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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環保在線 行業標準】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保護生態環境,保障人體健康,規範環境空氣中氮氧化物的連續自動測定方法,制定本標準。本標準規定了測定環境空氣中氮氧化物的化學發光法。
本標準的附錄A規範性附錄。
本標準為發布。
本標準由環境監測司、科技標準司組織制訂。
本標準起草單位:大連市環境監測中心。
本標準驗證單位:哈爾濱市環境監測中心站、杭州市環境監測中心站、鞍山市環境監測中心站、廣州市環境監測中心站、瀋陽市環境監測中心站和青島市環境監測中心站。
本標準生態環境部20□□年□□月□□日批准。
本標準自20□□年□□月□□日起實施。
本標準由生態環境部解釋。
環境空氣 氮氧化物的測定 化學發光法
1 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測定環境空氣中氮氧化物的化學發光法。
本標準適用於環境空氣中一氧化氮、二氧化氮和氮氧化物的連續自動測定。
當使用儀器量程為(0——500)nmol/mol 時,本方法儀器檢出限為 1 nmol/mol,測定下限為 4 nmol/mol。
2 規範性引用文件
本標準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條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適用於本標準。
HJ 193 環境空氣氣態汙染物(SO2、NO2、O3、CO)連續自動監測系統安裝驗收技術規範
HJ 654 環境空氣氣態汙染物(SO2、NO2、O3、CO)連續自動監測系統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
HJ 818 環境空氣氣態汙染物(SO2、NO2、O3、CO)連續自動監測系統運行與質控技術規範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標準。
3.1
量程 span
當測量儀器或測量系統調節到特定位置時獲得並用於指明該位置的、化整或近似的極限示值所界定的一組量值。
3.2
氮氧化物 nitrogen oxides
環境空氣 氮氧化物的測定 化學發光法
1 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測定環境空氣中氮氧化物的化學發光法。
本標準適用於環境空氣中一氧化氮、二氧化氮和氮氧化物的連續自動測定。
當使用儀器量程為(0——500)nmol/mol 時,本方法儀器檢出限為 1 nmol/mol,測定下限為 4 nmol/mol。
2 規範性引用文件
本標準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條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適用於本標準。
HJ 193環境空氣氣態汙染物(SO2、NO2、O3、CO)連續自動監測系統安裝驗收技術
規範
HJ 654 環境空氣氣態汙染物(SO2、NO2、O3、CO)連續自動監測系統技術要求及檢
測方法
HJ 818 環境空氣氣態汙染物(SO2、NO2、O3、CO)連續自動監測系統運行與質控技術規範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標準。
3.1
量程 span
當測量儀器或測量系統調節到特定位置時獲得並用於指明該位置的、化整或近似的極限示值所界定的一組量值。
3.2
氮氧化物 nitrogen oxides
空氣中以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形式存在的氮的氧化物。
4 方法原理
樣品空氣以恆定的流量通過顆粒物
過濾器進入儀器反應室,與過量的臭氧混合,一氧化氮分子被過量臭氧氧化形成激發態的二氧化氮分子,返回基態過程中發光,光強度與一氧化氮的濃度成正比。
樣品空氣中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通過鉬爐,二氧化氮轉化為一氧化氮,測量一氧化氮總量得到氮氧化物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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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氧化氮的濃度通過氮氧化物和一氧化氮的濃度差值進行計算。
5 幹擾和消除
5.1在測定過程中,轉換器除了將二氧化氮轉化為一氧化氮,也將氨、胺、硝酸、一些有機和無機亞硝酸鹽、硝酸鹽以及硝酸過氧化乙醯(PAN)等氮化合物部分或完全轉化為一氧化氮,硫化物和羰基化合物會引起轉化器中毒,影響測定結果。
5.2儀器的負壓環境可以降低反應室的壓力變化和水蒸氣的冷凝效應對測定結果的影響。
6 試劑和材料
6.1零氣:零氣由零氣發生裝置產生,也可由零氣鋼瓶提供,零氣的性能指標應符合 HJ 654附錄 A 的要求。如果使用合成空氣,其中氧的濃度應為合成空氣的(20.9±2)%。
6.2標準氣體:標準氣體為國家有證標準物質,應在有效期內使用。
6.3顆粒物濾膜:顆粒物濾膜為孔徑≤5 μm 的聚四氟乙烯濾膜。
7 儀器和設備
7.1採樣系統:採樣系統應包括進樣口、顆粒物過濾器和抽氣泵。
7.1.1 進樣口:進樣口為聚四氟乙烯、氟化聚乙烯丙烯、不鏽鋼或硼矽酸鹽玻璃等材質, 不與氮氧化物發生化學反應,對被測一氧化氮、二氧化氮濃度影響應小於 2.0%。
7.1.2 顆粒物過濾器:顆粒物過濾器安裝在採樣管與儀器進樣口之間。過濾器除濾膜外的其他部分為聚四氟乙烯、不鏽鋼或硼矽酸鹽玻璃等材質,不與氮氧化物發生化學反應。儀器如有內置顆粒物過濾器,則不需要外置顆粒物過濾器。
7.2化學發光法氮氧化物儀器分為雙反應室雙檢測器型、雙反應室單檢測器型和單反應室單檢測器型,其系統組成分別見圖 1、圖 2 和圖 3。其性能指標應符合 HJ 654 的要求。
(原文詳見附件)
原標題:環境空氣 氮氧化物的測定 化學發光法(徵求意見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