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獵捕蒼鷹訓化後抓野雞,兩人被抓 專案組去浙江將他抓捕歸案
近日,吉林市森林公安局通過縝密偵查,偵破國家林業局森林公安局督辦的非法獵捕國家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件,涉案兩名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審。目前已經被起訴到檢察機關。
群眾舉報:有人用鷹抓野雞
6月15日,新文化記者從吉林市森林公安局了解到,此案源於2016年12月26日。該局接到群眾舉報稱,有人在吉林市昌邑區土城子鄉山上用鷹抓野雞。偵查人員來到群眾舉報涉案區域認真排查,初步確定有多名犯罪嫌疑人於2016年12月份,在此處用馴好的蒼鷹抓捕野雞。
由於案發地距昌邑區漁樓村不到五公裡,而且犯罪嫌疑人每次獵捕後返迴路徑都是朝漁樓村方向,加之該村歷來就有獵鷹習俗,並且近年來已經有五名犯罪嫌疑人涉及非法獵捕野生動物違法犯罪被森林公安機關打擊處理過。因此偵查人員把偵破案件重點工作放在了該村。
五隻蒼鷹均系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
偵查人員秘密進入該村,在知情人的協助下,終於在村北一彩鋼房內發現五隻鷹。經核實,這五隻鷹存放地位於村民付某某家的旁邊,除了該人有重大嫌疑外,還一名趙姓村民也有重大嫌疑。
偵查人員經過二天時間走訪排查,終於查明付某某和趙某某系犯罪嫌疑人。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把五隻鷹隱藏或放掉,2016年12月28日,偵查人員兵分兩組,一組對犯罪嫌疑人繼續追查,另一組迅速出擊將五隻鷹依法扣押,並送往吉林省野生動物救助中心。
經鑑定,這五隻鷹均系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蒼鷹。
兩名嫌犯被抓捕歸案
由於案發後兩名嫌疑人就已經不在家中,偵查人員一方面分別到兩名犯罪嫌疑人家中規勸投案自首,一方面採取各種偵查措施進行追捕。
今年3月2日,此案被國家林業局森林公安局列為重點督辦案件。吉林市森林公安局成立了專案組,查明了犯罪嫌疑人付某某逃往浙江省。今年5月5日,專案組成員赴浙江省金華市,於5月11日,在永康區一家俱廠內將在逃人員付某某抓獲歸案。5月15日,專案組在吉林市郊區一所寺廟內將另一名犯罪嫌疑人趙某某抓捕歸案。
嫌犯馴養蒼鷹抓獲四隻野雞 將受到法律嚴懲
經訊問,兩名犯罪嫌疑人先後供述了非法獵捕蒼鷹的經過。付某某交代,2016年11月,他為了非法獲利,自製獵捕工具後,在吉林市昌邑區與長春市九臺區交界處的山林中,抓捕蒼鷹三隻。趙某某交代,他在舒蘭市七裡鄉抓捕兩隻蒼鷹。
兩名犯罪嫌疑人抓捕蒼鷹後在自己家中馴養。經過訓練後,他們多次結夥到居住地附近山上進行非法獵捕活動,共抓獲野雞四隻。
今年5月,涉案兩名犯罪嫌疑人相繼被依法批准取保候審。6月1日,兩名犯罪嫌疑人被起訴至吉林市高新產業開發區人民檢察院,等待他們的將是人民法院的公正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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