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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一季度,國家有關部門下發了兩份事關補貼的政策,這兩天這兩份政策的紅頭文件陸續曝光出來,伏妹兒也整理出來發給大家,供大家收藏。
一、財政部辦公廳關於開展可再生能源發電補貼項目清單審核有關工作的通知
這份文件明確了補貼目錄製度改成補貼清單發放制度,並明確了前七批補貼目錄直接進入補貼清單,以及2016年3月份之後併網的非扶貧項目想要進入清單,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值得注意的是,按文件要求,2020年4月30日前,應完成第一階段補貼清單的審核發布工作;6月30日前,完成首批補貼清單的審核發布工作,並為下一批補貼清單審核發布做好準備。今天已經是4月20日,第一階段補貼清單應該很快就會發布了。
以下是紅頭文件原文,來源某地方財政廳官網。
二、國家發改委關於2020年光伏發電上網電價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
也就是今年的補貼紅頭文件。明確了2020年補貼標準。需要注意的是,根據這份文件,2020年1月1日至6月1日之間併網的項目,只能從2020年6月份開始拿補貼。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2020年光伏發電上網電價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發改價格〔2020〕51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物價局,國家電網有限公司、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內蒙古電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為充分發揮市場機製作用,引導光伏發電行業合理投資,推動光伏發電產業健康有序發展,現就2020年光伏發電上網電價政策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對集中式光伏發電繼續制定指導價。綜合考慮2019年市場化競價情況、技術進步等多方面因素,將納入國家財政補貼範圍的I~III類資源區新增集中式光伏電站指導價,分別確定為每千瓦時0.35元(含稅,下同)、0.4元、0.49元。若指導價低於項目所在地燃煤發電基準價(含脫硫、脫硝、除塵電價),則指導價按當地燃煤發電基準價執行。新增集中式光伏電站上網電價原則上通過市場競爭方式確定,不得超過所在資源區指導價。
二、降低工商業分布式光伏發電補貼標準。納入2020年財政補貼規模,採用「自發自用、餘量上網」模式的工商業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全發電量補貼標準調整為每千瓦時0.05元;採用「全額上網」模式的工商業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按所在資源區集中式光伏電站指導價執行。能源主管部門統一實行市場競爭方式配置的所有工商業分布式項目,市場競爭形成的價格不得超過所在資源區指導價,且補貼標準不得超過每千瓦時0.05元。
三、降低戶用分布式光伏發電補貼標準。納入2020年財政補貼規模的戶用分布式光伏全發電量補貼標準調整為每千瓦時0.08元。
四、符合國家光伏扶貧項目相關管理規定的村級光伏扶貧電站(含聯村電站)的上網電價保持不變。
五、鼓勵各地出臺針對性扶持政策,支持光伏產業發展。
本通知自2020年6月1日起執行。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20年3月31日
來源:國家發改委官網
原標題:2020年有關補貼的紅頭文件匯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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