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鄭玥
日照市城市管理局、日照市教育局、日照市公安局、日照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日照市生態環境局五部門下發中、高考期間的環境噪聲治理事項通知。
為確保日照市考生在中、高考期間(6月20日-7月15日)有一個安靜的學習、休息和考試環境,防治和減少噪聲汙染幹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中華人 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和《山東省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條例》有關規定,現將中、高考期間的環境噪聲治理事項通告如下:
一、嚴格控制建築施工噪聲汙染。建築施工企業白天施工時須將場界噪聲控制在國家標準之內,嚴禁產生噪聲汙染的建築施工企業夜間(20:00至次日6:00)在居民集中區域和學校附近進行施工作業,停止審批夜間施工手續(緊急搶修工程除外)。考試期間考場周圍五百米之內晝夜禁止施工。
二、禁止在城市市區內採用使用高音廣播喇叭或其.他發出高分貝噪聲的方式從事商業經營活動,禁止夜間在居民集中區域和學校附近從事產生噪聲汙染的裝飾裝修、貨物裝卸等活動。
三、禁止餐飲及經營性文化娛樂場所邊界噪聲超過國家規定標準,禁止使用伴唱機、樂器進行露天娛樂、室內娛樂、集會或從事其他活動產生噪聲汙染影響考生學習、休息、考試的行為。
四、嚴格控制市區內機動車輛喇叭噪聲汙染。考試期間禁止拖拉機進入中高考考點學校周邊路段。大貨車因特殊情況需要進入禁行路段的,必須持有關證明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辦理《臨時通行證》。
五、各區縣綜合行政執法、教育公安、建設生態環境等部門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對居民區及考場周圍各類噪聲源實行重點監控,加大對建築施工活動和商業經營活動的監督檢查力度。
六、加大社會監督力度,歡迎廣大市民投訴舉報噪聲汙染行為,各部門要向社會公布舉報電話,開展必要的晝夜巡查並及時處理群眾投訴,對違反本通告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將按照有關法律規定,嚴肅查處。
七、各區縣要充分發揮社會輿論作用,用報紙、電視、電臺等新聞媒體進行宣傳,中、高考期間要在考場周圍發布公告,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產生噪聲幹擾考試。
舉報電話:市城市管理局7979598 ( 東港區綜合執法局7911000; 嵐山區綜合執法局2239099;莒縣綜合執法局6222075;五蓮縣綜合執法局5215318;開發區應急管理和綜合執法局8330117;山海天綜合執法局8373668;高新區應急管理和綜合執法局2225897)
市教育局8779339市公安局110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12319市生態環境局12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