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北京市發改委網站消息,《北京市幼兒園收費管理實施細則(試行)》日前印發,將於9月起施行。北京市有關部門負責人在就規範幼兒園收費問題答記者問時表示,本次收費規範後,公辦幼兒園保教費上限標準每生每月為:一級園為750元(其中市級示範園可在一級園收費標準基礎上上浮20%)、二級園為600元、三級園為450元、無級類園為250元。住宿費標準每生每月不超過300元。以下是答問全文:
1、國家和本市關於規範幼兒園收費問題有哪些規定和要求?
2010年11月21日國務院《關於當前發展學前教育的若干意見》明確提出要規範幼兒園收費管理。要求省級有關部門根據城鄉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辦園成本和群眾承受能力,按照非義務教育階段家庭合理分擔教育成本的原則,制定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加強民辦幼兒園收費管理,完善備案程序,加強分類指導。幼兒園實行收費公示制度,接受社會監督。加強收費監管,堅決查處亂收費。
2011年12月31日國家發改委、教育部、財政部下發《幼兒園收費管理暫行辦法》,提出「兩嚴禁」要求,即:禁止以任何名義向幼兒家長收取與入園掛鈎的贊助費、捐資助學費、建校費、教育成本補償費等費用,禁止以開辦實驗班、特色班、興趣班、課後培訓班和親子班等特色教育為名向幼兒家長另行收取費用,並同時規範了各省、市、自治區政府制定或調整幼兒園收費標準的原則和程序。
2012年4月25日教育部等七部門《關於2012年治理教育亂收費規範教育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再次強調,加強對幼兒園收費行為的監督。
為落實國家上述規定要求,市教委、市糾風辦、市監察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審計局、市新聞出版局於2012年5月4日制定下發《關於2012年北京市進一步規範教育收費工作的意見》,要求規範幼兒園收費行為,嚴禁幼兒園以任何名義向入園幼兒家長收取贊助費、捐資助學費、建校費、教育成本補償費等與入園掛鈎的費用;嚴禁以開辦實驗班、特色班、興趣班、課後培訓班等特色教育為名向家長在保教費外另行收取費用。
2、本市幼兒園收費現狀如何?
目前本市幼兒園形成了以公辦為主體的辦園格局。2011年,全市幼兒園1305所,在園兒童31.1萬人。公辦幼兒園797所,在園兒童21.1萬人,佔比為67.8%;其中,教育部門辦園356所,在園兒童10.8萬人;非教育部門辦園(部隊、企事業單位和街道鄉鎮辦園441所,在園兒童10.3萬人)。民辦幼兒園508所,在園兒童10萬人。
本市公辦園保教費,現行標準為1997年制定,最高收費230元/月,最低收費115元/月。近年來幼兒園運行成本不斷上升,已大大超過收費水平。
本市民辦園實行市場調節價,由幼兒園根據成本情況自行制定收費標準。民辦幼兒園提供的服務範圍、質量水平差異較大,收取的服務費用各不相同。
3、本市制定規範收費政策做了哪些工作?
市教委、市發改委、市財政局等市政府有關部門在制定實施細則和收費標準過程中,組織開展了大量的現狀調研、數據測算、民意調查和公眾座談會,通過多種渠道和形式,積極問政於民,廣泛聽取並充分吸納了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
一是對690所公辦幼兒園收費情況進行調研分析,對49所幼兒園運行成本進行監審。
二是委託北京市社情民意調查中心,以抽樣調查的形式,分別開展了對1044名在園幼兒家長和777名社會公眾的調查,取得了關於幼兒園收費現狀以及幼兒家長和社會公眾對調整收費標準的意見等基礎數據。
三是組織並委託各區縣共召開70多個座談會,認真聽取了包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價格、教育、管理等不同方面專家學者,幼兒園園長、幼兒家長等利益相關方面意見和建議,面對面聽取意見人數超過1000餘名。與會人員認為規範幼兒園收費辦法切實可行、確有必要,對工作思路和措施總體表示贊同,支持規範幼兒園收費,禁止收取贊助費、興趣班費等,總體認為可適當調整收費標準。
4、這次規範收費的總體思路是什麼?
嚴格落實國家政策要求,規範幼兒園收費行為,嚴禁收取贊助費等費用,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制定對家庭困難兒童的資助辦法,並根據本市經濟發展水平、幼兒園運行成本和人民群眾承受能力,建立健全學前教育成本政府、家庭和社會的合理分擔機制,促進學前教育健康持續發展。
5、本次規範收費的主要措施是什麼?
一是「堵後門」,嚴格落實國家有關規定,堅決禁止幼兒園違規收取贊助費、興趣班費等費用;
二是「開前門」,明確幼兒園可以收取的收費項目,規範收費標準。要求幼兒園不得超項目、超標準收費,做到明明白白收費,規規矩矩辦園;
三是「保運行」,加大政府對學前教育的投入保障力度,建立健全學前教育成本政府、家庭和社會的合理分擔機制,保障幼兒園正常運行;
四是「強監管」,加強對規範收費行為的監督檢查,確保規範幼兒園收費各項措施落實到位,從總體上減輕幼兒家長的實際負擔。
6、規範後主要收費項目有哪些?家長只需交哪些費用?
按照國家及本市有關規定,今後本市幼兒園可向入園幼兒收取保育教育費(簡稱「保教費」)、對住宿幼兒可以收取住宿費以及經市政府批准的代辦服務性費用。
除保育教育費、住宿費和代辦服務性收費外,幼兒園不得向幼兒家長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7、通過這次規範收費,幼兒園保教費、住宿費標準都有哪些變化?
公辦幼兒園保教費、住宿費實行政府指導價,收費標準由市級相關部門提出並報市政府審定後實施。本次收費規範後,公辦幼兒園保教費上限標準每生每月為:一級園為750元(其中市級示範園可在一級園收費標準基礎上上浮20%)、二級園為600元、三級園為450元、無級類園為250元。住宿費標準每生每月不超過300元。
民辦幼兒園統一執行規範後的收費項目。民辦幼兒園保教費、住宿費實行市場調節價,收費標準由幼兒園自行制定後,報教育、價格主管部門備案後實施。但是民辦幼兒園收費標準應保持合理和相對穩定,不得隨意漲價、搭車漲價和任何形式的變相漲價。
8、制定新的公辦幼兒園保教費標準,綜合考慮了那些因素?
這次公辦幼兒園新的保教費標準,是本著「幼兒園能夠運行,老百姓能夠承受,財政能夠承擔,幼兒入園有保證」的目標,按照「非義務教育階段家庭合理分擔教育成本」的原則,統籌考慮政府投入、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辦園成本和群眾承受能力等因素,綜合平衡幼兒園舉辦者、辦園者、幼兒家長各方利益後制定的。
第一,從幼兒園的運行成本看。據市價格主管部門成本調查隊對49所公辦幼兒園成本監審結果,不含幼兒園建設成本,2011年生均支出為16588元,每生每月平均支出為1382元。
第二,從居民收入水平看。1997年一級一類園月收費標準230元,佔當年城鎮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的12%;規範後新的一級園月保教費收費標準750元,佔2011年城鎮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的10%,比1997年下降了2個百分點。
第三,從幼兒家庭的承受能力看。據北京市社情民意調查中心對777名社會公眾的抽樣調查,70%家庭表示可以承受每月1000元的收費標準; 80%以上的家庭可以承受800元以上的收費標準。從調查結果看,規範後一級園新的月保教費最高標準750元,包括示範園的900元,大多數老百姓是能夠接受的。
第四,從政府投入看。從去年開始,政府將在三年內投入約50億元,新建改擴建118所幼兒園、增加學位7.5萬個。此次規範收費幼兒園收費,為保障幼兒園的正常運轉,市財政在去年投入6億元的基礎上投入12億元,進一步加大了財政補貼力度。
9、代辦服務性收費指什麼?
代辦服務性收費指為保證幼兒保育教育正常開展,由幼兒園或其他單位提供必備服務,並由幼兒園收取或代收代付的相關費用。代辦服務性收費由幼兒園按照「確有必要,家長自願;即時發生,即時收取;據實結算,定期公布」的原則確定,不得與保教費捆綁收取。
經市政府批准,本市代辦服務性收費項目規範為5項:
夥食費:幼兒園提供的餐點所需費用。
幼兒生活必需品費:幼兒個人使用的被褥、洗漱用品等費用,不包括園服費用。
幼兒外出活動費:幼兒園組織幼兒外出活動費用,包括:觀看電影、演出,參觀遊覽等。
學生兒童大病醫療保險費:執行《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北京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辦法的通知》(京政發[2010]38號)規定。
延時服務費:幼兒園正常工作時間(7:30-17:30)以外時間,應家長需求提供延時服務收取的費用。
10、幼兒園如何收取保教費、住宿費和代辦服務性收費?
公辦幼兒園對在園幼兒應按月收取保教費或住宿費,不得跨月預收。
民辦幼兒園保教費、住宿費可根據與招生簡章及合同約定辦法,按月或按學期收取,不得跨學期收費。
代辦服務性收費應即時發生,即時收取。
11、本次規範中對公辦幼兒園在園幼兒退費是如何規定的?
公辦幼兒園因幼兒園自身原因或確屬幼兒患病,或轉、退園,造成幼兒連續缺勤天數超過當月法定工作日一半時,退還月保育教育費和住宿費的二分之一;當月全部缺勤時,退還當月全部保育教育費和住宿費。幼兒在園期間夥食費按實際缺勤天數退還。
為保證幼兒園正常運轉,需要幼兒園保持相對穩定的學位規模和師資隊伍,臨時缺勤幼兒所佔幼兒園的學位和床位等需保留,教師工資、水電、維修、取暖等經費需正常支出,幼兒園運行成本並沒有減少,因此,對在園幼兒個別天數臨時缺勤,原則上不予退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