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存量光伏項目可納入補貼清單!三部委發布非水可再生能源管理...

2020-12-05 北極星太陽能光伏網

北極星太陽能光伏網訊:1月23日,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聯合發布非水可再生能源發電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發展改革委、物價局、能源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發展改革委,國家電網有限公司、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

非水可再生能源是能源供應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障能源安全的重要內容。當前,非水可再生能源發電已進入產業轉型升級和技術進步的關鍵期,風電、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已基本具備與煤電等傳統能源平價的條件。為促進非水可再生能源發電健康穩定發展,提出以下意見。

一、完善現行補貼方式

(一)以收定支,合理確定新增補貼項目規模。根據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補助資金年度增收水平等情況,合理確定補助資金當年支持新增項目種類和規模。財政部將商有關部門公布年度新增補貼總額。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在不超過年度補貼總額範圍內,合理確定各類需補貼的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新增裝機規模,並及早向社會公布,引導行業穩定發展。新增海上風電和光熱項目不再納入中央財政補貼範圍,按規定完成核准(備案)並於2021年12月31日前全部機組完成併網的存量海上風力發電和太陽能光熱發電項目,按相應價格政策納入中央財政補貼範圍。

(二)充分保障政策延續性和存量項目合理收益。已按規定核准(備案)、全部機組完成併網,同時經審核納入補貼目錄的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按合理利用小時數核定中央財政補貼額度。對於自願轉為平價項目的存量項目,財政、能源主管部門將在補貼優先兌付、新增項目規模等方面給予政策支持。價格主管部門將根據行業發展需要和成本變化情況,及時完善垃圾焚燒發電價格形成機制。

(三)全面推行綠色電力證書交易。自2021年1月1日起,實行配額制下的綠色電力證書交易(以下簡稱綠證),同時研究將燃煤發電企業優先發電權、優先保障企業煤炭進口等與綠證掛鈎,持續擴大綠證市場交易規模,並通過多種市場化方式推廣綠證交易。企業通過綠證交易獲得收入相應替代財政補貼。

二、完善市場配置資源和補貼退坡機制

(四)持續推動陸上風電、光伏電站、工商業分布式光伏價格退坡。繼續實施陸上風電、光伏電站、工商業分布式光伏等上網指導價退坡機制,合理設置退坡幅度,引導陸上風電、光伏電站、工商業分布式光伏儘快實現平價上網。

(五)積極支持戶用分布式光伏發展。通過定額補貼方式,支持自然人安裝使用「自發自用、餘電上網」模式的戶用分布式光伏設備。同時,根據行業技術進步、成本變化以及戶用光伏市場情況,及時調整自然人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定額補貼標準。

(六)通過競爭性方式配置新增項目。在年度補貼資金總額確定的情況下,進一步完善非水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的市場化配置機制,通過市場競爭的方式優先選擇補貼強度低、退坡幅度大、技術水平高的項目。

三、優化補貼兌付流程

(七)簡化目錄製管理。國家不再發布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目錄。所有可再生能源項目通過國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平臺填報電價附加申請信息。電網企業根據財政部等部門確定的原則,依照項目類型、併網時間、技術水平等條件,確定並定期向全社會公開符合補助條件的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清單,並將清單審核情況報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此前,三部委已發文公布的1-7批目錄內項目直接列入電網企業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補貼清單。

(八)明確補貼兌付主體責任。電網企業依法依規收購可再生能源發電量,及時兌付電價,收購電價(可再生能源發電上網電價)超出常規能源發電平均上網電價的部分,中央財政按照既定的規則與電網企業進行結算。

(九)補貼資金按年度撥付。財政部根據年度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收入預算和補助資金申請情況,將補助資金撥付到國家電網有限公司、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和省級財政部門,電網企業根據補助資金收支情況,按照相關部門確定的優先順序兌付補助資金,光伏扶貧、自然人分布式、參與綠色電力證書交易、自願轉為平價項目等項目可優先撥付資金。電網企業應切實加快兌付進度,確保資金及時撥付。

(十)鼓勵金融機構按照市場化原則對列入補貼發電項目清單的企業予以支持。鼓勵金融機構按照市場化原則對於符合規劃並納入補貼清單的發電項目,合理安排信貸資金規模,切實解決企業合規新能源項目融資問題。同時,鼓勵金融機構加強支持力度,創新融資方式,加快推動已列入補貼清單發電項目的資產證券化進程。

四、加強組織領導

促進非水可再生能源高質量發展是推動能源戰略轉型、加快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各有關方面要採取有力措施,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保障各項政策實施效果。各省級發改、財政、能源部門要加強對本地區非水可再生能源的管理,結合實際制定發展規劃

關於《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關於促進

非水可再生能源發電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的解讀

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近日聯合發布了《關於促進非水可再生能源發電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現就文件出臺的背景、政策目標、主要內容等相關事項解讀如下:

一、《意見》出臺背景

自2006年《可再生能源法》實施以來,我國逐步建立了對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的價格、財稅、金融等一系列支持政策。其中,對於可再生能源發電,通過從電價中徵收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的方式籌集資金,對上網電量給予電價補貼。2012年,按照有關管理要求,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轉由財政部會同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共同管理。此後,中央財政累計安排資金超過4500億元,有力支持了我國可再生能源行業的快速發展。截至2019年底,全國累計風電裝機2.1億千瓦,光伏發電2億千瓦,生物質發電2254萬千瓦,為實現2020年我國非化石能源佔一次能源消費總量比重的15%目標提供了有力支撐。同時,在規模化應用的過程中,風電、光伏發電等可再生能源發電技術水平不斷提升,成本持續下降,已具備和傳統能源競爭的基礎,逐步成為我國能源結構轉型的重要力量。

同時要看到,隨著可再生能源行業的快速發展,相關管理機制已不能適應形勢變化的要求。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收入遠不能滿足可再生能源發電需要,補貼資金缺口持續增加,相應帶來一系列問題,亟需對相關管理機制進行調整,以更好適應可再生能源行業發展現狀,實現可再生能源向平價上網的平穩過渡。

在充分總結相關政策經驗的基礎上,財政部、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自2018年起即共同著手《意見》的起草工作。2019年以來,財政部、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以召開座談會、調研等形式,廣泛聽取相關部門、地方、行業協會、企業、研究機構和專家的意見。為推進可再生能源發電行業穩定健康發展,在充分吸收各方意見後,經認真研究,最終形成了《意見》。

二、《意見》的主要內容

《意見》主要明確4方面內容:一是堅持以收定支原則,新增補貼項目規模由新增補貼收入決定,做到新增項目不新欠;二是開源節流,通過多種方式增加補貼收入、減少不合規補貼需求,緩解存量項目補貼壓力;三是凡符合條件的存量項目均納入補貼清單;四是部門間相互配合,增強政策協同性,對不同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實施分類管理。

三、2020年新增補貼項目確定辦法

自2020年起,所有新增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均採取「以收定支」的方式確定。根據基金徵收情況和用電量增長等因素,預計2020年新增補貼資金額度為50億元,可用於支持新增風電、光伏發電、生物質發電項目。同時,自2020年起,新增海上風電和光熱項目不再納入中央財政補貼範圍,由地方按照實際情況予以支持,按規定完成核准(備案)並於2021年12月31日前全部機組完成併網的存量海上風力發電和太陽能光熱發電項目,按相應價格政策納入中央財政補貼範圍。

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將進一步明確2020年可享受補貼的可再生能源發電類型和分類別的補貼額度,相應出臺具體的管理辦法,確保新增項目補貼額度控制在50億元以內。目前,國家能源局已就2020年風電、光伏發電管理辦法徵求了各方意見,正在修改完善。發展改革委正在研究生物質發電項目的管理辦法。為引導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確保「以收定支」原則的有效落實,未出臺管理辦法以及未按照管理辦法納入國家可再生能源發電補貼規模範圍的項目,將不享受中央財政補貼政策。

四、存量項目享受補貼政策的確認辦法

自2020年起,凡是符合條件的存量項目均納入補貼清單。財政部將要求電網企業儘快啟動補助清單的申報、審核和發布等工作。第一批至第七批目錄內項目可直接列入補助清單,尚未納入補助清單的項目通過國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平臺進行申報,經省級能源、價格管理部門進行合規性審查後,由電網企業根據相關管理辦法規定,依照項目類型、併網時間、技術水平等條件確定,定期向全社會公布,並報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國家能源局備案。國家不再發布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補助目錄。

電網企業應優先兌付光伏扶貧、自然人分布式、2019年光伏競價項目、自願轉平價項目。

五、單個項目補貼額度確定辦法

為穩定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收益預期,單個項目補貼資金額度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核定電價時採用的年利用小時數和補貼年限確定。達到補貼資金額度的項目不再享受國家補貼,但仍可按照燃煤發電上網基準價與電網企業進行結算,獲得更多收益。

六、關於接網工程補貼資金結算辦法

根據《關於公布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補助目錄(第七批)的通知》(財建〔2018〕250號),已納入和尚未納入國家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補助目錄的可再生能源接網工程項目,不再通過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助資金給予補貼,相關投入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在核定輸配電價時一併考慮。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所建接網工程,應由所在地電網企業回購,對於已納入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補助目錄並領取補貼的接網工程,電網企業在接網工程回購時應扣除已獲得的補貼資金。

七、鼓勵金融機構對列入補貼清單的項目予以支持

新的管理機制建立後,隨著以收定支、新增項目不新欠以及合規項目納入補貼清單等措施的落地,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將具有穩定的收益。金融機構可據此作為評估項目的依據,按照市場化原則,對綠色能源予以支持,共同促進可再生能源行業可持續發展。

八、加強監管,保障享受補貼資金項目的合規性,發揮資金使用效益

為保證財政補貼資金充分發揮效益,加強補貼資金使用監管,維護市場秩序,根據《可再生能源法》要求,財政部將會同相關部門開展多種方式的核查工作:一是電網公司自查,每年定期組織對納入補助清單的項目開展核查工作,必要時可聘請第三方機構,重點核查項目是否符合行業管理要求、補貼電量是否真實、發電項目補貼資金結算是否符合規則;二是由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組織開展專項核查,對發電項目建設程序、審批流程、運行排放是否合規進行核查;三是財政部將適時組織對補貼資金申領、發放等進行核查。電網企業和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存在違反規定騙取、套取補助資金等違法違紀行為的,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各省級電網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以及其他政策法規規定,通過挖掘燃煤發電機組調峰潛力、增加電網調峰電源、優化調度運行方式等,提高非水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水平,確保全額保障性收購政策落實到位。

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

2020年1月20日


北極星太陽能光伏網聲明:此資訊系轉載自北極星電力網合作媒體或網際網路其它網站,北極星太陽能光伏網登載此文出於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並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文章內容僅供參考。

相關焦點

  • 什麼是可再生能源補貼清單制?
    此前,我國對可再生能源項目的電價補貼一直由三部委發布目錄來確權,自2012年發布第一批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目錄以來,至今總共公布了七批補貼目錄。補貼新政文件作出了「新老劃斷」的制度安排,國家不再發布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目錄,補貼新政文件印發前需補貼的存量項目,將按流程經電網企業、能源主管部門和信息中心審核後由電網企業納入補貼項目清單,並按階段公布;前七批目錄內項目直接列入補貼項目清單。
  • 三部委進一步明確風電、光伏等非水可再生能源發電補貼等事項
    原標題:關於《關於促進非水可再生能源發電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有關事項的補充通知 摘要 【三部委進一步明確風電、光伏等非水可再生能源發電補貼等事項】財政部、發展改革委
  • 可再生能源發電再迎政策利好 合規光伏風電項目可納入補貼清單
    來源:中國證券網原標題: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再迎政策利好 合規光伏風電項目都可納入補貼清單來源:上海證券報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又迎來利好政策。財政部近日下發的《關於加快推進可再生能源發電補貼項目清單審核有關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要求,抓緊審核存量項目信息,分批納入補貼清單。其中,2006年及以後年度按規定完成核准(備案)手續並且完成全容量併網的所有項目均可申報進入補貼清單。
  • 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再迎政策利好 合規光伏風電項目都可納入補貼清單
    財政部近日下發的《關於加快推進可再生能源發電補貼項目清單審核有關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要求,抓緊審核存量項目信息,分批納入補貼清單。其中,2006年及以後年度按規定完成核准(備案)手續並且完成全容量併網的所有項目均可申報進入補貼清單。  今年3月,財政部辦公廳印發《關於開展可再生能源發電補貼項目清單有關工作的通知》,啟動了前七批目錄之外的存量可再生能源項目的申報工作。
  • ...以下簡稱5號文)規定納入可再生能源發電補貼清單範圍的項目,全...
    【三部委進一步明確風電、光伏等非水可再生能源發電補貼等事項】財政部、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發布關於《關於促進非水可再生能源發電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有關事項的補充通知,通知指出,按照《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助資金管理辦法》(財建〔2020〕5號,以下簡稱5號文)規定納入可再生能源發電補貼清單範圍的項目,全生命周期補貼電量內所發電量,按照上網電價給予補貼,按照5號文規定納入可再生能源發電補貼清單範圍的項目
  • 可再生能源發電政策密集落地 合規風電光伏項目均可進補貼清單
    可再生能源發電政策密集落地 合規風電光伏項目均可進補貼清單 經濟參考報 | 2020-11-26 08:26:48 11月,從中央到地方,多個可再生能源發電政策密集落地,多重利好釋放。
  • 非水可再生能源發電補貼方式進一步完善
    本報北京2月3日電(記者陸婭楠、曲哲涵)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近日聯合發布了《關於促進非水可再生能源發電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明確對相關項目的財政補貼辦法。《意見》主要明確4方面內容:一是堅持以收定支原則,新增補貼項目規模由新增補貼收入決定,做到新增項目不新欠;二是開源節流,通過多種方式增加補貼收入、減少不合規補貼需求,緩解存量項目補貼壓力;三是凡符合條件的存量項目均納入補貼清單;四是部門間相互配合,增強政策協同性,對不同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實施分類管理。
  • 可再生能源補貼清單制即將實施 前七批目錄之外的光伏、風電項目將...
    北極星太陽能光伏網訊:近日,關於可再生能源補貼目錄的最新政策文件——《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助資金管理辦法》已經定稿。根據文件,將不再實施目錄管理,七批目錄之外的可再生能源項目全部進入可再生能源補貼清單。
  • 解讀|財政部解讀可再生能源發電、新能源汽車等行業可獲哪些補貼?
    享受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助資金的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需符合國家規劃並納入國家規模管理,符合電價政策,並按要求發電上網。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助資金項目是怎麼管理的?享受補助資金的項目需要滿足什麼條件?答: 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助資金由電網企業通過補貼清單管理。電網企業定期公布經營範圍內符合補助條件的可再生能源發電補助項目清單。
  • 三部委《關於促進非水可再生能源發電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有關...
    三、補貼標準按照《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助資金管理辦法》(財建〔2020〕5號,以下簡稱5號文)規定納入可再生能源發電補貼清單範圍的項目,全生命周期補貼電量內所發電量,按照上網電價給予補貼,補貼標準=(可再生能源標杆上網電價(含通過招標等競爭方式確定的上網電價)-當地燃煤發電上網基準價)/(1+適用增值稅率)。
  • 附加補助資金預算提前下達 支持可再生能源發電
    日前,財政部出臺一系列促進可再生能源發展政策,加快推進可再生能源發電補貼項目清單審核有關工作,並提前下達2021年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助資金預算。按照財政部等三部門在今年年初聯合發布的促進非水可再生能源發電健康發展文件的要求,國家不再發布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助目錄,而由電網企業確定並定期公布符合條件的可再生能源發電補貼項目清單。
  • 能環寶資訊:可再生能源補貼項目公布,光伏行業將迎來飛速發展
    在上一周(06.29-07.05),國網的第一批可再生能源補貼項目公布,財政部的補貼資金也在陸續下達,一些重點項目也在併網發電。中國的經濟秩序已經恢復如初,光伏行業正呈現蓬勃發展的趨勢。下半年,光伏行業將迎來飛速發展,從業人員要更加努力了!下面,能環寶為您整理了過去一周國內及國際光伏行業資訊。速看!!!
  • 能源行業:可再生能源運營端或迎利好
    事件:11月25日,財政部印發《關於加快推進可再生能源發電補貼項目清單審核有關工作的通知》(財辦建〔2020〕70號,下文簡稱《通知》)。  點評:  清單規模擴大;所有合規光伏、風電項目可全部納入補貼目錄  根據2020年3月財政部印發的《關於開展可再生能源發電補貼項目清單審核有關工作的通知》(財辦建〔2020〕6號),納入首批補貼清單的項目應於2006年及以後完成核准備案,且項目併網期限存在明確限制:風電項目需於2019年12月底前全部機組完成併網,光伏發電項目需於2017年7月底前全部機組完成併網
  • 央地可再生能源政策密集落地 多重利好釋放
    11月25日,《經濟參考報》記者從財政部獲悉,其近日下發了《關於加快推進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補貼項目清單審核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要求抓緊審核存量項目信息,分批納入補貼清單。其中,2006年及以後年度按規定完成核准(備案)手續並且完成全容量併網的所有項目均可申報進入補貼清單。
  • 上海發改委關於做好本市可再生能源發電國家補貼清單項目確認工作...
    北極星太陽能光伏網訊:各區發展改革委,國網上海市電力公司:為落實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管理辦法》(財建〔2020〕5號)文件要求,做好本市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國家補貼申報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1、項目申報。
  • 光伏9.74GW!國網公布2020年第八批可再生能源發電補貼項目清單
    【國際能源網 訊】11月30日,國家電網發布《關於公布2020年第八批可再生能源發電補貼項目清單的公告》。根據公告,此次納入2020年第八批可再生能源發電補貼清單的項目共計6770個,核准/備案容量11008.78兆瓦,其中:集中式風電項目數量21個,核准/備案容量1191.2兆瓦;集中式和分布式太陽能發電項目數量分別為74個、6671個,核准/備案容量分別為2273.74兆瓦、7470.84兆瓦;集中式生物質發電項目數量分別為4個,核准/備案容量為73兆瓦。
  • 2020年有關可再生能源補貼的紅頭文件匯總
    一、財政部辦公廳關於開展可再生能源發電補貼項目清單審核有關工作的通知這份文件明確了補貼目錄製度改成補貼清單發放制度,並明確了前七批補貼目錄直接進入補貼清單,以及2016年3月份之後併網的非扶貧項目想要進入清單,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 今日能源看點:國網公示2021年首批可再生能源發電補貼項目清單...
    1、國網公示2021年首批可再生能源發電補貼項目清單1月7日,國家電網公示了2021年第一批可再生能源發電補貼項目清單,共涉及52個集中式光伏項目,總裝機容量達1587.44445MW,涵蓋河北、山西、浙江、安徽、江西、山東、四川、甘肅、青海、寧夏10個省份。
  • ...局轉發關於做好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補貼申報及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
    佛山市禪城區發展和改革局轉發關於做好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補貼申報及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 北極星光伏會展網 來源:禪城區發展和改革局 2021-01
  • 2020年可再生能源補貼共50億 其中光伏補貼15億
    2020年可再生能源補貼共50億,其中光伏補貼15億2020年可再生能源補貼50億,其中光伏補貼共計15億,而2022年新增海上風電項目不再納入中央財政補貼。1月23日,有關部門接連出臺文件,定調2020年可再生能源項目風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