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報訊12月28日訊(記者郭文杰 通訊員韓紅 實習生陳翔宇)2018年2月1日起,「百湖之市」的大武漢,將進入「禁磷」時代。今日武漢市人大常委會舉行新聞發布會公布,《武漢市禁止生產銷售使用含磷洗滌用品規定》(下稱規定)將於明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屆時在武漢市內將禁止生產、銷售和使用含磷洗滌用品。違反規定者,對個人最高可處五千元罰款。
磷是導致水體富營養化和水華的「元兇」,1克磷就可使藻類生長100克,而含磷洗滌用品又是導致水體總磷含量增加的重要原因之一。根據武漢市環保局提供的數據,2016年,武漢63個劃定了水環境功能區的湖泊中有36個湖泊超標,超標汙染物主要是總磷。數據表明,總磷汙染已逐漸形成武漢市水環境改善的重要限制因素。目前,武漢總磷汙染主要是城市生活汙水、工業廢水和農業面源,其中生活總磷主要來源於含磷洗滌用品和排洩物。含磷洗滌用品的使用不僅會增加水體總磷含量,導致水質喪失功能,破壞水體環境,而且直接影響人民群眾生命健康。
即將實施的《武漢市禁止生產銷售使用含磷洗滌用品規定》明確,含磷洗滌用品,是指總磷酸鹽含量(以五氧化二磷計)超過國家標準的洗滌用品。規定明確,在武漢市行政區域內禁止生產、銷售和使用含磷洗滌用品;禁止新建、改建或者擴建生產含磷洗滌用品的建設項目;既有生產含磷洗滌用品的企業,由所在地區人民政府責令限期整改或者轉產;在武漢市內銷售的無磷洗滌用品,應當在產品包裝的顯著位置標註「無磷」標識。服務業經營者使用含磷洗滌用品開展經營性服務的,對個人可以處最高五千元的罰款,對單位可處最高一萬元的罰款。
武漢市環保局副局長張朝輝介紹,今年4月-6月,市環保局先後兩次對全市大型超市、賣場、洗衣廠、餐館、酒店等單位進行抽查。抽查的42件樣品中,有3個樣品超標。從抽查情況來看,大型超市、賣場經銷的洗滌劑主要為無磷洗滌劑,但還是存在部分餐飲企業、經營單位使用含磷洗滌劑的情況。
昨日,記者也對武漢市部分商超進行了走訪。走訪發現,商超內銷售的上品牌洗滌用品大多數都是無磷的,但是許多產品沒有統一規範的無磷標識,有些品牌的無磷標識並不在顯眼處,消費者很難一眼辨明。記者詢問了多家超市的銷售員,但得到的回答基本都是「不太清楚。」
對此,張朝輝表示,明年規定開始實施後,市環保局也將聯合市質監局等部門展開專項整治,要求無磷洗滌劑在包裝的顯著位置加貼無磷標識,方便市民選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