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身份證和結婚證上的生日不一致 貸款時遇尷尬
浙江在線05月29日訊「我的身份證和結婚證上的生日日期有出入,最近去銀行申請公積金貸款買房,他們讓我證明結婚證上的我就是我本人,否則不讓貸。」近日,市民肖先生遇到了讓人啼笑皆非的「證明我就是我」的尷尬,並跑前跑後足足花費兩個多月。
肖先生說,他與妻子的結婚證是20多年前在舟山領取的,上面寫著生日為1967年11月19日,這是正確的。但是他的二代身份證上的生日卻被寫成了11月1日,就是這不到20天的誤差,卻帶給他不小的麻煩。
據肖先生講,自己是部隊出身的,當時大家都沒有辦理過一代身份證,而是用軍官證代替。直到2000年左右,全國人口普查的時候,部隊裡的單身人口進行登記時要身份證號碼,於是部隊統一為大家上報了身份信息,由於工作疏忽,不少生日不同的人都變成了1號出生。由於身份證號碼沒辦法更改,於是2002年他從部隊轉業辦理二代身份證時,生日錯誤便理所當然地延續了下來。
直到最近,肖先生為買房拿著結婚證和身份證去銀行辦理公積金貸款手續時卻被告知,兩者身份信息不符。「他們建議我,為了證明結婚證上的我就是我,可以去民政部門辦理新的結婚證。」肖先生苦笑著說,我跟妻子都結婚這麼多年了,還讓我們重新拍照去領結婚證,感覺像是鬧著玩一樣。
但即便接受了這個建議,做起來也沒那麼順利。肖先生到了民政部門,被告知要公安部門提供證明「本人是本人」,才能重新辦理。到了公安部門後,肖先生又被告知說要找到當時登記身份信息的經辦人才可以。「我當時的部隊在金華義烏,過去那麼多年了,怎麼還可能找到經辦人。」肖先生覺得,這個原本很簡單的貸款程序和流程進入了「死胡同」。
「我的身份證和結婚證上的照片前後不過相差六七年,長相變化並不大,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本人的事,怎麼會這麼麻煩?」肖先生跑前跑後花了兩個多月時間,託人找關係,總算求得特事特辦,在戶籍所在地的塔山派出所打了一份證明,證明結婚證上的他就是身份證上的他。
經歷了這番遭遇,肖先生表示,一些部門和單位按照規章制度辦事的原則他理解,「但規矩是死的,人是活的,我相信遇到類似情況的並不只我一人,希望他們能夠通過我這件事,使制度管理更加人性化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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