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上午,河北滄州姚莊子大集中,一位農村老漢正在銷售「稀罕物」——一隻漂亮的野山雞,引發很多趕集人的圍觀。
眾所周知,野山雞早被列入「三有」(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保護動物。也就是說,野山雞是禁止獵捕和銷售的。而且,每年都有不少農民因為獵捕、販賣野山雞而受到法律的制裁。
顯然,這位農村老漢也知道國家的這一政策,稱自己賣的不是野山雞,而是自家飼養的,還稱每個農村大集都要出來賣,每隻50元。然而山雞卻不配合老漢的說法,不斷在籠中上躥下跳撞籠子。其中就有內行人指出:「這哪是家養,家養的山雞不怕人,這一看就是野生的。」
一見讓人看出破綻,謊言被揭穿,老漢只能承認「是用粘鳥網逮來的,剛才還差一點兒飛走」。同時老漢稱,之所以謊稱是家養,就是躲避有關部門的監管。
然而談及野山雞是保護動物這個話題,圍觀的民眾意見不一。其中不少人認為,野山雞糟蹋莊稼挺厲害,繁殖速度驚人,如果野山雞也成為保護動物,勢必對糧食生產有影響。但也有不少人指出,既然野山雞被列入保護動物,肯定有它的道理,這個法律紅線還是不要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