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視工作為一種樂趣,人生就是天堂;如果你視工作為一種義務,人生就是煉獄。檢視一下你的工作態度,那會讓我們都感覺愉快。
天堂和煉獄都由自己建造。如果你賦予工作意義,不論工作大小,你都會感到快樂,自我設定的成績不論高低,都會使人對工作產生樂趣。
眾所周知,工作是人類與生俱來的權利,至今仍保存完好,它是非常可靠的心靈滋補劑,是治理精神病症的良藥。
工作不僅滿足了人們的生存需要,也解決了人們的精神需求。正因如此,我們才應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工作中去。正是工作,才能夠覺得自己是一個人。
當我們對工作投入的越多,決心越大,得到的就會越多。這時工作自然會變成一種樂趣,就會有許多人願意聘請你做你所喜歡的事,工作是為了自己更快樂。
對於我們每一個人來說,對工作的態度,往往會比工作本身更重要。一個人要在工作上有所成就,除了客觀條件與資格能力外,更需要樂觀的態度。事情的結果往往跟我們熱心的程度成正比。
我們很難想像,一個對自己所從事的工作沒有絲毫興趣的人,能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幹出一番轟轟烈烈的事業;我們也很難想像,一個對於自己正在做的事情沒有一點興趣的人,能把這件事情做好。
所有正打算改變工作的人,與其頻繁地改變自己的工作,還不如改變一下我們的工作態度,因為改變工作需要一定的外界條件,而改變工作態度,用一種熱情、認真的態度去對待工作,完全取決於我們自己,天堂煉獄就在我們一念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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