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青蛙、捕畫眉、賣鸚鵡……統統判刑!廣西接連宣判多起捕獵野生動物案
7月21日,環江毛南族自治縣4名男子因抓青蛙,被判處拘役3個月,緩刑6個月;7月上旬,巴馬瑤族自治縣一男子因非法狩獵畫眉鳥領刑……連日來,廣西接連宣判多起關於捕獵野生動物的案子。一些常見的野生動物,很有可能是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買賣、狩獵將面臨法律的嚴厲制裁。
環江四男子抓青蛙獲刑
青蛙不能亂抓,這是幼兒園小朋友都知道的事,然而總有一些人以身試法。
今年3月24日,環江毛南族自治縣4名男子到該縣思恩鎮某村屯農田抓「野蛙」,後經附近村民舉報,4人於當晚11時許被民警當場抓獲。警方繳獲作案工具以及各種蛙類一批,並予以扣押。
▲環江4名抓青蛙的男子受審。 河池中院供圖
經清點,被告人抓獲的野生蛙類共116隻,其中2隻虎紋蛙系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其餘114隻蛙類為廣西壯族自治區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分別為沼蛙10隻(4隻死體)、澤蛙103隻(均為死體)、花姬蛙1隻(死體)。4人的行為已構成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7月21日,環江毛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決,分別判處4人拘役3個月、緩刑6個月,並處罰金1500元。
根據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訴前和解協議,4名被告人共同購買2.5萬尾魚苗用於增殖流放,替代性改善生態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