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12月25日訊 25日,記者從濰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為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深入推進「一次辦好」改革,紮實做好濰坊市委巡查發現問題整改,不斷強化內部風險防控,濰坊進一步規範全市企業職工退休業務辦理。
推廣使用職工電子檔案
市直各參保企業在辦理職工退休前,應規範整理職工檔案,送市人社部門進行電子化掃描(具體地點另行通知)。辦理退休相關業務時,原則上不需再提供職工檔案原件;對電子檔案中無法辨別的關鍵信息,可要求用人單位提供職工檔案原件予以審核。
鼓勵各縣市區對轄區企業職工檔案進行電子化掃描和信息化共享,支持使用電子檔案辦理企業職工退休業務。
統一退休業務申報材料
辦理企業職工退休業務,全市統一按照如下要求提報材料:
正常退休。(1)身份證;(2)企業職工退休(退職)表;(3)企業職工檔案(已實現檔案電子化的可不提供,下同)。
特殊工種提前退休。(1)身份證;(2)企業職工退休(退職)表;(3)企業職工檔案;(4)企業提供的能證明職工當時從事工種和年限的原始材料(可選項)。
因病或非因工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提前退休(退職)。(1)身份證;(2)企業職工退休(退職)表;(3)企業職工檔案;(4)勞動能力鑑定結論通知書(內部共享)。
企業女幹部提前退休。(1)身份證;(2)企業職工退休(退職)表;(3)企業職工檔案;(4)退休前連續5年從事工人崗位工作的原始材料。
軍轉幹部提前退休。(1)身份證;(2)企業職工退休(退職)表;(3)企業職工檔案。
規範退休業務材料存檔
加強退休業務檔案管理,進一步落實檔案業務一體化要求,實行企業退休業務材料電子化存檔,對退休審核材料和退休審核關鍵佐證材料進行掃描生成電子檔案或從電子檔案系統抓取,留存至山東省社會保險信息系統,實現全程留痕、可追溯。
優化企業職工退休辦理手續
優化調整《企業職工退休(退職)表》。結合山東省社會保險信息系統升級,全市統一使用優化調整後的《企業職工退休(退職)表》。《企業職工退休(退職)表》不再加蓋「同意、病退、特殊工種、中辦發〔2003〕29號文提前退休、女幹部提前退休」等退休類別章,改為表格填寫退休類別。
優化調整《職工退休情況的公示公告》。按照《山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建立企業職工退休審批公示制度的通知》(魯勞社發〔2000〕351號)規定和市審計局審計要求,結合濰坊實際,全市統一優化調整職工退休情況的公示公告內容和要素,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未盡事宜以國家、省有關規定和要求為準。
閃電新聞記者 李濤 濰坊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