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罪認罰,感謝檢察長對我釋法說理,人命關天,我服從判決不上訴。」日前在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某看守所,於永貴對回訪的黑龍江省檢察院哈爾濱鐵路運輸分院檢察長萬野說。
哈爾濱鐵路運輸中級法院此前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於永貴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於永貴因何殺人,事情還得從一年前的那則微信說起。
於永貴與被害人小萍(化名)相識於2013年,兩人都在鐵路企業工作,又都離異,一來二去走到一起。2019年10月的一天,於永貴意外看到妻子小萍手機上收到一條男同事的微信,妻子可能有外遇的猜疑時時折磨著他,一個月後,於永貴提出離婚,心生報復。今年4月27日,於永貴在某車站施工地用一個十斤重的鐵質扳手將小萍打死。
此案由哈爾濱鐵路公安局齊齊哈爾公安處立案偵查,於5月向黑龍江省檢察院哈爾濱鐵路運輸分院提請逮捕,該院檢察長萬野、檢察官助理孫思遠承辦此案。
因疫情原因無法到達案發現場實地勘查,辦案檢察官便委託案發地齊齊哈爾鐵路運輸檢察院的檢察人員到案發現場,聽取公安機關關於審訊取證、法醫鑑定、現場勘查等方面的工作進度通報。
根據齊齊哈爾鐵檢院的介入反饋情況,辦案檢察官從疫情防控、案件管轄、作案工具來源、痕跡鑑定等8個方面提出介入意見和取證方向,有針對性地引導公安機關依法、及時、規範開展取證工作。案件移送審查起訴前,辦案檢察官通過查閱補充偵查卷宗等方式,重點審查公安機關按照《逮捕後繼續偵查取證意見書》內容補充偵查證據情況,針對補充偵查情況再次提出8個方面的取證意見,引導公安機關進一步完善證據鏈條和證據規格,全面客觀地收集並固定證據,將證據問題解決在移送審查起訴前。
利用「五一」假期,辦案檢察官詳細審查卷宗證據材料,快速批捕犯罪嫌疑人,制發《逮捕後繼續偵查取證意見書》,繼續引導公安機關偵查取證,通過該院遠程訊問室遠程提審犯罪嫌疑人於永貴,就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進行釋法說理,聽取被告人和辯護律師意見。在辯護律師在場的情況下,被告人自願籤署認罪認罰具結書,實現重罪案件認罪認罰。該案未經退補、延期程序,順利移送法院提起公訴,法院判決採納檢察機關定罪量刑意見,達到訴判一致。
在辦案中,萬野發現公安機關在《審查起訴意見書》中沒有寫明犯罪嫌疑人自願認罪認罰情況,未向被害人的近親屬釋明認罪認罰從寬規定,未聽取犯罪嫌疑人辯護律師的意見並記錄在案隨案移送等情形,於是依法制發《偵查活動監督通知書》並送達公安機關。
在審查案件過程中,辦案檢察官還發現涉案人所在單位在職工管理、施工安全和法制教育等方面存在問題,依法制發檢察建議,及時送達被建議單位。被建議單位自收到檢察建議書後積極開展整改落實工作,並於期限內反饋相關工作情況。
(本報記者韓兵)
(原標題:「感謝檢察長對我釋法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