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哦,這真的太不可思議了!」一路上皮克都在念叨這句話,如果你們不知道發生了什麼,還以為他瘋了呢。
「我長這麼大從沒想過這一切是真的。」皮克激動地摘下他那瓶底般的眼鏡,反覆擦了又擦。「快看吶,查裡克!多麼神奇!」
我面無表情地看著旁邊這位激動得神志不清的教授。如果可以,真想拿計程車裡活蹦亂跳的蛤蟆堵住他的嘴。
對了,先來個自我介紹吧。我叫查裡克,是個年過四十的公務員,現在居住在十三街,生活乏善可陳。我旁邊這位是皮克,他是個教授,但我看來他更像個瘋子。他的生活也平平無奇,但從現在開始,他的一切都會改變。因為他是人類,但出於各種原因,他要搬到十三街居住。
我所居住的十三街,是人類口中「妖魔鬼怪」居住的地方。什麼?世界上沒有妖怪?不不,他們是存在的,因為我就是。我的家族祖祖輩輩都為政府工作,這份工作非常重要,並且只有少數人能勝任,因為這份工作最大的要求是體內有人類的血統。我的祖先就是人魔混血,再加上我們非常像人類,於是就一直為政府工作。
到底是什麼工作呢?我們需要去人類世界尋找一名合適的人類,帶他來到十三街,讓他記錄下這裡的一切,然後送他回到人類世界,傳播他所見到的。為什麼要這麼做?因為十三街是一個存在於現實和想像中的世界,我們的存在基於人類的想像,也就是說,如果人類忘記了我們,那我們就會從這個世界消失。傳播謠言是最有效讓人類記住我們的方法。即使很多人不會相信,但我們的形象也會刻在他們腦海裡。
上一個人類記錄員是個作家,他從十三街回來後寫了很多書來告訴大家他所看到的。人類還給他頒了個最佳創作獎,但當他堅持說這一切都是真的時,人類笑著說偉大的作家精神都有些不正常。
我找的這一位人類記錄員是某個不出名大學的教授。當我提出我的要求時,他非常興奮,立刻把他書架上的一些書裝進一個簡易的箱子裡後便對我說:「我們現在就出發吧,老兄,我都迫不及待了。」
「你不收拾行李嗎?」
「這些書就是我的行李,它們跟我在十多座城市漂泊過,它們就像我的孩子們,我的精神食糧。」
此刻我們正坐在十三街的計程車上。皮克剛見到這輛出租就驚嘆不已。這裡的計程車外觀有點像人類的老式轎車,但車燈是兩隻螢光怪。螢光怪大約十釐米高,外觀很像一個球,在晚上他們會全身發螢光。螢光怪對於車輛來說非常重要,他們就相當於人類的車牌,如果沒有螢光怪的車輛就是違法車輛。所以居民們買了車後還要僱傭兩隻螢光怪才能上路。
螢光怪和車燈最大的區別就是,螢光怪可以在車輛上隨意活動。他們的皮膚上有類似於吸盤似的東西,以防他們掉下去。螢光怪本來就很活潑,所以當四周漆黑一片時,一輛車向你行駛過來,就只能看見兩隻在空中蹦來跳去的圓球向你高速飄來。
螢光怪其實也是十三街的居民,當車燈只是他們的一種工作,他們還可以當路燈,節日彩燈等等。幹這些工作是要付他們工錢的,但工資的高低不取決於工作,而是取決於他們自身。大部分螢光怪是發白色的螢光,少部分會發紅光,藍光,綠光,紫光等等,最稀有的是發金色螢光的螢光怪,這種螢光怪非常少見,他們甚至不用工作只拿國家補貼就可以養活自己。而白色螢光怪就不一樣了,他們很辛苦地工作也只能拿微薄的工資。
我把這些告訴了皮克,他顯得很氣憤。「怎麼能這樣!太不公平了!憑什麼白色螢光怪一輩子都要很辛苦的度過,而金色螢光怪不勞動就可以享受榮華富貴!」
「螢光怪的命運在他們出生時就已經定了。」我平靜地告訴皮克。「即使不公平,但他們已經習慣了,或許根本意識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