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解密震驚全國的副委員長遇害案
「副委員長也會被殺?」至今,左芷津仍然記得當時的震驚——1996年2月2日早上剛上班,他在公安部刑事偵查局命案偵查處聽到值班室傳來消息: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主席李沛瑤在家中被殺,「這麼大的官也不安全嗎?太不可思議了。」
片刻,時任命案偵查處副處長的左芷津收到通知,直奔案發現場。
那是北京市西城區新街口外大街4號院。院子不臨街,需要從一條很不顯眼的小路拐進去。這裡住在40多位副部級以上的幹部,駐有武警北京市第一總隊二支隊一中隊的27名官兵,設有6個固定值勤哨位和1個流動哨。
李沛瑤的家是一座獨棟二層樓,草坪環繞,樓門開在東南角,東南方16米是2號武警哨兵崗亭。
左芷津和同事們滿目大片血跡。
樓內門廳東北角地毯已被掀開,露出一口暖氣井,井內有一具屈曲狀俯身的男性屍體,頭部流出大量血液,上身穿的白襯衫向上捲起露出幾乎整個脊背,並染有大量血跡;裡面穿的白色背心也向上捲起,下身穿藍灰色線褲,內穿粉色秋褲,再裡面是藍短褲,腳上穿著灰色襪子,襪底沾滿血跡和泥土。
這正是李沛瑤的遺體。
「來的領導最多、級別最高的一次現場」
李沛瑤1933年生於香港,是著名愛國將領、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以下簡稱民革)創始人李濟深的第五個兒子。他畢業於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曾長期在南昌飛機製造廠擔任工程師,1986年加入民革後開始從政,1992年當選為民革中央主席、第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
這是1949年以來首次有國家領導人遇害,一時十分轟動,引起公眾對北京治安和領導人警衛工作的擔憂。
「由於信息的不公開和情況的不透明,社會上謠言四起。」左芷津在新近出版的《當法醫遇上警察——中國第一位博士警察的私人手記》一書中回憶,當時有人散布稱這是政治案件,因為李幾天前剛譴責了李登輝搞臺獨,還有人猜測李沛瑤與陳希同有牽連,甚至有人說這是中國高層政治鬥爭的結果。李沛瑤的親屬也非常震驚。其中許多親屬僑居美國,由領事館轉發來信件,信中連用了6個感嘆號。「前兩年網上還有些給他(李沛瑤)潑髒水的東西。」2014年8月10日,左芷津對本刊記者說,他和同事們要做的就是查清真相。
那天,左芷津和同事們到現場後,從樓門口到一樓書房、門廳、二樓起居室等地方發現大量血跡,陽臺地面上有一些血跡和足跡,下方牆壁上有從下向上蹬踏留下的黑色痕跡。
門廳西側有一扇門通往過廳,過廳北側是警衛室,安有警鈴,但並沒有警衛人員值守和居住。「李沛瑤一個人住。房子有警衛室,也配有一個警衛。(但)他讓警衛人員住在車庫宿舍裡,離他家有一二百米遠。因為他不是當領導出身,以前是工廠裡的技術員,追求的就是這麼一種生活方式。」
刑偵人員按常規勘察、提取、拍照和錄像,繪製現場圖,提取各種痕跡。「20多個年輕力壯的小夥子在各路專家的帶領下,足足用了將近十個小時才工作完畢。」左芷津在書中回憶。
多名高層領導陸續到現場看過,聽取匯報,表示對案件的重視。「當時普通民警制服是棉大衣,當了領導就是呢子警服大衣。現場剛開始都是棉大衣在忙,一會兒呢子大衣來了,棉大衣都站得畢恭畢敬的。後來又來了一些穿便裝大衣的,那些穿呢子大衣的都對他們畢恭畢敬。」左芷津說,「這是我當法醫以來出的現場中來的領導最多、級別最高的一次了。中央領導同志都來了,可見事情重大。」
拍照固定現場後,可以搬運李沛瑤的遺體了。「現場的法醫們面面相覷,心中暗自嘀咕:咱們法醫能動他嗎?能像辦一件普通案件一樣搬動他老人家的遺體嗎?大家都等在那裡。可不管怎麼說,還是得先把副委員長從井裡拉出來。」左芷津在書中回憶道,自己當時提議把他拉上來,「這個首長如果不是這麼個死法,還輪不上咱們抬哩」。大家一同連抬帶拽把他拉了出來,裝進了一隻普通的屍體袋,拉上拉鎖,放到車上,運到了北京市公安局法醫中心。
「這樣高級別的國家領導人,沒有中央的指示,我們是不能做主動手的。」他在書中寫道,當時沒人敢做主解剖檢驗,不過做外表檢驗是可以的,也是必需的。
「李沛瑤遺體的外表傷痕累累,血肉模糊。面部共有6道砍創,淺的到皮下,深的到骨頭。額頭上有15條劃傷,枕部有兩道砍創,深度都達到顱骨。頸部的損傷最重,一共有25道砍創。左側舌骨大角被砍斷,左側頸靜脈被砍斷成了三截。氣管、食道、甲狀腺等臟器多處被砍斷。胸部、腹部和背部有大面積的皮膚擦劃傷。」他在書中描述,此外兩肩和兩臂、雙手共有24道砍創,「深度到達肌腱,最重的一刀將左手中指完全砍斷。」
除擦傷外,都是「銳器造成的損傷」,應該是菜刀類砍器形成。從現場提取的菜刀「完全可以形成」這些創傷。檢驗初步結論是:李是被他人用菜刀砍傷,導致急性失血性休剋死亡。
屍表檢驗後,下一步應該是系統解剖檢驗。公安部刑偵局領導讓左芷津拿個意見,而他考慮到公安部和北京市公安局兩級法醫專家已通過屍表檢驗查明死亡原因和性質,並推斷和認定了兇器,被害時間也已通過調查得到證實,因此沒必要解剖檢驗。「最終,全國人大常委會和家屬都同意辦案單位的意見,沒再對遺體進行解剖。」
輕易被捕的兇手
法醫工作的同時,調查也在進行中,比想像的要順利得多。
一位住在李家正南的鄰居和一位住在東北側的保姆證實,凌晨4時50分左右聽到了「救命」的呼喊聲。兩名當夜值勤的武警戰士反映,6點鐘他們在李沛瑤家樓門外遇見了一位名叫張金龍的戰士,他低著頭來迴轉悠,像是在找東西,他們用手電照了他一下,發現他頭上和大衣上都有大量血跡。
當天領班的武警班長證實,早上6時30分,他看見張金龍和另一位值勤戰士在一起,張滿臉是血對他說:「班長,我殺人了,你放我一馬,讓我遠走高飛吧。」隨後,張跑到大院門口爬上鐵門準備翻過去,被班長和另一位戰士追上硬拉下來,帶到了武警中隊部。
到了中隊部,張金龍跪下來:「指導員、排長,我對不起你們啊!」他還拒絕了去醫院驗查傷口的建議,只說:「不用了,讓我死吧。」指導員聽到這話感到事關重大,連忙用電話向上級報告。此時張衝出去試圖再次翻牆逃出,又被追上的兩名武警戰士拉下來帶回。
張金龍當即被搜身。從其右褲兜搜出一個鑰匙包和一個黑塑料刀柄,還有600元錢。
出生於1977年7月21日的張金龍,原籍黑龍江省蘭西縣,1991年隨父遷至山西省長治市潞城縣。1994年12月入伍,案發時是武警北京一總隊二支隊一中隊上等兵。1995年3月25日起,他被派到李沛瑤等領導的住所值勤。
據左芷津回憶,案發後所見到的張金龍,「身高一米七二,身材勻稱,不胖不瘦,人長得倒是十分端正。圓圓的頭,留著和戰士們一樣的緊貼頭皮的短髮,雙眉濃密,眉心處有少許相連,雙眼皮大圓眼,挺直的鼻子,厚實飽滿的嘴唇,看起來很襯『金龍』這個名字。」
張金龍很快供述了當晚發生的一切:
1996年2月2日早晨4點到6點,他在2號哨值勤。因為「在哨位上待著沒有意思」,就來到旁邊李沛瑤家樓下,放下槍,脫下大衣和子彈袋順手放在那裡,蹬著陽臺下的窗戶爬上二層陽臺,脫下棉鞋,穿著襪子打開一扇門進了屋。
他之前這樣進過李家兩次。「站崗時間久了,我發現別的首長出門和回來都是前呼後擁的,只有李沛瑤時常一個人出出進進,每次回來警衛把他送到家門口就走了,對李沛瑤的事也不怎麼管。」他暗中觀察,發現李一個人住,「家裡沒有警衛也沒有保姆,買菜做飯都是自己幹,連垃圾都是他自己出來倒」。
他第一次進李沛瑤家是在1996年元旦過後,那天他也站早上4點到6點的崗,也是因為「在哨位上站著感到挺沒意思的」,想起「曾見過李沛瑤家養了一隻懶猴」,推測李家「肯定有很多好玩的」,就想偷來玩。「進屋看見李沛瑤正在睡覺,呼嚕打得特別響,連我進屋他都一直沒醒。」
「看見他家的錢就放在明處,忍不住還是偷了。」那天,張金龍從李家偷了一塊手錶、一個打火機、一件上衣、一條褲子、一個BP機、20個膠捲,還有1950元錢。後來他把手錶寄給了父親,因為覺得黑皮錶帶太舊,還在一個小攤上花15塊錢換了條新的。
「事後李沛瑤沒有聲張,也就沒有人知道。」後來他站崗時又爬進去過一次,偷走了一個索尼牌隨身聽、配套小音箱,還有其他一些小東西。
但2月2日這天凌晨,張金龍再次摸進李家,在客廳寫字檯抽屜翻東西時,李沛瑤「穿著襯衣、襯褲,趿拉著拖鞋從臥室裡踱了出來」。
「他肯定饒不了我」
根據張金龍的供述,李見到他先是一愣,緩緩神後問道:「你怎麼進來的,我的門是不是沒有鎖?」
「我想他一定看出我是來偷東西的,就慌忙說:『對不起,首長,我是頭一次,下次不敢了。』」
李沛瑤聽罷坐到沙發上,張金龍跪下求饒。李口氣平緩地問他叫什麼名字、哪裡人、多大了,聽罷回答後說「你19歲就幹這事」,揮揮手讓他快走。
張金龍「頓時覺得他十分可恨,心想,我都給他跪下了還不行嗎」。張起身下樓,想著「他肯定饒不了我,會和我們領導說這事,不如一了百了」於是到一樓後在廚房拿了一大一小兩把菜刀塞在褲兜裡。
走出廚房門時,他發現李跟了下來,正在下樓,「心裡挺害怕,就不想動手了」。
李催促他快走。他走到樓門口時,聽見李大聲說:「你可要知道後果。」
他聽到這話就急了,掏出小點的菜刀轉過身。李沛瑤厲聲喝道:「你要行兇嗎?」衝上來奪刀,兩人扭打在一起,「李沛瑤的力氣還挺大的」,扯掉了張的一個肩章。奪刀過程中,張的手被割破出了血。
他急得胡亂揮著菜刀,混亂中不知碰到了什麼,刀把和刀脫開了,刀飛了出去,張金龍手中只剩了刀把,他急忙扔掉,掏出大點的菜刀。李沛瑤奪過這把刀向張頭上砍了兩刀,然後向門外奔去並大聲呼救,被緊追的張撲倒並奪走了刀。
「突然間李沛瑤一個翻身,仰面躺在地上,雙手在面前和胸前來回抵擋著,我就勢騎在了他的身上。這時他的呼救聲音一聲比一聲大。他的呼救聲嚇得我膽戰心驚,」張金龍緊張地向他亂砍一陣,「開始他還掙扎著抵擋、躲閃幾下,後來我也不知砍了多少刀,漸漸地他不動了,也不出聲了。」
這時張的腦子開始清醒:「壞了,闖大禍了,我這是在幹什麼呢,接下去怎麼辦呢。」他想起曾看到李家門廳裡有一口暖氣井,於是把門廳地毯掀開找到井口,把李拖過去,塞進井裡並蓋上井蓋,鋪好地毯,再壓上一個紙箱,把菜刀扔進了樓外另一口暖氣井。然後他回到李家,到洗手間拿了拖把擦地上的血,「地面上的血真挺多的,幾下就把拖把染紅了,我到一樓衛生間把拖把涮了一遍,繼續擦地」。胡亂擦完地後,他把拖把也扔進了樓外那口暖氣井。
此時已近6點,他穿回大衣,拿上槍和子彈袋,跑到李家陽臺拿棉鞋,結果把子彈袋忘在了陽臺上。然後他在李家一樓門口穿上棉鞋,到2號哨位交崗。因為裹著大衣,接哨的戰士沒看見他身上的血。
交崗後他再次進了李沛瑤家,「把棉鞋脫在了窗戶下面,穿著襪子從大門進了樓」。他找到扭打時被李扯掉的肩章,洗了把臉,在李家臥室裡翻出一些衣物、手錶、戒指、項鍊、打火機等物,還有一個裝有數百元錢的黑色折頁式錢包,把這些東西裝進門口放著的兩個空旅行箱。他一手拎一個箱子下了樓,從裡面反鎖了一樓的大門,走進廚房旁的一間屋子,打開窗戶探身看周圍沒人,就把兩個箱子從窗戶遞出去放到屋外,然後自己跳了出去,穿上棉鞋,拎著箱子往院牆跑。把一個旅行箱放到牆頭上以後,發現有人來了,就趕緊趴在草地上。
來人是剛接哨的哨兵,對方讓張起來,張央求道「讓我走吧」。哨兵不放,要求張跟自己回隊裡。這時又過來一名哨兵,兩人一起把張帶回隊部。
現場的血跡、指紋、鞋印、只穿襪子的腳印證實了張金龍的供述。公安部分管刑偵的領導對偵辦過程表示滿意,指示說,要弄清楚張有沒有同夥才能結案。
調查人員發現,李沛瑤家的陽臺很高。在對照了張金龍並不健壯的中等身材後,他們對張金龍是否真的能爬上去有了疑問。
為了辦成鐵案,調查人員決定進行現場試驗。一名和張金龍年齡、身高、體重、發育、入伍時間和訓練基本相當的武警戰士被叫來,被要求不藉助任何攀登工具,從張金龍供述和攀爬痕跡所示往陽臺上攀爬。
試驗證明,這是可以完成的。調查人員問那個武警戰士:「這麼高這麼陡的牆,又沒有什麼可抓的,可踩的,你是怎麼爬上去的?」戰士「把頭一昂」,「不屑一顧」地回答:「我們練的就是這個。」
「沒有政治目的」
調查結果很快就出來了。
據中央統戰部幹部局原副局長胡治安2004年發表在《人民政協報》上的回憶,這起血案發生後的第二天,也就是1996年2月3日上午,全國人大常委會秘書長曹志召集了一場會議,中央辦公廳、中組部、統戰部、公安部、新華社等單位的負責人出席。公安部副部長白景富在會上介紹了案情經過:值勤武警張金龍潛入李家行竊,將李沛瑤驚醒,遭到嚴厲申斥和教育,隨後殺害了李。白景富指出,「這是一起沒有政治目的和其他背景的案件,罪犯的作案動機是謀財害命。」
「不管是現場發現的作案痕跡,還是調查的張金龍的交往關係、家庭和社會關係,其證據均明確指向張金龍是利用值勤期間,單獨作案。」在公安部就此案呈報給幾位中央領導的報告中,左芷津寫道。
在對本刊記者談起該案時,左芷津說,「(網絡上的傳言)絕對是瞎扯。真的就是這麼一過程,搶劫,案犯供述得很清楚。如果案犯覺得李沛瑤不對,被抓住了馬上會說李幹了什麼壞事,因為他要救自己一條命。」
實際上,李沛瑤的家屬當年已向公安部門提出了諸多細節上的問題。
1996年2月1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在民革中央會議室主持召開向李沛瑤親屬的通報會,參會人員滿滿當當坐了一屋子,其中包括公安部、統戰部領導,還有左芷津等刑事偵查、技術人員。
李沛瑤親屬有23位到場,他們身著素服、面色凝重。聽完北京市公安局領導對偵破情況的介紹,親屬代表提出了許多問題:為什麼其他哨兵沒聽到呼救?是否有流動哨?為什麼張金龍幾次入室行竊都在李家有人的時候?具體細節如何?張金龍殺人後為什麼不儘快逃離?張金龍有盜竊前科,當兵時何以通過政審?……
在公安部領導安排下,左芷津對這些問題一一作了詳細解答,直到親屬們表示沒有新的問題為止。這場會開到晚上7點多。
1996年5月2日,經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和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一、二審審理終結,依照《刑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迅速審判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犯罪分子的程序的規定》,張金龍被判處死刑,執行槍決。
但李沛瑤被殺案餘波並沒有到此為止。調查過程中沒有發現張金龍一家和主要社會關係有政治問題,不過發現了張入伍的一系列違規事實:他初二沒讀完就輟學,曾於1994年2月、3月兩次因盜竊自行車受到公安機關的治安處罰。其父曾是長治市北鐵三局工人,1989年停薪留職後在農貿市場賣狗肉,曾有持刀傷人的犯罪記錄。按規定,張金龍並不能通過入伍的政審。
按照左芷津的記錄,在入伍的報名階段,張金龍首先要經過他所在長治市鐵三局居委會和街道辦事處的初步審查,並由派出所和原在學校籤署政審意見,加蓋公章,然後才可以進入下一步體檢環節。張父通過關係找到了該市人武部辦公室副主任,並曾給其3000塊錢。該副主任親自帶張去體檢,遭拒後,找到人武部長說情,謊稱張政審合格,請其安排體檢,部長同意了。
同時,張父還找到張金龍的初中班主任幫忙,塗改了他人畢業證,製作了張的「高中畢業證」,審驗畢業證的徵兵工作人員沒有看出來。
那位人武部辦公室副主任還將《綜合情況調查表》和《應徵入伍公民審查表》交由張父自行填寫,而這本該由組織派專人調查並填寫。隨後,張父還順利搞定了學校、居委會、單位和派出所的公章。
武警部隊北京支隊接兵人員前來覆審時,那位副主任帶著接兵人員坐了張父租的汽車,接受了張父的宴請,在審查表籤了「審查合格」意見,並加蓋政審專用章。公安機關派到徵兵辦公室負責政審的政保副科長沒有發現這些造假,也沒有發現張此前盜竊的問題。
有那位副主任幫忙,張又順利通過了最後的定兵環節。
「在充分調查取證基礎上,那位人武部辦公室副主任、市人武部長、派出所內勤人員和張金龍父親都被追究刑事責任,其他涉案人員也視情節受到黨紀和行政處分。」左芷津在書中記錄。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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