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人類在非洲「人以群分」只是氏族社會形成前的最早的雛形,還遠遠談不上已進入氏族社會階段,關鍵原因還是因為洞穴——因受洞穴限制,每個地盤只能生活一個小家族。
本文摘自:《人類出路》 作者:張國群 出版社:海南出版社 出版時間:2013年4月
遠距離遷徙是盲目地跟著食物遊動,向著沒有同類的地方遊動,沒有一點地盤意識。而小範圍遊動,顯然地盤意識越來越明確。
一個小家族有了地盤意識,就會在這個地盤內巡迴遊動,於是生活就有了明顯變化:過去是隨遇而安,現在則是有規律地遊動;過去沒有私有和佔領意識,現在則有了。而與私有和佔領相伴的,必然是爭鬥。
道理很簡單,現代的農人人均有一畝三分地,養活自己就無憂了,原始人既不會種又不會養,全以天然食物為生,人均沒有數十平方公裡土地是難以活命的。這樣,一個小家族所需的地盤就至少需一百多平方公裡土地,而前提是地盤內必須有數處天然洞穴,這樣才可保證他們今天巡迴遊動到這裡,有洞穴可居,明天巡迴遊動到那裡,也有洞穴棲身。他們暫時離開的時候會做上記號,以防別的人種佔領,於是爭鬥也就難免。
好在那時的爭鬥並不十分激烈,因為佔領者只是遷徙途中路過這裡暫時棲身而已,也許並無地盤意識。當佔領者被感染也有了地盤意識後,往往會選擇離開,到很遠的地方也選一處地盤安身,好在那時非洲大陸還很空曠。
隨著地盤的出現又有了奇妙的變化:物以類聚,人以群分。過去一個家族不得不分群後,因為是漫無目標地遠遊,也許多年後再相見時已不能相識,甚至終生不能再相遇。現在則不同:分群後會在相鄰的地方選一塊地盤,至少彼此還可常相見,相互間有個照應。既然有了爭鬥,畢竟人多勢眾,膚色相同的人也會儘量把地盤選在一起,這樣大家就多了一些安全感。他們都只有相當於幾歲孩子的智力,幾歲的孩子找同伴,只會找和自己相同的,不會找一個可怖的異類。
上述雖是推理,但是後來的歷史事實足以證明:如果人類在走出非洲前沒有物以類聚、人以群分,各自形成地盤,就無法解釋各人種走出非洲後的梯形分布。
人類在非洲「人以群分」只是氏族社會形成前的最早的雛形,還遠遠談不上已進入氏族社會階段,關鍵原因還是因為洞穴——因受洞穴限制,每個地盤只能生活一個小家族。
非洲炎熱,早期的人類在非洲不住洞中雖然不一定會被凍死,但是會挨雨淋,尤其已告別「樹居」的人類,在地面過夜確實太容易受到各類猛獸的攻擊。因為那時人類的進化還遠沒有到「人多勢眾」的地步,各類猛獸不但不懼怕人類,反而把人類當成比猿猴及牛馬更容易捕獲的美食。猿猴都在樹上過夜,牛馬等比人類跑得快,自然遠比人類難獵獲。人類唯一的優勢是「智」勝一籌,「躲」技不凡,自然只能利用這個優勢,白天碰上猛獸,或躲到樹上,或以眾勝敵,夜裡則躲到洞中。
關於洞穴對人類的重要性,稍後還有專章用事實來證明,下面就讓我們接著探討各人種是如何走出非洲的吧。
有了地盤就意味著相對安定,就意味著人口繁殖加快。不巧的是,冰河時期來臨,非洲開始草原化,生存環境反而惡化了,這意味著,人均所需的生存面積反而要加大。
上述矛盾最突出的,是非洲最深處或最南部的黑人生存區,黑人因而必然逐步向東尤其是向北擴張。好在一直是黑人的勢力最大,對黑人的擴張誰也阻擋不了。
最先受到擠壓的,無疑是白人和暗白人。因為正是當初白人和暗白人首先被驅逐,他們出島後不可能遷徙得太遠,結果陰錯陽差,他們後來的生存區域反而緊鄰黑人區。
別無選擇,白人和暗白人只能舉族一批批向東、向北遷徙。好在那時的人類遠遠沒有變成經濟動物,每個人除了自身之外再無一物,因而沒有什麼可留戀的。
因為是一批批分散遷徙,形成不了整體的力量,白人和暗白人經過棕褐色和黃種人生存區時,不但不能搶奪或擠佔其地盤,反而只能小心翼翼、躲躲閃閃而過。
暗白人首先來到北非的埃及地區和西亞亦即中東地區,一批批安定下來,各自搶佔了地盤。隨後到來的白人因為撒哈拉沙漠的原因,沒有繼續向東,反而折向西沿著地中海遷徙,最後逐步佔領了東歐、中歐、西歐、北歐以及中亞部分地區。
又是若干年後,黑人再次向北擴張,這次受到擠壓的無疑是棕褐色人。他們一批批分散地穿過黃色人生存區來到近東和中東後,或許也想向西遷徙,但發現西邊已被白人佔領,於是勇敢地向東穿過撒哈拉沙漠,進入了印度半島地區,先來者佔領了印度半島,後來者佔領了印度洋諸海島。好在那年月這些島與島之間有海峽,不寬也不深,結冰時可踏冰而過。
最後被擠壓的黃種人,來到西亞地區後,不可能向西進入歐洲,因為黃種人似乎天生對白種人有一種畏懼。實際上他們已別無選擇,這個世界的北半球已只剩下遠東的長江流域、黃河流域、塔裡木河流域、黑龍江流域、日本諸海島及廣袤的西伯利亞地區,作為他們的最後歸宿地。於是,他們一批批分散地循著棕褐色人的足跡,進入印度後繼續東進或北徵——東進者穿過中國的雲南來到長江流域、黃河流域、黑龍江流域、朝鮮半島、日本;北徵者穿過阿富汗進入塔裡木河流域、中亞一些地區和西伯利亞。
各膚色的人一定會留下特有的遷徙痕跡,所以無論時間相隔多久,同膚色人的遷徙也不會發生紊亂。所以,相隔多年之後,這個世界又發生最後的大遷徙。這次遷徙或許發生在15萬或2萬年以前。那時的白令海峽大概尚有一片陸地相連,未連之處也被冰層覆蓋,所以有幾批黃種人先後由西伯利亞越過了白令海峽,先到者追蹤著成千上萬的野牛群,進入了拉丁美洲地區;後到者在北美大陸安了家。這些闖入南半球的黃種人——亦即後來被哥倫布稱為印第安人的人,是最後幾批走出非洲的人嗎?還是他們在西伯利亞生存一段後,嫌那裡的生存條件太惡劣——而走回頭路是所有的遷徙者最大的忌諱——於是乾脆勇往直前,結果從此成了與舊世界隔絕的新世界的人?這最終答案,還是留給考證愛好者去考證吧。
或曰:你說的這些誰相信呢?人類走出非洲既是黑人擴張的結果,那麼黑人為什麼後來停止了向非洲以外擴張呢?這問題其實更好回答:因為後來隨著新石器時代的到來,隨著火的發現和利用,食品來源和品種大大豐富,所居洞穴也可以往深處延伸;再後來隨著畜牧和農耕時代的到來,非洲已完全可養活黑人了,黑人再用不著往非洲以外擴張了。
世界上所有動物中,有哪一種動物吃熟食?沒有!唯有人!
熟食,不光改變了食品本身的營養結構,將食品中不利於人體吸收的營養成分全部去掉了,而且大大豐富了食品的種類。如小魚小蝦過去勉強可生吃,大魚生吃起來可就太腥了,而大魚通過熟食去掉腥氣後,反而變成了無與倫比的美味。再如野生稻、麥、粟等,過去生吃極難下咽,不餓極了誰願吃?而熟了之後就太可口了。熟食顯然極有利於人由「猿人」向「現代人」的進化,而人類能獲得熟食,得拜火所賜。
美國的海斯、穆恩、韋蘭所著的《世界史》中說:火,是一切發現中的最偉大的發現,它使人類能夠生存於不同的氣候之中,還造出很多的食品並迫使自然的力量為人類工作。
火是石器時代的某一天被發現的。也許是一個膽大得近乎瘋子的人,敢於走近因雷擊而起於林中的火,並用長長的枯樹枝去碰,結果枯樹枝也燒著了,那人嚇得丟下枯樹枝就逃,可是火這個妖魔並沒追來,他於是又返身回去撿起枯樹枝,發現枯樹枝仍在燃燒,趕緊丟下再逃……他終於發現拿著燃燒的枯樹枝既安全又好玩。也許為了炫耀,他把燃燒的枯樹枝拿進了所住的洞裡,結果意外發現過去黑暗的洞中一片光明……驚奇之餘,大家都去了林中起火的地方,這時火已熄了,卻意外發現灰燼中有一些燒死的動物。大膽者撿起來送到口中嘗嘗,呀!肉真香……
或問,這所謂關於火的「一切發現中最偉大的發現」也太簡單了吧?而且雷擊之火早已有之,人類為什麼要等到五六百萬年以後才發現?
試想,從地上撿起一塊石頭,有目的地扔出去,簡不簡單?可是人類在進化過程中卻等了三百餘萬年才這樣做了,於是人類從此才進入了偉大的石器時代。
所以,在撿起那塊石頭有目的地扔出去之前,人類其實都是「它們」,而「它們」見了火必然驚恐地逃命,因為火這個妖魔鬼怪顯然曾殘忍地燒死過它們的同伴;在撿起那塊石頭有目的地扔出去之後,人類才開始變成「他們」,才有了我們今天的歷史!
試想,如果人類永遠不能有目的地扔出那塊石頭,那麼可以肯定,我們今天的每個人還都是「它們」。
所以,人類今天的科學進步,上能遨遊太空,登月球,探火星;下能進入網絡,把地球變成一個村,實則始於有目的地扔出的那塊石頭,以及近乎瘋子的人手中的枯樹枝上的那一團火。有了第一塊有目的地扔出的那塊石頭,以後的磨石、石刀、石鎬、石錘、石鑿、石箭頭、石斧等等的出現,就是一種必然。
有了近乎瘋子的人手中的枯樹枝上的那團火,以後的擊石或鑽木取火也是一種必然。
有了石與火這兩個必然,馴養動物便成了第三個必然。
許多歷史學家和考古學家都認為,人類馴養的第一種野獸也許是狗。當人食用生食的時候,人與狗在爭奪肉食上是完全平等的競爭對手;可是當人食用熟食以後,每次聚餐,那濃濃的肉香味,一定會引來嗅覺最靈敏的狗們。狗們一定久久圍著人群轉,口裡流著長長的哈拉子,等人群離開後,去爭搶人吃剩下的殘骨剩渣,甚至連人屙出的屎,它們也爭搶著吃,而且吃出了肉香味……久而久之,這成了一道天天上演的風景線,於是終於有一天,一個膽大的小孩,和一隻也許是失去了母親的小狗玩在了一起並拆也拆不散,接下來,狗接受了被馴養的命運。接著人類馴養豬、羊、牛、馬、雞、鴨等,也就是順理成章的事了。
有了石與火的兩個必然,種植植物成了第四個必然。
對於野稻、麥、粟等,人類肯定很早就嘗試吃過,吃時當然會灑下一些種子在地上。在不斷遷徙階段,人類不可能再看到自己所播撤種子長出的芽。在有了地盤後,小範圍遊動有規律了,大概能看到,但驚奇之餘也不會太在意,因為那些東西生著很難吃,即使不難吃,也由於沒有工具很難種。只有嘗到了那些東西弄熟之後的美味,又有了一系列石頭工具能墾殖時,大面積生產糧食作物才有了可能。當然,那是許多年以後的事,最初因受諸多因素限制,如沒有陶器烹煮等,人類只能像小孩玩家家似的,一小叢一小叢地種植。
有了上述四個必然,第五個必然隨之緩緩而至。
這就是小家變成了大家,或者說是小「群」變成了大 「群」。由於火,洞穴延伸了,能住下更多的人。其實,由於捕獵工具和手段的進步,加上馴養了一些動物,還有一小叢一小叢的糧食作物作補充,人再多一點也可養活,只可惜洞穴實在住不下。終於有一天,類似於中國神話傳說中「有巢氏」那樣的人出現了,他想到了像鳥一樣在洞穴附近的樹上築巢。這樣,整個大家族就都可住下了,人類因而也由洞穴時期變成了「洞巢時期」。而進入「洞巢時期」的人類,已進化成為「新人」了。
人類考古學家在這裡發現了「能人」化石,在那裡發現了「直立人」化石,又在第三處發現了「早期智人(古人)」化石……於是乎就爭論不休,說人類並非同一起源。其實,進一步的科技成果證實,除了尼安德特人以外,其他所有的「人」,都是南方古猿在最後幾十萬年時間裡不同時期的進化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