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獵到4隻野雞,將其中1隻食用,另3隻殺害賣給別人食用,近日六安金寨一男子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無獨有偶,六安舒城一男子因獵捕30隻畫眉鳥,近日也被判刑,並在媒體上公開向公眾賠禮道歉。
一男子殺了這樣4隻雞,被判刑3年
近日,六安市金寨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肖某某涉嫌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一案,被金寨縣法院依法作出判決。
2018年清明節前後,被告人肖某某擅自在位於金寨縣燕子河鎮麒麟河村轉春組自家玉米地附近以及鄭某某家附近山場下夾子、鋼絲套子,獵捕野雞等野生動物,非法捕獵到4隻野雞,並將其中1隻食用,另3隻殺害後以每隻80元賣給鄭某某,得款240元。
經鑑定,被告人肖某某獵捕並賣給鄭某某的3隻野雞屬於國家二級重點保護動物白冠長尾雉。2018年11月13日,被告人肖某某經金寨縣森林公安局民警傳喚到案,並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
被告人肖某某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一款,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非法捕獵、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目前,該案作出生效判決: 被告人肖某某犯非法捕獵、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8000元;追繳被告人肖某某違法所得人民幣240元;被告人肖某某賠償國家資源補償費人民幣15000元,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被告鄭某某對該賠償承擔連帶責任(已繳納)。
一男子公開道歉!因為幹了這事
7月17日,在皖西日報上的一則道歉信,引起了大家的廣泛關注。
因為非法狩獵破壞生態資源,舒城的蔣某某被舒城縣法院責令其在本市公共媒體上向公眾賠禮道歉。
近日,由舒城縣人民檢察院提起的蔣某某非法狩獵破壞生態資源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在舒城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舒城縣人民法院支持了舒城縣人民檢察院全部訴訟請求並當庭宣判,依法判處蔣某某有期徒刑十個月,緩期一年執行,罰金2000元,立即停止實施侵害行為並在本市公共媒體上向公眾賠禮道歉。
2018年11月下旬,被告人蔣某某在舒城縣南港鎮樟衝村落的幾處山場使用竹竿、粘網、誘捕器等工具非法獵捕畫眉鳥。接到舉報後,舒城縣森林公安局民警在蔣某某的住處查獲疑似畫眉鳥活體30隻、誘捕器、鳥籠等,蔣某某被抓獲之後也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
蔣某某捕捉的畫眉鳥是國家保護的「三有動物」,並被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具有十分重要的生態價值,蔣某某非法捕捉畫眉鳥的行為,破壞了生態環境,對生態資源造成了嚴重的損害。
保護野生動物,保護生態系統健康和可持續發展,你我都有責任!
來源:綜合金寨檢察、舒城檢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