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永州一村民捕捉15隻青蛙判刑8個月 注意二級保護動物!

2020-12-03 社會經緯

湖南永州一村民捕捉15隻青蛙判刑8個月 注意二級保護動物!

湖南零陵一村民非法捕捉青蛙15隻被判刑8個月 注意二級保護動物!

夏天,青蛙到處呱呱,從前有人喜歡吃青蛙,那個時候宣傳青蛙是益蟲,不能吃,也就是工商部門、林業部門管一管。但是現在對於環保重視了,對於野生動物保護也加強了,各地都有許多捕殺、捕捉野生動物被處罰,甚至判刑的案例,所以對於保護動物,野生動物不要捕捉、販賣、捕殺。

湖南永州,這是柳宗元寫永州之野產異蛇的地方,為了生存,當地人古代捕捉蛇,柳宗元為此發出過感慨。而在當代,青山綠水才是金山銀山,環境保護才是最大的福祉和福利,過度的開發和破壞森林,濫殺動物,造成生態環境破壞,造成地球氣候惡化,甚至有說法,地球未來的氣候還將進一步糟糕,所以環境保護是意見迫在眉睫的事情。

很多地方都考核綠色GDP,也對捕捉野生動物處罰非常嚴厲,尤其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最近,湖南永州零陵法院,以非法捕獵珍貴、瀕危動物罪,判處當地村民楊某有期徒刑8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8000元。(據長沙晚報、中青網客戶端、百度PC客戶端9月13日消息)

楊某到底犯了什麼事,他在今年的5月,在禁止捕獵期,在水口大皮口的水田捕捉了15隻青蛙。楊也就是弄個麻袋,拿手電筒照射,青蛙很多晚上一照就傻了,不動了,而且味道鮮美,也叫田雞,算是佳餚,但是野生的別吃,別捉,青蛙很多都是三有動物,捕捉也是違法的。

楊捕捉的青蛙裡有5隻是三有動物黑斑側褶蛙,還有10隻是國家二級動物虎紋蛙,所以被判刑了。也是參照刑法,也是楊某態度好,坦白從寬,老實交代,所以從輕處罰。捕捉青蛙看起來不是個事,但是現在就是個事,亂捕亂殺野生動物,尤其是國家二級、一級保護動物確實是違背刑法、森林法和野生動物保護法。有些網友對此不理解,難道動物比人還值錢?難道人不能吃動物?

虎紋蛙

三有動物、保護動物不能隨便抓,如果你抓到了,最好比對、請教一下,是野生動物放歸大自然,不要隨便食用、販賣。販賣、運輸、飼養國家保護動物都屬於違法犯罪行為,需要申請狩獵證和相關證件。在禁止捕獵期、禁漁期,捕獵、打漁、釣魚都是違法違規行為。現在我國環境、生態雖然好轉,但是總體形勢還是不容樂觀,對此也理解吧。

不要為了一點蠅頭小利,為了口食之欲,就去使用、捕殺野生動物、野生魚類,現在很多動物、魚類、包括甲魚、青蛙都有人工飼養的,味道差不多,何必要去抓取野生的,不小心就觸犯了刑法,還是讓他們在大自然自由自在生長,人類不要過度向自然索取,要和自然平衡相處,如果動物都沒了,我們看不到飛鳥,看不到遊魚,聽不到蛙鳴,地球上只有人類孤零零的,能獨善其身麼?任何物種、動物都有生存的權力,任何一種物種的滅絕消失,人類都有不可饒恕的罪行,可能會遭致大自然的懲罰和報復,生態的破壞,和平衡的破壞是無法修復,其危害也是巨大,這不是危言聳聽,請愛護野生動物,愛護地球,保護環境!

文|蘇白傳媒 柳輕侯

其他:部分圖片供模擬想像,不代表文字特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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