡河出土的狗形鬹,造型生動逼真,使我們得見新石器時代家犬的形態特徵。陝西西安半坡遺址出土的狗骨,頭骨較小,額骨突出,肉裂齒小,下頜骨水平邊緣彎曲,與華北狼有很大區別,說明人類馴養狗的歷史確實很早。沒有人確切知道人與狼第一次互動發生在什麼時候。有科學家認為可能是在5萬年之前,因為至少要花這麼久的時間野狼才能發展出如今的基因差異。當時人與野狼分布在地球表面的許多地方,演化過程可能發生在好幾個不同的地區。有些學者則認為狼在14000年前,甚至可能在16000年前的亞洲東南部,就已經被人類從野生狼馴化為家畜、即狗,用來玩、打獵、看家護院。 目前世界所有種類的犬都起源於約1.6萬年前中國長江流域南部馴養的狼。
很久很久以前,人類就開始了與狗的共同生活。據考證,目前世界所有種類的犬都起源於約1.6萬年前中國長江流域南部馴養的狼。
我國早在有史可查的無懷氏神話傳說的時代,就已經出現了「雞犬相聞」的話。《殷墟卜辭》中還出現了狩獵時伴有犬馬的文字記載,《周記秋官》註疏中是這樣解釋的:犬有三種:田犬、吠犬、食犬。到了商代,犬耕代替了奴隸們在井田上使用石刀、石斧耕作。
處在世界農牧業中心位置的我國, 據商代甲骨文記載,犬被首次用作畜力,當時是以兩犬拉一犁,至西周發展為三犬拉一犁,直到西周中後期,馬、牛耕地的記載才多起來,春秋時期發展成為主要的方式。
人狗矛盾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縱觀此次事件,筆者發現網友評論中還是有許多人暗自幸災樂禍,攻擊愛狗人士。
所謂「人狗矛盾」,其實由來已久,這是個文化屬性的問題。
儒家思想講求「和」、講求「天人合一」,追求一種通過對天、地、人的融會貫通而達到的的「道」。講求陰陽變化,追求「中庸」的和諧。不管是孔子的「仁愛」思想,還是孟子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天人合一」思想等都在探討和諧,人與人的和諧,人與自己內心的和諧,人與自然的和諧。
由此可見,漢文化中講究的是「和諧」。那麼在漢文化幾千年薰陶下難道所有國人都是如此冷酷無情?當然,大多數人對待弱者都能抱有一顆憐憫之心。然而許多人會覺得人對動物天生具有支配權,正是這種根深蒂固的「高人一等」的優越感讓他們並不會真正懂得尊重生命,即使知道狗是世間最忠誠於人類的物種,也讓他們在這場表面上是「人」與「狗」的衝突中選擇了捨棄無辜的「狗命」而維護「人」的權益以及表面的和諧。
在中國,狗不存在社會地位,更多只是人買來陪伴的寵物,也就是附屬品,個人財產。細究之下,你會發現這場「人狗矛盾」的可笑和悲哀之處在於,這其實養狗人和自己養的狗之間的內部矛盾。那些養狗卻不學習訓狗,科學飼養,不把狗命當一回事;一不順心就隨意丟棄的人跟那些高呼對狗投毒便能促進社會文明進步的人,又有何區別?
這些人因為認定狗命之賤,於是投毒這種用在人類身上再下三濫不過的手段用在狗身上在有些人看來變得正當合理,甚至有的地方出現「人狗矛盾」時,仗著人的強勢地位「寧可錯殺三千,不可放走一個」。
在這樣的大環境下,那些真正愛護狗、尊重狗命「平等性」的人自然便成了被敵視的邊緣群體。他們被扣上「愛狗人士」「聖母婊」等各種帽子,遭受著大量曲解原意和無端揣測的言論攻擊。有人憑著良心做著動保行動,卻被其他人謾罵挖苦。
達爾文的《物種起源》同樣在西方確立了「人是地球上唯一的高等生物」的共識,然而對西方社會來說,這種高等也就僅僅是「生物性」上的而已。
至於儒家思想中人與自然的和諧或許也應這麼理解:人和其他動物是互利互惠,共同生存,不同物種的生命沒有貴賤之分。
我們應該尊重生命,認同生命的「平等性」,我們可以探討為動物立法,像保護人的生命權益一樣保護動物的權益;我們要正視動物在「生物性」上的「低人一等」,從而在尊重動物本身習性的基礎上去引導教會它們適應人類社會的規則,實現人狗和諧共處;實現人與人的和諧,人與自己內心的和諧,人與自然的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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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來源|來源:南海公安、廣州日報等
編輯|煙花易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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