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府出臺19項措施,支持打好防控阻擊戰;北京累計確診212例,聚集性病例41起涉120餘人
體溫正常無湖北接觸史無需觀察14天
新京報訊 (記者沙雪良 馬瑾倩)昨日,《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支持打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發布,19項措施要求支持企業生產,對疫情防控物資的研究、生產、採購推出「綠色通道」。北京市的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與職工協商調薪、待崗等;符合條件的企業,可按規定給予失業保險費返還。對直接接觸待排查病例或確診病例等疫情防控工作人員,將給予每人每天300元補助。
另外,在昨日舉行的北京市疫情防控工作新聞發布會上,北京市衛健委新聞發言人高小俊通報,截至2月2日24時,北京市累計確診病例212例(核減3例),死亡1例,出院12例。目前北京市共報告新型肺炎聚集性病例41起,涉及病例120餘人,超過總確診病例的一半。
會上,西城區副區長繆劍虹介紹,復興醫院心內科重症監護室出現聚集性病例,確診9例,其中醫護人員5例,住院患者4例,目前已經轉到定點醫院治療,以輕症為主。初步調查,與個別醫務人員受感染有關,具體原因進行流調和排查中。相關密接者正在集中觀察。
快遞、外賣人員在城市中流動性較大,有公眾反映近期因此不敢接受快遞、外賣。對此,北京市疾控中心副主任賀雄表示,只要雙方做好防護,外賣、快遞可以接收。同時提醒,快遞外包裝儘量不要帶回室內,拆完快遞後要做好手部消毒。
●扶持企業
對有前景企業不抽貸斷貸
《措施》要求,北京市相關部門要幫助各類企業穩定生產經營。協助企業解決防控物資保障、原材料供應、物流運輸等問題,加強防控監督指導,確保企業在疫情防控達標前提下正常生產。
1月31日,北京市政府發布關於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本市企業靈活安排工作的通知。如何靈活安排?《若干措施》提出,實施靈活用工政策,允許企業綜合調劑使用年度內的休息日。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待崗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儘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符合條件的企業,可按規定給予失業保險費返還。
針對困難企業的融資問題,《若干措施》要求,對因受疫情影響經營暫時出現困難但有發展前景的企業不抽貸、不斷貸、不壓貸,為相關企業做好續貸服務,努力做到應續盡續、能續快續。啟動線上續貸機制。採取適當下調貸款利率、增加信用貸款和中長期貸款等措施,支持相關企業戰勝疫情災害影響。對於因受疫情影響在股票質押、公司債兌付、信息披露等方面遇到困難的企業,指導其用好中國證監會及交易所相關政策,通過適當展期、發新還舊和延期披露等方式,化解流動性危機,渡過難關。
●疫情防控
自鄂返京隔離期間禁外出
關於返京人員,《措施》重申,到京前14日內,離開湖北地區或者有過湖北地區人員接觸史的人員,在到京之日應當主動向居住地或者住宿地的社區(村)報告健康狀況,並於到京之日起接受14日的監督性醫學觀察,每日早晚監測體溫,不得外出,負責監督性醫學觀察的社區(村)應當為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對國內其他地區人員到京14日內,應早晚進行體溫和健康監測,體溫正常的可以上班。
對此,在昨日的北京市疫情防控工作新聞發布會上,北京市政府副秘書長陳蓓介紹,來自非湖北地區且無湖北人員接觸史的,確保自身體溫檢測正常、及家人同居室相關人員健康的前提下,返京人員不需要進行14天監督性醫學觀察,每日早晚自行監測。在保障自身和家人健康前提下,可以到崗工作。對於有需要到現場工作的企業單位,北京市要求把工作人員配置拿出細化方案。
《措施》提出,落實國家有關政策,確診患者救治費用個人自付部分由財政予以全額補助。直接接觸待排查病例或確診病例等工作相關人員每天補助300元,參與疫情防控的其他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每天補助200元。
19條舉措(摘錄)
1.對新落地生產防控疫情所需物資的項目加快審批,開闢一站式、全鏈條並行、48小時內辦結的審批綠色通道,優先配置用地用水用電等資源型指標。
2.設立進口防控物資快速通關專用窗口和綠色通道,對用於疫情防控治療的進口藥品、醫療器械等,做到即到即提,確保通關「零延時」。
3.建立採購綠色通道。
4.提高資金撥付匯劃效率。
5.簡化外匯辦理手續。
6.建立疫情防控專項資金池,主要用於全市醫藥物資儲備、醫療衛生機構開展疫情防控所需醫用設備設施和防護物資等。
7.加強醫療費用保障。
確診患者救治費用個人自付部分由財政予以全額補助。對直接接觸待排查病例或確診病例,診斷、治療、護理、醫院感染控制、病例標本採集和病源檢測等工作相關人員給予每人每天300元補助,對參與疫情防控的其他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給予每人每天200元補助。
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按規定認定為工傷;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診療方案》覆蓋的藥品和醫療服務項目臨時納入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8.加大對涉及疫情防控和民生領域的信貸支持力度。靈活調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個人信貸還款安排,合理延後還款期限。
9.支持防控疫情所需物資生產企業實施技術改造提質增效增加產能。
10.幫助各類企業穩定生產經營。
實施靈活用工政策,允許企業綜合調劑使用年度內的休息日。
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待崗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儘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
11.妥善解決困難企業融資問題。
對因受疫情影響經營暫時出現困難但有發展前景的企業不抽貸、不斷貸、不壓貸,為相關企業做好續貸服務,努力做到應續盡續、能續快續。啟動線上續貸機制。
12.延遲繳納社會保險費。
將1月、2月應繳社會保險費徵收期延長至3月底。對於旅遊、住宿、餐飲、會展、商貿流通、交通運輸、教育培訓、文藝演出、影視劇院、冰雪體育等受影響較大的行業企業,經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確認,可將疫情影響期間應繳社會保險費徵收期延長至7月底。
延遲繳費期間,不收取滯納金,不影響正常享受各項社會保險待遇,不影響個人權益記錄。
13.鼓勵大型商務樓宇、商場、市場運營方對中小微租戶適度減免疫情期間的租金。
14.加強防疫藥品研發和技術攻關。
15.加強與疫情防控所需藥品和醫療器械產品生產企業對接,鼓勵在中關村相關分園落地。
16.促進大數據和人工智慧應用。
17.做好返京人員服務管理。
到京前14日內,離開湖北地區或者有過湖北地區人員接觸史的人員,在到京之日應當主動向居住地或者住宿地的社區(村)報告健康狀況,並於到京之日起接受14日的監督性醫學觀察,每日早晚監測體溫,不得外出,負責監督性醫學觀察的社區(村)應當為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對國內其他地區人員到京14日內,應早晚進行體溫和健康監測,體溫正常的可以上班。
18.加強生活必需品供應保障。
啟動實施「點對點」監測補貨保障機制,提升缺貨商品補貨效率。將重要防疫和生活物資納入應急運輸保障範圍,落實綠色通道政策,確保「不停車、不檢查、不收費」,優先便捷通行。
嚴肅查處借疫情防控之機囤積居奇、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物價等擾亂市場價格秩序的違法行為。
19.加大政務服務利企便民力度。
充分發揮12345市民服務熱線作用,及時回應企業和群眾訴求。推動更多政務服務事項「網上辦、掌上辦、指尖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