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上,隨著信息化時代的到來,身份證是每一個人的數字信息標誌。身份證中包含了人的出生年齡、籍貫信息,而且國家有《身份證法》保障公民的身份信息和合法權益。
現在出生的小孩,從出生證明就錄入了電腦,申報戶口時都可以調閱出生證明,因此出現不同出生年月的情況,幾乎不存在了。他們肯定必須以身份證出生時間確定退休時間。
但是,我們的身份證出現的時間較晚,身份證的出現是依據1985年9月6日的《身份證條例》規定的。在此之前,我們管理個人信息的主要材料就是職工檔案。
由於我們過去存在著農曆、公曆(陰曆和陽曆的區別),人們在製作職工檔案的時候,又由於粗心等因素,經常會導致一份檔案出現多個職工出生年月的情況。比如我父親的出生年月是農曆正月二十九,他的身份證號就自然而然的成了1月29日,我母親的也是這樣。我的出生年月是公曆6月30日,結果被被寫成了6月3日。一家人沒有一個準確的。
而且在過去,由於保管職工檔案和信息的級別比較低一般是企業或村鎮,改出生年月非常簡單。很多人為了特殊的目的,比如參軍、上學,更改了自己的出生年月。記得一位大姐,當時他們一家好幾個孩子,為了他二姐上班,直接把她跟二姐的出生日期給換了,結果她現在年齡大了三四歲,好處在於可以提前3~4年退休了。
對於人們退休年齡的確定,1999年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出臺過《關於制止和糾正違反國家規定辦理提前退休有關問題的通知》。文件中明確,對於職工出生時間的穩認定,應當實施居民身份證與職工檔案相結合的辦法。當本人身份證和檔案記載的出生時間不一致時,應當以本人檔案中最先記載的出生時間為準。
可以說,最早檔案記載是什麼出生時間?就按照什麼樣子來認定。但是,又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按照就業的最早檔案認定;另一種是按照全部最早檔案認定,深圳包括高中、初中的檔案。
一般這種情況只適用於很早就參加國有股集體企業工作、按規定建立起職工檔案的老人。目前來看,對於現在辦理正常就業備案手續,通過籤訂勞動合同建立職工檔案的勞動者,未來退休都是以身份證出生年月為準。上海市申請辦理退休的靈活就業人員,壓根兒就不需要提供職工檔案,只憑藉居民身份證材料就可以辦理退休手續了。
總體來看,出生日期問題相差幾天乃至十幾天,實際上對於退休造不成什麼影響,頂多是推提早或者延遲一個月退休。至於相差幾個月乃至幾年,這裡邊都是有什麼特殊原因的,一般只能通過尋找更早的檔案材料予以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