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認識
這群小傢伙嗎?
它們的名字是:
小太陽鸚w
今天說的案例
就和它們有關
沒人想到的五年「結局」
焦慮等待了一年,w妻子等到的結果是,丈夫w一審被判刑五年。
以淚洗面的w妻子。
這讓她有些想不通:丈夫僅僅因為銷售了2隻自己人工飼養繁殖的鸚w,怎麼會判的這麼重?她描述當時的情形,「覺得天旋地轉,癱坐在椅子上」。
W妻子說她並不知道這兩隻鸚w是瀕臨滅絕野生動物。
採訪中w妻子強調,他們後來才知道小太陽鸚w是瀕臨滅絕的野生動物,否則絕對不會鋌而走險銷售。而且她一直以為野生動物保護法是保護野生動物的,壓根沒想到人工飼養繁殖的也犯法。
她說,銷售2隻鸚w並沒有賺很多錢。
一審判決
犯非法銷售珍貴、瀕臨滅絕野生動物罪
w妻子告訴南都記者,養鸚w、銷售鸚w一事「東窗事發」,系買方謝某某被抓後供出w。2016年5月17日,w被警方羈押,次日即被深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公訴機關指控,2016年4月初,w將自己孵化的6隻小太陽鸚w以每隻500元的價格銷售給謝某某。法院查明確認,6隻中只有兩隻是小太陽鸚w,另外4隻玄鳳鸚w,無證據表明玄鳳鸚w是珍貴、瀕臨滅絕鸚w。
圖片來源於網絡
一審判決書中稱,深圳寶安區法院查明,2016年4月初,w將自己孵化的兩隻小太陽鸚w(學名為綠頰錐尾鸚w)以每隻500元的價格銷售給謝某某。同年5月7日,公安機關在其宿舍查獲小太陽鸚w(人工變異種)35隻,和尚鸚w9隻,非洲鸚w1隻,共計45隻鸚w。這些鸚w都是列入《瀕臨滅絕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二。
寶安法院認定,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破壞野生動物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的「珍貴、瀕臨滅絕野生動物」,包括列入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的國家一、二級保護野生動物、列入《瀕臨滅絕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一、附錄二的野生動物及馴養繁殖的上述物種。
一審判決書稱,「因此,雖然本案所涉的鸚w為人工馴養,亦屬於法律規定的『珍貴、瀕臨滅絕野生動物』」。
法院認為,當事人出售兩隻鸚w(綠)給謝某某的事實清楚,證據充分。另還查獲45隻列入《公約》附錄二的被保護鸚w待售,屬犯罪未遂,依法可減輕罰。辯護人認為45隻鸚w不是用於銷售的意見與查明事實不符,不予採納。
據此,寶安法院一審判決w犯非法銷售珍貴、瀕臨滅絕野生動物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
目前,w向深圳中院提起上訴,知名律師徐昕已接手此案,將為w作無罪辯護。
w妻子認為自己丈夫養鸚w只是愛好。
事件回顧
雨天闖進一隻鸚w
改變了一個家庭
w與w妻子2014年10月份結婚。結婚前的一隻鸚w的出現,改變了這個家庭的軌跡。
與w在同一個工廠工作的曹二軍回憶說,有一天下雨,車間內跑來一隻鸚w,不能飛,他和w就撿回來養著,w非常喜歡,買了一隻配對,誰知道時間長了竟然下蛋了,蛋又孵化出小鸚w。
在w妻子眼中,丈夫老實善良,樂於助人,沒什麼業餘愛好,抽菸喝酒都不沾邊。一開始養鸚w,w妻子持反對態度,她覺得一個男人養鸚w是玩物喪志。但身邊的人說w沒有不良嗜好,就養點鳥而已,w妻子就沒有再幹預。
2015年懷孕後,w出於健康考慮,不讓她碰鸚w,所以w妻子也不知道丈夫何時買了一隻鸚w配對。w妻子說,為了養好鸚w,w花了很多精力,工廠有一片花壇,丈夫種過高粱、向日葵還有青菜,經常晚上去超市買別人挑剩下的廉價玉米,餵各種水果,甚至鸚w受傷了,還用雲南白藥給它們包紮。
w通過自學養殖技術,宿舍裡的鸚w數量不斷增多,到被公安查獲時,竟然數量達到了45隻。基於這一點,w妻子對法院判決無法接受,一個原因是,丈夫對鸚w愛護有加,沒有吃沒有虐待,反而通過自學養殖技術,讓鸚w數量變多了。
w寫給妻子的信。
「只是因為不懂法,賣了兩隻給別人,他已經實實在在被關了一年,難道不能判緩刑讓他回家嗎?」w妻子說,她的內心感受就是,人不如鳥,明明丈夫養鸚w特別細心,反而要遭受五年的牢獄之災。
曹二軍知道w被判刑五年的事深感意外,「他不是跑到外面抓野生的來賣,是繁殖來的,這個冤,確實冤。」
看守所中來信
「估計大部分人和我一樣還不知養這種鸚w犯法」
w於2016年5月17日被羈押,一個半月後被逮捕,和妻子靠書信交流。2016年5月30日晚間,他在深圳市第一看守所給w妻子寫了第一封信。w妻子收到這封信已經半月有餘,從他們開始交往那天算起,還從未分開這麼長時間。
得知媽媽在公安局哭暈過去進了醫院,w寫道,「內心那最後一份堅強,還是瞬間崩潰了,一股愧疚無限放大,回到監室,坐在那,淚水還是忍不住崩潰了。」
w知道自己的案子很嚴重,感覺「挺迷茫的,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他提醒妻子,去百度貼吧裡的鸚w吧、小太陽鸚w吧發個帖子,看看有沒有和他差不多的案子或者別人有沒有建議。寫到這裡,w悲觀地表示,「不過我估計絕大部分人也和我一樣,還不知道養這種鸚w已經觸犯了法律。」
w寫給妻子的信。
記者搜索百度「小太陽鸚w吧」,裡面有大量小太陽鸚w的帖子,網友分享小太陽鸚w的飼養樂趣,也有多個銷售帖子,便宜的200元一隻,貴一點的900元一隻。
記者搜索百度「小太陽鸚w吧」。
事發後,兩位小朋友的問話讓w妻子顯得無比尷尬。她說,有一天兩個鄰居家的孩子過來玩,看到牆上的婚紗照,就問「小弟弟的爸爸去哪裡了」。說到這裡,w妻子忍不住哭起來,「我當時不知道怎麼解釋,我應該跟孩子們說叔叔之前養的鸚w都是犯法,叔叔被抓起來了?」
孩子漸漸長大,她擔心孩子也有一天會問爸爸怎麼回事。「我立志要上訴,要討個說法。這件事完全會改變我們的人生軌跡,給我們上了一堂沉重的司法課。」w妻子說。
記者5月5日採訪時,w媽媽說,「他只有辦身份證去過公安局,從來沒有去過公安局,要是知道犯法,我們肯定不會讓他養。在家裡養殖還犯法,讓人想不通。」她背靠冰箱,幾次低頭出神地看著地面。
律師說法
一方面要保護野生動物
一方面也不能脫離人性
w妻子給法官寫過兩次信,說明家庭所面臨的困境及說明情況,替丈夫求情,也請同事出具書面證明,以此說明w無論是生活還是工作都具有良好品格。w妻子一共提供了6份來自同事的證明,1份同學的證明。
w妻住的宿舍內,掛著一張10元錢買來的字畫,上面用毛筆寫了一個大大的「愛」字,下面是「因為有愛,我更堅強」八個字。據w妻說,這幅字畫出自一位被截肢的小女孩,給了她精神上的鼓勵。
知名律師徐昕表示,此案涉及大量類似的動物養殖者和使用者,具有制度意義,接此案旨在以個案推動法治,促進動物保護法更貼近人性和常識。
「養鸚w的人多,大家覺得養鸚w犯罪有點超乎想像。」徐昕接受南都記者採訪時說,「一方面我們需要保護野生動物,一方面也不能脫離人性、脫離實際,我們希望通過這個案件尋求一個制度上的平衡。」
徐昕作無罪辯護的理由包括,w人工繁殖飼養的鸚w不屬於刑法所保護的「珍貴、瀕臨滅絕野生動物」,人工繁育鸚w的行為無罪;45隻鸚w「待售」無事實依據等等。
此外,徐昕認為,法律一定要和本身的目的關聯在一起,實際上當事人增加了鸚w的規模,養鸚w是寵愛,不會損害鸚w的生存環境,反而有利於法律本身的目的,「我們做無罪辯護,我認為理由還是比較充分的。」
二審改判為有期徒刑兩年
一審宣判後,w不服上訴到深圳中院,在此前的庭審中,被列入野生動物保護名錄,但為人工馴養繁殖的鸚鵡是否是《刑法》所指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成為爭議的焦點。辯護律師當時為w作了無罪辯護,律師認為,人工變異種不同於野生動物,本案中的鸚鵡繁殖能力較強、人工飼養數量龐大是不爭的事實,w涉嫌出售的2隻人工綠頰錐尾鸚鵡不應該屬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
昨天下午兩點半,深圳中院經過審理對該案二審宣判。深圳中院認為,w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的野生鸚鵡,收購出售野生動物情節特別嚴重,論罪應該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w家中查獲的45隻鸚鵡是待售,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沒有得逞,是犯罪未遂,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鑑於多數涉案鸚鵡是人工馴養繁殖,社會危害性小於非法收購、出售野生、繁殖的鸚鵡。一審認定事實清楚,但判決量刑過重,法院予以糾正。
深圳中院最終以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w有期徒刑兩年,罰金三千元。刑期到2018年5月16日止。
律師:希望能修改相關司法解釋
對於這個判決結果,w的代理律師徐昕表示,相較於一審的5年量刑,二審結果是有所改觀的,但他們還是認為w的行為不該認定為犯罪。涉案動物是w自己飼養繁殖的,鸚鵡的種類複雜難辨,不是專家難以明白,讓一個愛好者來分辨這到底是哪種鸚鵡,是否屬於名錄保護的一二類保護動物很難。
徐昕表示,我國《人工繁育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所列的人工繁育動物種類較少,目前第一批只有九種。但這個名錄之外,有大量公約附錄的一二類動物被人工繁育並商業利用,如果有人通過網購或者在花鳥市場買到這些動物,會不會和w一樣被定罪量刑?為避免這個情況,希望能夠修改相關司法解釋。
對於此事你怎麼看?
你知道養哪些小動物
會觸犯法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