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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極星大氣網訊:一、其他部委文件
1、關於廢止《濃縮果蔬汁(漿)加工行業準入條件》和《葡萄酒行業準入條件》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35號)
http://www.miit.gov.cn/n1146295/n1652858/n1652930/n3757019/c8049481/content.html
2、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規定
http://www.miit.gov.cn/n1146295/n1652858/n7280902/c8056507/content.html
3、關於印發《城鎮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理設施補短板強弱項實施方案》的通知(發改環資〔2020〕1257號)
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tz/202008/t20200807_1235742.html
摘要:主要任務(一)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和分類運輸體系。(二)大力提升垃圾焚燒處理能力。一是全面推進焚燒處理能力建設。二是開展既有焚燒處理設施提標改造。三是加快建設焚燒飛灰處置設施。(三)合理規劃建設生活垃圾填埋場。(四)因地制宜推進廚餘垃圾處理設施建設。
4、關於加強全國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與全國環評統一申報和審批系統信息共享的通知(發改辦投資〔2020〕624號)
https://www.ndrc.gov.cn/xwdt/tzgg/202008/t20200824_1236682.html
摘要:一、充分認識加強投資審批數據共享的必要性。全國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以下簡稱投資平臺)的審批監管系統是聯接各級政府部門相關信息系統開展並聯審批、電子監察、項目監管、數據分析的工作平臺。各地要準確把握投資平臺的功能和定位,緊密結合各自審批系統的實際情況,大力推進投資平臺與相關審批系統的互聯互通,採取投資平臺與相關審批系統充分交互、由投資平臺提供多方共享的模式,加快實現項目單位一次申報、審批人員一次辦理。
二、加強全國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與全國環評統一申報和審批系統數據共享。具體要求是:(一)投資平臺與環評系統在國家層面實行互聯互通、集中交換。(二)通過投資平臺按需向各地方有關部門共享環評審批數據。(三)依託投資平臺減少項目單位申報負擔。(四)投資平臺綜合管理部門要做好數據共享業務支撐工作。(五)加強部門之間協調配合。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要加強與本行政區內所有環評審批部門特別是行政審批部門的對接,推動環評系統推廣應用,做好環評系統應用的指導服務。發展改革、生態環境部門和投資平臺綜合管理、應用部門及運維單位要加強協調配合,切實做到相關環評信息一次錄入,依託投資平臺實現各方共享。
三、進度安排:2020年10月15日前,吉林、安徽、江西、山東、廣東、陝西、寧夏、湖南、西藏、新疆等第二批省份與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完成投資平臺改造工作;2020年11月15日前,完成與中央平臺對接調試;2020年11月30日前,上線試運行。
二、生態環境部文件
1、關於印發《生態環境部約談辦法》的通知(環督察〔2020〕42號)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3/202008/t20200827_795475.html
三、部長信箱回復
1、關於PVC注塑擠出廢氣執行標準問題的回覆
http://www.mee.gov.cn/hdjl/hfhz/202008/t20200810_793190.shtml
提問:僅涉及PVC注塑與擠出廢氣,應執行什麼標準?
回覆:根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 4754-2017)》,以合成樹脂(高分子化合物)為主要原料,經採用擠塑、注塑、吹塑、壓延、層壓等工藝加工成型各種製品的生產活動,屬於塑料製品業。因此,對於不採用氯乙烯單體加工聚氯乙烯,僅採用聚氯乙烯樹脂進行注塑、擠塑加工的企業,注塑、擠出廢氣不執行《合成樹脂工業汙染物排放標準》(GB 31572—2015)、《燒鹼、聚氯乙烯工業汙染物排放標準》(GB 15581—2016),執行《大氣汙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 16297—1996),已制定更嚴格地方排放標準的,按地方標準執行。
2、關於企業廠界噪聲問題的回覆
http://www.mee.gov.cn/hdjl/hfhz/202008/t20200810_793188.shtml
提問:在工作過程中遇到好多工業園區的小企業做檢測,做驗收。這類企業的噪聲除了自身工藝外,受外界的影響也比較多。但是他的周圍都是好多家在一起。他們噪聲大範圍外確實也對周邊敏感點沒有影響。這類企業噪聲是否必須監測,監測結果是否該嚴格按照標準去評判。
回覆:工業園區企業噪聲監測與評價應按照相應標準規定並結合管理部門或委託方的監測目的和要求開展。驗收監測應按照環評批覆及竣工環保驗收相關規定執行。
3、關於地表水質量標準中總氮限值問題的回覆
http://www.mee.gov.cn/hdjl/hfhz/202008/t20200810_793182.shtml
提問:以III類水為例,質量標準中總氮的濃度<氨氮的濃度+硝酸鹽(以N計)的濃度。請問監測地表水時,總氮是否仍然要作為評價的依據之一?
回覆:為客觀反映全國地表水環境質量狀況及其變化趨勢,規範全國地表水環境質量評價工作,2011年3月,我部依據《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和有關技術規範,制定了《地表水環境質量評價辦法(試行)》。《地表水環境質量評價辦法(試行)》規定評價指標為:《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表1中除水溫、總氮、糞大腸菌群以外的21項指標,總氮不作為日常水質評價指標。必要時,可針對水溫、總氮、糞大腸菌群作為參考指標單獨評價。
4、關於鄉鎮汙水處理廠相關法規問題的回覆
http://www.mee.gov.cn/hdjl/hfhz/202008/t20200810_793178.shtml
提問:對於鄉鎮汙水處理廠相關法規是否同城鎮汙水廠要求?我所在企業為鄉鎮汙水處理廠,設計規模6000噸/日,排入資江的一條分支,對於環保驗收、在線監測等,對於縣城的汙水廠有明確的要求,但是到鄉裡面,這一塊的要求是一樣的嗎?另外,對於環保在線監測的要求,能否給個明確的指示,是否需要安裝,需要安裝哪些,有哪些法律法規進行了規定?
回覆:一、關於環保驗收《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規定,「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建設項目竣工後,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標準和程序,對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進行驗收,編制驗收報告」。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環境保護部令第44號)《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的規定,來信所述鄉鎮汙水處理廠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並按照有關要求自行開展竣工驗收。
二、關於在線監測《水汙染防治法》規定,重點排汙單位應當安裝水汙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與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監控設備聯網,並保證監測設備正常運行。應當安裝水汙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的重點排汙單位名錄,由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根據本行政區域的環境容量、重點水汙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的要求以及排汙單位排放水汙染物的種類、數量和濃度等因素,商同級有關部門確定。來信所述鄉鎮汙水處理廠如屬於設區的市級以上生態環境部門確定的重點排汙單位,或當地生態環境部門確定其出水執行《城鎮汙水處理廠汙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應當依法依規安裝使用自動監測設備,安裝、使用、管理等具體要求,按照生態環境部門核發的排汙許可證及《城鎮汙水處理廠汙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有關規定執行。
5、關於土壤現狀監測點位如何選擇的回覆
http://www.mee.gov.cn/hdjl/hfhz/202008/t20200810_793174.shtml
提問:根據土壤導則要求汙染影響型建設項目,二級要求監測柱狀樣和表層樣,三級要求監測表層樣。如果建設項目場地已經硬底化,該如何如何選取監測點?是需要把已經硬底化的場地破壞還是另外選取監測點?
回覆:根據建設項目實際情況,如果項目場地已經做了防腐防滲(包括硬化)處理無法取樣,可不取樣監測,但需要詳細說明無法取樣原因。
6、關於鋼鐵企業超低排放監測工作監測分析方法的回覆
http://www.mee.gov.cn/hdjl/hfhz/202008/t20200810_793159.shtml
提問:《關於做好鋼鐵企業超低排放評估監測工作的通知》的附件《鋼鐵企業超低排放評估監測技術指南》中推薦了HJ629-2011《固定汙染源廢氣 二氧化硫的測定 非分散紅外吸收法》和HJ692-2014《固定汙染源廢氣 氮氧化物的測定 非分散紅外吸收法》這兩個煙氣監測方法,但指南中提到「本文件發布實施後,有新發布的監測分析方法標準,其方法適用範圍相同的,也適用於本文件對應汙染物的測定」。那麼GB/T 37186-2018《氣體分析 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測定 紫外差分吸收光譜分析法》中也提到了本標準方法適用於標準氣體、工業氣體、環境空氣等氣體中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測定。而且紫外吸收方法比非分散紅外吸收法方法更新,穩定性好,監測數據更準確。那鋼鐵企業超低排放評估監測時能用GB/T 37186-2018《氣體分析 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測定 紫外差分吸收光譜分析法》這個標準作為監測分析方法嗎?
回覆:《關於做好鋼鐵企業超低排放評估監測工作的通知》規定,「選用監測方法時,應能消除幹擾或避免產生幹擾。監測燒結和球團廢氣中 SO2時,應避免使用 HJ 57-2017,可使用 HJ 629-2011等。監測焦爐煙囪廢氣時,應優先使用 HJ 629-2011,同時監測儀器應注意加裝消除有機物幹擾的濾波片。」若其他監測方法經過驗證,證明能消除幹擾或避免產生幹擾,同時適用。
7、關於《企業突發環境事件風險分級方法》問題的回覆
http://www.mee.gov.cn/hdjl/hfhz/202008/t20200810_793168.shtml
提問:在《企業突發環境事件風險分級方法》(HJ941-2018)標準第三頁表1 企業生產工藝過程評估中,評估依據有一條是「其他高溫或高壓、涉及易燃易爆等物質的工藝過程」,對於這句話的理解是「其他高溫或高壓、且涉及易燃易爆等物質的工藝過程」還是「其他高溫或高壓、或涉及易燃易爆等物質的工藝過程」存在疑問。在《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技術導則》(HJ169-2018)中明確的是「其他高溫或高壓、且涉及危險物質的工藝過程」,那對於《企業突發環境事件風險分級方法》(HJ941-2018)中這句話的理解可以是「其他高溫或高壓、且涉及易燃易爆等物質的工藝過程」,而不是「其他高溫或高壓、或涉及易燃易爆等物質的工藝過程」嗎?
回覆:《企業突發環境事件風險分級方法》(HJ941-2018)中「其他高溫或高壓、涉及易燃易爆等物質的工藝過程」,提到的「易燃易爆等物質」是指按照GB30000.2至GB30000.13所確定的化學物質。高溫工藝、高壓工藝、涉及易燃易爆等物質的工藝都可能造成突發環境事件風險物質意外釋放,因此文中「其他高溫或高壓、涉及易燃易爆等物質的工藝過程」是「或」的關係,均應作為可能導致突發環境事件風險物質意外釋放的工藝進行評估。
8、關於土壤破壞性監測問題的回覆
http://www.mee.gov.cn/hdjl/hfhz/202008/t20200810_793170.shtml
提問:一家木工噴漆企業租用其他廠的部分廠房,一層做木工,二層做噴漆(油性+水性)。按土壤導則規定,起碼是土壤二級評價,需要在佔地範圍內布設3個柱狀樣,1個表層樣。而廠區內部無綠化,場地均採用水泥硬化,請問佔地範圍內可否不進行土壤監測?
回覆:根據建設項目實際情況,如果項目場地已經做了防腐防滲(包括硬化)處理無法取樣,可不取樣監測,但需要詳細說明無法取樣原因。
9、關於汙水處理設備行業標準立項有關問題的回覆
http://www.mee.gov.cn/hdjl/hfhz/202008/t20200827_795465.shtml
提問:在食品加工、澱粉、製糖、製藥、酒精工業等領域的汙水處理中,內循環反應器(IC反應器)的應用越來越廣泛,各個環保公司也都在生產這種設備,然而IC反應器作為新一代的高濃有機廢水處理設備一直未有相關的工程技術規範作為參考標準,市面上出現了各式各樣的「IC反應器」,因為在結構上的差異,在汙水處理效果上也各不相同,現希望能通過立項和制定《內循環厭氧反應器汙水處理工程技術規範》 來進行規範行業內的設備,做到更加標準化和節能高效。現就以下問題:1.內循環厭氧反應器設備處理工程技術規範推行行業標準是否能申報立項?若能立項,需要準備哪些材料?2.汙水處理設備行業標準的立項、起草、修訂等的具體管理部門?
回覆:根據生態環境保護目標和需求,結合生態環境技術發展情況,按照《國家環境保護標準制修訂工作管理辦法》,開展相關標準、規範的制修訂工作。符合條件的單位可按照要求進行申報。關於信中提到的汙水處理設備產品技術要求類標準問題,自2014年9月以後,我部不再開展此類標準的立項工作,已將此類標準制修訂工作職能轉移給中國環境保護產業協會。
10、關於化學品界定問題的回覆
http://www.mee.gov.cn/hdjl/hfhz/202008/t20200827_795466.shtml
提問:關於化學品性質界定的問題,如果企業所使用的一類化學品原料,純度很高,比如聚乙二醇,這類物質也未納入到危險化學品名錄中,但它可能含有微量的雜質(比如環氧乙烷),含量很低,這個雜質(環氧乙烷)屬於危險化學品名錄裡邊的物質,但這環氧乙烷並不屬於主動添加的物質,只是可能為工藝過程帶入的雜質。而且整個化學品原料的MSDS表上也並未將這類原料歸類為危害物且無相關任何的危害性分類信息,那麼這整個化學品原料就因為含有這少量的雜質成分就屬於危險化學品了嗎?關於一類化學品原料,它的屬性是如何界定的呢?是否這類原料在生產以及出廠的時候就已經界定和管控了它是否屬於危險化學品?MSDS表上的分類是否就是它的屬性界定依據,如果並無相關危害性歸類信息,那它本身是否並不屬於危險化學品?
回覆:《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91號)第三條第二款規定,危險化學品目錄,由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工業和信息化、公安、環境保護、衛生、質量監督檢驗檢疫、交通運輸、鐵路、民用航空、農業主管部門,根據化學品危險特性的鑑別和分類標準確定、公布,並適時調整。關於危險化學品的界定,建議諮詢應急管理部門。
11、關於室內空氣品質標準適用範圍問題的回覆
http://www.mee.gov.cn/hdjl/hfhz/202008/t20200827_795467.shtml
回覆:GB/T 18883-2002《室內空氣品質標準》適用於住宅和辦公建築物,對於我國船舶的生活居住艙室等其他室內環境,該標準可供參考,用於評價,非強制性。
12、關於加油站柴油系統是否上油氣回收問題的諮詢
http://www.mee.gov.cn/hdjl/hfhz/202008/t20200827_795469.shtml
回覆:按照《加油站大氣汙染物排放標準》(GB 20952—2007),加油站汽油系統需配套安裝油氣回收設施;對於加油站柴油系統安裝油氣回收設施,標準中未作要求。
13、關於GB8978中三級標準評價問題的回顧
http://www.mee.gov.cn/hdjl/hfhz/202008/t20200827_795473.shtml
回覆:《汙水綜合排放標準》(GB 8978-1996)規定,排入設置二級汙水處理廠的城鎮排水系統的汙水,執行三級標準,根據表4,未設置氨氮的最高允許排放濃度限值;地方水汙染物排放標準、環評批覆文件、排汙許可證等對該情形氨氮最高允許排放濃度限值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四、山東省政府文件
1、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撤銷廣饒縣部分地下水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批覆(魯政字〔2020〕151號)
http://www.shandong.gov.cn/art/2020/8/3/art_107861_108156.html
五、山東省生態環境廳文件
1、山東省生態環境廳關於印發山東省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事項目錄清單(2020年版)的通知(魯環發〔2020〕42號)
http://xxgk.sdein.gov.cn/zfwj/lhf/202008/t20200807_3195767.html
2、山東省生態環境廳關於印發環境影響區域現狀評估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魯環發[2020]45號)
http://xxgk.sdein.gov.cn/zfwj/lhf/202008/t20200831_3378282.html
六、山東其他各地市文件
1、關於印發《濟南市生態環境局優化環評服務助推重點項目建設的12條措施》的通知(濟環法[2020]30號)
http://jnepb.jinan.gov.cn/art/2020/8/17/art_10427_4566303.html
摘要:一、將重點項目環評納入綠色通道,優化流程提高效率;
二、建立重點項目調度聯絡機制,提前介入服務保障;
三、建立服務企業會商制度,破解影響項目落地難題;
四、提升環評技術服務水平,提高第三方編制質量和時效;
五、實施環評和執法正面清單,支持企業項目復工復產。
六、深化規劃環評與項目環評聯動,簡化項目環評內容。
2、淄博市2020年7月份環境質量情況通報
http://epb.zibo.gov.cn/art/2020/8/18/art_395_2000456.html
3、發布《淄博市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規範化管理評估辦法》、《淄博市重金屬規範化管理評估辦法》的通知(淄環發〔2020〕90號)
http://epb.zibo.gov.cn/art/2020/8/27/art_395_2005858.html
4、濱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濱州市城區噪聲標準適用區域劃分方案的通知(濱政辦字〔2020〕58號)
http://binzhou.gov.cn/zwgk/news/detail?code={20140101-0836-0866-3025-005056BB2F8A}
5、關於濱州市2020年7月和1-7月全市空氣品質狀況的通報
http://hb.binzhou.gov.cn/zhengwu/html/?2018.html
6、臨沂市生態環境局關於部分依申請政務服務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的公告
http://hbj.linyi.gov.cn/info/1043/38108.htm
摘要:根據《關於印發<臨沂市告知承諾制改革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臨政辦函〔2020〕156 號)要求,我局梳理了工業固體廢棄物申報登記、危險廢物管理計劃的備案、貯存危險廢物延長期限許可、放射性核素排放許可、跨省的放射性同位素異地使用的備案、省內跨地市放射性同位素異地使用的備案、輻射事故應急方案備案為我局告知承諾事項,現予以公布。
7、臨沂市關於加強土壤汙染重點監管單位環境管理工作的通知
http://hbj.linyi.gov.cn/info/1562/38098.htm
摘要:一、定期更新土壤汙染重點監管單位名錄。市生態環境局每年4月份更新並公布全市土壤汙染重點監管單位名錄,有色金屬礦採選、有色金屬冶煉、石油開採加工、化工、醫藥、焦化、製革、電鍍、危險廢物經營、固體廢物填埋等行業中納入排汙許可重點管理的企業事業單位,應當納入土壤汙染重點監管單位名錄。各縣區可根據實際情況,增加相關企業。
二、落實企業主體責任
(一)籤訂目標責任書。
(二)制定實施自行監測方案。
(三)建立隱患排查制度。土壤汙染重點監管單位應當建立土壤和地下水汙染隱患排查制度,定期對有毒有害物質生產區、原材料及固體廢物堆存區、儲放區和轉運區等重點區域,以及涉及有毒有害物質的地下儲罐、地下管線、水汙染治理設施等重點設施開展隱患排查,如實記錄隱患排查、治理情況並建立檔案,保證持續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質滲漏、流失、揚散。通過排查發現隱患的,應當制定整改方案,及時採取技術、管理措施消除隱患。
(四)嚴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質排放。
(五)拆除活動土壤汙染防治工作。
(六)搬遷及關閉騰退地塊土壤汙染防治工作。
原標題:【文件匯總】2020年8月環保文件匯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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