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應急管理局、化工園區、揚州經濟技術開發區、蜀岡-瘦西湖風景名勝區、生態科技新城管委會安監(環)局:
我市開展「263」和「四個一批」專項行動以來,大力淘汰低端生產方式、減少落後化工產能,取得了豐碩的成果,一大批化工企業被列入「關停轉」。近日,市領導開展明查暗訪時發現,有部分關停企業雖已停產,但現場存放化學品原輔料和產品數量較多,存在失控、失管的風險,為進一步做好關停化工企業的安全監管工作,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1、按照《轉發蘇州市做好化工企業關閉工作安全監管等兩個文件的通知》(揚安辦〔2017〕46號)和《轉發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於安徽省安慶市萬華油品有限公司「4·2」爆燃事故情況的通報的通知》(揚安監〔2017〕89號)兩個文件要求,做好化工企業關閉過程中安全監管,嚴防化工企業停車、化學品處置、裝置拆除過程中的事故發生。
2、結合當前正在開展的化工企業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認真梳理各企業的隱患和風險情況,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且整改無望的企業,要及時提請當地人民政府關閉。
3、對納入關閉計劃,但尚未停產的化工企業,要作為重點監管對象,加大執法監察頻次,防止其因安全投入不足、安全條件降低、企業員工和負責人思想不穩導致事故發生。
4、對已停產還未完成化學品處置和裝置拆除的企業,嚴格督促其落實《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的要求,應急管理(安全監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對處置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未依照規定處置的,應當責令其立即處置。
5、對所有關停化工企業,各地要逐一排查,對其現存的原(輔)料、產品進行清點,登記造冊,並填寫《關停化工企業現存物料清單》(見附件),於4月29日前報市應急局危化處。
6、在關停化工企業物料暫存和處置過程中,企業的罐區、倉庫、堆場等儲存場所仍應符合法律法規和規範標準中關於危險化學品儲存的安全條件。各地要通過鄉鎮(街道)安監站定期巡查、監管部門突擊檢查、領導帶隊暗訪抽查多種手段,倒逼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妥善處置現存物料。
聯繫人:劉慧芳;聯繫電話:87782281。
附件:關停化工企業現存物料清單
揚州市應急管理局
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