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話題
在《詩經》的《麟之趾》一篇中,詩人以麒麟為喻,歌頌了一位出身高貴的貴族公子。麒麟作為中華文化中盡人皆知的圖騰,它究竟是一種純屬虛構的圖像呢?還是一種曾經在中平華大地上真實存在過的動物?
在所有關於科學和科學家的電影當中,這是我最鍾愛的一部——《愛因斯坦與愛丁頓》。
倒不是愛因斯坦偉大的科學精神徵服了我,僅就學習物理來說,我的天分實在太劣,絕不足以領會大師的學術思想。徵服我的人是這部電影的編劇彼得·莫法特。他寫的下面這個橋段居然讓我這個物理學的門外漢輕而易舉地明白了「廣義相對論」的基本原理:
影片中,科學家愛丁頓在一次家宴上現場演示了這個原理。他讓自己的妹妹和一位英國皇家天文學會的同事把餐桌布抬起來,說「讓我們設想這張桌布就是太空」。緊接著,他把一塊麵包投入桌布的中心,桌布隨即在重力的作用下形成凹陷。
(愛丁頓)「如果我們把這塊麵包當作太陽的話,太陽被投入到宇宙空間之後,發生了什麼?」
(同事)「它會圍繞自身,在宇宙空間中形成一個特定的形狀。」
接著,愛丁頓又把一個蘋果從桌布的邊緣滑了下去。蘋果從邊緣開始,以螺旋運動的軌跡逐漸靠近位於凹陷中心的麵包(也就是愛丁頓假設的太陽)。
(愛丁頓)「很明顯,蘋果是傾向於直奔太陽而去的,可它卻做不到,為什麼?」
(同事)「因為它必須沿著太空中形成的曲線形狀來運動。」
(愛丁頓)「這就對了!太空是有形狀的,而這就是萬有引力的作用。太空的形狀決定了天體的運行軌跡;反過來,這些軌跡又向我們揭示了太空的形狀是什麼。我們可以設想,當星光靠近太陽的時候,會發生什麼呢?」
(同事)「會彎曲!」
(愛丁頓)「沒錯兒,這就是愛因斯坦的結論。」
……
如果說科學的精神是要從桌布、麵包和蘋果這樣具象的事物中抽繹出原理來,那麼文學的精神則正好相反:無論它要講述多麼抽象的道理,表達多麼晦澀的感情,都必須首先把它還原成桌布、麵包和蘋果。缺少了有血有肉、具體可感的形象,文學的生命力將會趨於枯竭。
這個還原的過程區分出了文學的佳什與拙作,檢驗出了作者的天才與凡庸,無數的人和他們的創作都倒在了這個過程中,比如下面的這首作品:
麟之趾,振振公子,於嗟麟兮。麟之定,振振公姓,於嗟麟兮。麟之角,振振公族,於嗟麟兮!——《詩·周南·麟之趾》
這首詩中讚美的「公子」應該是一位血統高貴的貴族男子。可問題是,傳說中的「麒麟」是什麼樣子?它的形象又在哪一點上像這個男子呢?
在解釋這些問題的時候,我們將會首先遭遇這樣一個困難,那就是關於麒麟究竟是一種傳說的動物還是真實的動物,如果是一種真實的動物,那它又會是什麼動物,直到現在,都是眾說紛紜,尚無定論的事兒。
據我個人的拙見,我是相信麒麟的真實存在的,因為《左傳》把這件事兒說得有鼻子有眼:
(哀公)十四年(公元前481年)春,西狩於大野,叔孫氏之車子鉏商獲麟,以為不祥,以賜虞人。仲尼觀之,曰:「麟也。」然後取之。——《左傳·哀公十四年》
《左傳》說,公元前481年春天,魯哀公在西行狩獵的時候捕獲了一頭麒麟,但是他和手下眾官員都認不得這頭長相奇怪的動物是什麼,一度誤以為是不祥之兆。直到請來孔子做鑑定,才澄清這頭動物原來就是麒麟。
這個記載說明,對麒麟這種神秘的傳說動物的命名應該出現在春秋以前的許多年。在那個時候,麒麟曾經活躍在魯國境內,是一種尋常的動物。然而,隨著時代的推移,麒麟越來越稀少,越來越罕見。直到魯哀公之世,大多數人已是只聞麒麟之名而未睹麒麟之形。博物多識的孔子應是依據古書中記載的動物性特徵判定魯哀公的捕獲就是麒麟的。
我們不必輕率地質疑《左傳》的記載,因為《左傳》中的這頭麒麟很可能不是後世摻雜了若干想像的這副模樣:
而更有可能是這副模樣:
王暉先生在《麒麟原型與中國古代犀牛活動南移考》一文中寫道:
麒麟單稱麟, 又作麐, 古文字中作「蔽」, 古代被視為四靈獸之一。麒麟身上有鎧甲式的外表及圓泡釘式的紋斑「 肉甲」而被稱為「麐」 ( 蔽) 或「 麟」, 因有頭頂部的一隻角而被歸於鹿屬動物。但據頭上獨肉角、鎧甲式外表、圓泡釘式「 肉甲」與馬蹄類圓蹄, 其原型為印度犀牛。印度犀牛因為氣候環境的變遷, 不斷南移, 中原少見,偶爾來至中原, 便被認為是因聖王「仁德」 而來, 這便是麒麟被神化的原因。——《麒麟原型與中國古代犀牛活動南移考》
長相奇特,甚至有些醜陋的印度犀牛究竟怎樣和一位英武的貴族男子搭上了關係?對「麟之趾,振振公子」這一句,《毛詩傳》的解釋是:
麟信而有禮,以足至者。——《毛詩正義》
古人傳說,麒麟這種動物,「行步中規,折還中矩」(《廣雅·釋獸》),這其實源於對犀牛的生活習性的附會。王暉《古文字中「麐」字與麒麟原型考——兼論麒麟聖化為靈獸的原因》一文分析說:
犀牛每天的活動路線固定, 且有一定的勢力範圍。犀牛在經過荊棘叢生的密林時, 純靠力量鑽出一條「涵洞」穿行過去。從它們覓食場地到水源的路上, 往往要穿過密林中這樣的「涵洞」。犀牛在固定的地方排便, 積攢成堆, 還經常用角在糞堆周圍掘出溝。這些糞便起著劃分它們地界標記的作用。它們還在一些地方排尿並蹭上氣味, 以標出地界。這些都說明犀牛是有一定的勢力範圍, 與古書所說麟「行步中規, 折還中矩」是一致的。——《古文字中「麐」字與麒麟原型考——兼論麒麟聖化為靈獸的原因》
《毛傳》說「振振,信厚也。」《麟之趾》的作者是想用犀牛的「行步中規,折還中矩」來讚美男主人翁,說他是一位信厚有禮的彬彬君子。
可問題是,「行步中規,折還中矩」並不是犀牛的原始生活形態,而是人為抽繹、附會的禮樂精神。在「麟之趾」這一句詩中,我們也無法將這種禮樂精神轉化為字面上的具體形象。用它來比喻貴族公子,詩人一不小心就陷入了以抽象來比喻抽象的陷阱。
當然,我的這種評價或許有點苛刻了,因為關於詩人的這番形容還有另外一種解釋的可能。
那就是在他身處的時代,人們對麒麟的這種所謂的「特質」仍是家喻戶曉,因此詩人以麒麟作比,仍能喚起讀者心中鮮明的形象感,就好比我們今天說一個不守成規、膽大妄為的孩子像「孫猴子」一樣——「孫猴子」,誰又真的見過呢?
只是到了今天,我們已經與詩人創作《麟之趾》的語境脫離得太久,於是「麟之趾」的比喻,也就是失去了它原始的修辭效力。
參考文獻:
孔穎達《毛詩正義》;王暉《麒麟原型與中國古代犀牛活動南移考》;王暉《古文字中「麐」字與麒麟原型考——兼論麒麟聖化為靈獸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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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晉公子
排版|奶油小肚肚
圖片|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