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信息,2020年6月24日,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法院向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飾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佳佳,下達了限制消費令。理由是,在執行申請人林華康、毛衛紅申請執行的房屋租賃合同糾紛一案中,該公司未按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第一條、第三條的規定,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飾股份有限公司及胡佳佳不得實施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六)旅遊、度假;
(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天眼查信息顯示,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飾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於2000年12月,註冊資本約25.1億人民幣,公司經營範圍包括服裝製造加工,服裝、鞋、針紡織品、皮革製品、羽絨製品、箱包、玩具等。
根據公開資料,此次被限制消費的法定代表人胡佳佳,與該公司創始人周成建系父女關係。
美特斯邦威的官網介紹截圖【來源:周到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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