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代戰爭當中,海軍的作用是十分重要的。現代海軍除了以航空母艦作為主力戰艦之外,還有以戰列艦作為主力戰艦的海軍艦隊。在一艘戰列艦上,最重要的武器就是艦上的主炮,當然,除了戰力簡直快一些,驅逐艦,護衛艦和巡洋艦也會配備火炮。這些火炮作為戰艦上最為重要的近防武器,在海戰當中發揮了飛彈等先進技術裝備無法比擬的作用。當然,隨著海軍技術的不斷發展,艦炮所包括的範圍也在不斷地增加,艦炮一開始僅僅指的是裝在軍艦上的火炮,最初只用於海戰,後來也用於岸上轟炸和防空用途。 可以說在現代海軍當中,艦炮的作用雖然不如飛彈耀眼,但是其不論是歷史淵源,還是現實意義上,都是非常可靠的武器。
艦載火炮的概念可以追溯到古典時代。尤裡烏斯·凱撒在他的「評論家」中指出了對岸上英國人使用船載彈射器,而到了拜佔庭帝國時期,該國的海盜船則攜帶著彈射器和噴射器。從中世紀晚期開始,戰艦開始攜帶各種口徑的大炮。 在英法百年戰爭初期的1338年,英法兩國海軍就打響了歐洲歷史上第一次使用艦載火炮的海戰—阿訥默伊登戰役,在當時的戰役中,英國戰艦克里斯多福號裝載了三門火炮以對抗法國海軍。到了15世紀,大多數地中海國家都在利用安裝在船首或船尾的重型大炮來轟炸岸上的堡壘。
15世紀中葉,一些船隻還攜帶較小的寬邊炮,用於在嘗試登船前立即轟炸其他船隻。這些小型的火炮大多是殺傷性武器。從15世紀70年代起,葡萄牙和威尼斯海軍都在嘗試利用大炮作為反艦武器。葡萄牙國王約翰二世雖然在1474年擔任王儲期間,其在實踐當中開創性地引入了舊亨利時代的帆船上的加固甲板。引入這一技術的目的則是為了方便在軍艦上安裝重型火炮。這些火炮最初是鍛鐵後膛裝載武器,但到了十五世紀初,地中海沿岸國家的海軍普遍採用更輕,更精確的艦載火炮,鑄成青銅,能夠發射重達60磅的球或石頭(27公斤)。 1489年,葡萄牙海軍建立了世界上可考的第一批訓練有素的海軍炮手標準化小組,進一步促進了海軍炮兵的發展。
到了近現代,艦載火炮的作用就更加的尤為重要,在經過了數個世紀的演變更新之後,在一戰時期,一種裝備大口徑主炮的戰艦—無畏艦誕生了。與前半個世紀的快速更新相比,艦載火炮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和第二次世界大戰中變化相對較小。戰艦仍然類似於無畏艦,魚雷艇演變成驅逐艦,中型艦艇被稱為巡洋艦。 隨著重型火炮的口徑增加(在大和級戰列艦中最多為46釐米(18英寸)),所有艦艇形狀都變得更大,但攜帶的武器數量仍然相似。 較小的船隻使用較小口徑的武器,這些武器也用於戰列艦作為防禦性二級武器。在一戰當中,著名的日德蘭海戰不僅是一場無畏艦之間的對壘,更標誌著艦炮時代的輝煌和之後即將奏響的落幕。
當然,這時候有人會問,在軍艦戰鬥時,會消耗大量的炮彈殼,難道不需要回收嗎,實際上是沒有必要回收的,由於目前的戰艦呈現的是封閉式結構,且軍艦上裝備有全自動操作和控制系統,戰鬥人員可以遠程操作機艙內的各種武器。 此外,現代海軍艦炮是全自動開火的,無論其大小,無需人工幹預(當然,緊急裝載也可以手動完成)。 因此,在戰鬥期間在整個船甲板上都看不到一個海軍艦員,所以綜上所述,炮彈的外殼當然不能被回收。
而且,炮彈被打出去之後,留下的炮彈殼兒一定是一個十分高溫的物體,如果對這個高溫物體進行回收,會對軍艦的甲板和其他設施造成損害。這在軍事角度來講,是非常不利於戰艦進行養護的。而且炮彈被製造出來的目的是為了記住目標,相對於炮彈發揮作用這個意義來講,炮彈殼的成本是非常低廉的。所以說一旦只要打出去的炮彈擊中敵方目標,對敵方造成損害,在經濟學角度來講都是十分有意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