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遠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機構職能目錄
主要職責
序號
名稱
依據
實施部門
(一)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負責保護智慧財產權。貫徹執行國家市場監督管理、智慧財產權工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標準,組織實施質量強縣戰略、食品安全戰略、標準化戰略和智慧財產權戰略等。擬定並組織實施有關政策規劃標準,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強化智慧財產權創造、保護和運用。
1
承擔規範性文件的起草和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依法依規規範執法程序、自由裁量權和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擔或參與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組織開展有關法治宣傳教育工作。
懷遠縣市場監管局「三定」規定(懷辦發〔2019〕19-12號)
法規室
2
貫徹執行國家市場監督管理、智慧財產權工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標準,組織實施質量強縣戰略、食品安全戰略、標準化戰略和智慧財產權戰略等。
懷遠縣市場監管局「三定」規定(懷辦發〔2019〕19-12號)
綜合執法局
3
擬定並組織實施有關政策規劃標準,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強化智慧財產權創造、保護和運用。
懷遠縣市場監管局「三定」規定(懷辦發〔2019〕19-12號)
企業和信用監督管理股
4
組織落實廣告業發展規劃、政策。擬訂實施廣告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
懷遠縣市場監管局「三定」規定(懷辦發〔2019〕19-12號)
智慧財產權監督管理股
5
貫徹執行國家、省反壟斷制度措施和指南,配合開展反壟斷執法相關工作。擬訂全縣反不正當競爭的具體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
懷遠縣市場監管局「三定」規定(懷辦發〔2019〕19-12號)
綜合執法局
6
擬訂推進質量強縣戰略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懷遠縣市場監管局「三定」規定(懷辦發〔2019〕19-12號)
質量認證與標準認證股
7
擬訂全縣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劃並組織實施,定期公布相關信息。。
懷遠縣市場監管局「三定」規定(懷辦發〔2019〕19-12號)
食品生產安全監督管理股
8
組織開展食品生產環節安全評價性抽檢、風險預警和風險交流。承擔食品生產環節安全風險監測工作,組織排查風險隱患。
懷遠縣市場監管局「三定」規定(懷辦發〔2019〕19-12號)
食品生產安全監督管理股
9
組織實施流通、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督檢查、質量監測、風險監測及相關市場準入制度
懷遠縣市場監管局「三定」規定(懷辦發〔2019〕19-12號)
食品經營安全監督管理股
10
負責流通、餐飲環節食品安全重大突發事件應對處理;組織查處相關重大違法行為
懷遠縣市場監管局「三定」規定(懷辦發〔2019〕19-12號)
食品經營安全監督管理股
11
負責全縣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監督工作。執行國家特種設備目錄和安全技術規範。擬訂相關制度辦法並組織實施。
懷遠縣市場監管局「三定」規定(懷辦發〔2019〕19-12號)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
12
組織實施國家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
懷遠縣市場監管局「三定」規定(懷辦發〔2019〕19-12號)
質量認證與標準計量股
13
統一管理全縣標準化工作。貫徹國家標準化法律法規,組織實施標準化戰略、規劃、政策和管理制度。
懷遠縣市場監管局「三定」規定(懷辦發〔2019〕19-12號)
質量認證與標準計量股
14
研究制訂促進本縣專利發展的管理政策和措施;組織實施與專利有關的宣傳培訓工作
懷遠縣市場監管局「三定」規定(懷辦發〔2019〕19-12號)
智慧財產權股
15
擬訂縣級消費者權益保護相關制度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
懷遠縣市場監管局「三定」規定(懷辦發〔2019〕19-12號)
12315投訴舉報中心
16
擬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及稽查辦案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
懷遠縣市場監管局「三定」規定(懷辦發〔2019〕19-12號)
綜合執法局
17
承擔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和營業執照核發指導實施工作。
懷遠縣市場監管局「三定」規定(懷辦發〔2019〕19-12號)
登記註冊股(行政審批和營商環境辦公室)
(二)負責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負責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和監督管理。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18
承擔指導登記註冊全程電子化工作。指導市場監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許可。
懷遠縣市場監管局「三定」規定(懷辦發〔2019〕19-12號)
登記註冊股(行政審批和營商環境辦公室)
19
承擔指導登記註冊全程電子化工作。
懷遠縣市場監管局「三定」規定(懷辦發〔2019〕19-12號)
登記註冊股(行政審批和營商環境辦公室)
20
承擔登記註冊信息的分析公開工作。
懷遠縣市場監管局「三定」規定(懷辦發〔2019〕19-12號)
登記註冊股(行政審批和營商環境辦公室)
21
負責市場監督管理方面有關行政許可事項的受理、辦理等工作。
懷遠縣市場監管局「三定」規定(懷辦發〔2019〕19-12號)
登記註冊股(行政審批和營商環境辦公室)
22
組織指導對市場主體登記註冊行為的監督檢查工作。
懷遠縣市場監管局「三定」規定(懷辦發〔2019〕19-12號)
信用監督管理科
23
組織實施市場主體的信用分類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
懷遠縣市場監管局「三定」規定(懷辦發〔2019〕19-12號)
信用監督管理科
24
組織指導企業經營異常名錄和個體工商戶經營異常狀態的管理公示工作。
懷遠縣市場監管局「三定」規定(懷辦發〔2019〕19-12號)
信用監督管理科
25
承擔全縣市場主體監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歸集共享、聯合懲戒的協調聯繫工作。
懷遠縣市場監管局「三定」規定(懷辦發〔2019〕19-12號)
信用監督管理科
(三)負責組織實施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負責縣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整合和建設,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組織查處轄區內各類違法案件。規範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
26
組織指導查處市場準入、生產、經營、交易中的有關違法行為和案件查辦工作。
懷遠縣市場監管局「三定」規定(懷辦發〔2019〕19-12號)
綜合執法局
27
承擔查處直銷違法行為、檢驗檢測機構違法行為、拍賣違法行為。
懷遠縣市場監管局「三定」規定(懷辦發〔2019〕19-12號)
綜合執法局
28
組織指導查處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違法違規行為。
懷遠縣市場監管局「三定」規定(懷辦發〔2019〕19-12號)
綜合執法局
29
組織查辦、督查督辦全縣有影響或跨區域的大案要案工作。
懷遠縣市場監管局「三定」規定(懷辦發〔2019〕19-12號)
綜合執法局
30
指導全縣市場創建,負責示範農貿市場的督查工作;指導管理經紀人和經紀活動工作。
懷遠縣市場監管局「三定」規定(懷辦發〔2019〕19-12號)
綜合執法局
(四)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智慧財產權和製售假冒偽劣行為等。承擔反壟斷執法相關工作。推進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
31
依法組織管理經濟合同,查處合同欺詐行為;負責動產抵押物登記、經紀人、拍賣行為等有關工作
懷遠縣市場監管局「三定」規定(懷辦發〔2019〕19-12號)
綜合執法局
32
組織指導協調網絡市場行政執法工作。
懷遠縣市場監管局「三定」規定(懷辦發〔2019〕19-12號)
綜合執法局
33
組織指導實施全縣網絡交易平臺和網絡經營主體規範管理工作。
懷遠縣市場監管局「三定」規定(懷辦發〔2019〕19-12號)
綜合執法局
34
組織實施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以及國家機關事業性收費的監督檢查,監督商品價格明碼標價和收費公示制度的執行。。
懷遠縣市場監管局「三定」規定(懷辦發〔2019〕19-12號)
綜合執法局
35
指導轄區消費環境建設,指導開展消費諮詢、投訴舉報的受理處理、來訪接待等工作。
懷遠縣市場監管局「三定」規定(懷辦發〔2019〕19-12號)
12315投訴舉報中心
36
承擔網絡交易糾紛的協調工作。協調縣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懷遠縣市場監管局「三定」規定(懷辦發〔2019〕19-12號)
12316投訴舉報中心
37
組織指導查處侵犯商標專利智慧財產權和製售假冒偽劣等行為。
懷遠縣市場監管局「三定」規定(懷辦發〔2019〕19-12號)
綜合執法局
38
承擔優化營商環境工作。
懷遠縣市場監管局「三定」規定(懷辦發〔2019〕19-12號)
登記註冊股(行政審批和營商環境辦公室)
39
承擔縣區查處價格違法行為。
懷遠縣市場監管局「三定」規定(懷辦發〔2019〕19-12號)
綜合執法局
(五)負責質量發展管理。擬訂並實施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統籌全縣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與應用,組織或參與重大質量事故調查,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40
承擔統籌全縣質量基礎設施協同服務及應用工作,提出完善質量提升激勵制度措施。
懷遠縣市場監管局「三定」規定(懷辦發〔2019〕19-12號)
質量認證與標準計量股
41
擬訂實施全縣產品和服務質量提升制度、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和產品防偽的監督管理,開展服務質量監督監測,組織重大質量事故調查處理。
懷遠縣市場監管局「三定」規定(懷辦發〔2019〕19-12號)
質量認證與標準計量股
(六)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管理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監督抽查工作。建立並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負責纖維質量監督檢查工作。
42
承擔產品質量市級監督抽查、風險監控和分類監督管理工作。
懷遠縣市場監管局「三定」規定(懷辦發〔2019〕19-12號)
質量認證與標準計量股
43
指導和協調產品質量行業、地方和專業性監督。
懷遠縣市場監管局「三定」規定(懷辦發〔2019〕19-12號)
質量認證與標準計量股
44
承擔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和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懷遠縣市場監管局「三定」規定(懷辦發〔2019〕19-12號)
質量認證與標準計量股
45
承擔棉花及纖維製品等質量監督工作。
懷遠縣市場監管局「三定」規定(懷辦發〔2019〕19-12號)
質量認證與標準計量股
(七)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
46
監督檢查特種設備的生產、經營、使用、檢驗檢測,以及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
懷遠縣市場監管局「三定」規定(懷辦發〔2019〕19-12號)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
47
按規定權限組織調查特種設備事故並進行統計分析。
懷遠縣市場監管局「三定」規定(懷辦發〔2019〕19-12號)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
48
指導查處特種設備相關違法行為。
懷遠縣市場監管局「三定」規定(懷辦發〔2019〕19-12號)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
49
監督管理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員以及特種設備作業人員。
懷遠縣市場監管局「三定」規定(懷辦發〔2019〕19-12號)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
50
負責全縣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監督工作。
懷遠縣市場監管局「三定」規定(懷辦發〔2019〕19-12號)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
(八)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健全協調聯動機制;督促檢查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縣食品安全委員會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情況;督促檢查鄉(鎮)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情況並負責考核評價。承擔縣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51
承擔生產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生產環節食品安全監督檢查,查處食品生產環節的違法違規行為。
懷遠縣市場監管局「三定」規定(懷辦發〔2019〕19-12號)
食品生產安全監督管理股
52
監督相關行政許可工作。
懷遠縣市場監管局「三定」規定(懷辦發〔2019〕19-12號)
食品生產安全監督管理股
53
擬訂全縣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劃並組織實施,定期公布相關信息。
懷遠縣市場監管局「三定」規定(懷辦發〔2019〕19-12號)
食品生產安全監督管理股
54
督促指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召回。
懷遠縣市場監管局「三定」規定(懷辦發〔2019〕19-12號)
食品生產安全監督管理股
55
組織開展食品生產環節安全評價性抽檢、風險預警和風險交流。
懷遠縣市場監管局「三定」規定(懷辦發〔2019〕19-12號)
食品生產安全監督管理股
56
擔食品生產環節安全風險監測工作,組織排查風險隱患。
懷遠縣市場監管局「三定」規定(懷辦發〔2019〕19-12號)
食品生產安全監督管理股
(九)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負責食品生產、流通、消費環節的行政許可和監督管理;建立食品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制定全縣食品安全檢查年度計劃、重大整改治理方案並組織落實;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查、風險監測、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組織實施食品安全信息統一公布制度,公布縣內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57
承辦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工作和縣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懷遠縣市場監管局「三定」規定(懷辦發〔2019〕19-12號)
食品生產安全監督管理股
58
承擔流通、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工作
懷遠縣市場監管局「三定」規定(懷辦發〔2019〕19-12號)
食品經營安全監督管理股
59
組織實施流通、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督檢查、質量監測、風險監測及相關市場準入制度;發布流通、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日常監管信息
懷遠縣市場監管局「三定」規定(懷辦發〔2019〕19-12號)
食品經營安全監督管理股
60
負責流通、餐飲環節食品安全重大突發事件應對處理
懷遠縣市場監管局「三定」規定(懷辦發〔2019〕19-12號)
食品經營安全監督管理股
61
組織查處相關重大違法行為。
懷遠縣市場監管局「三定」規定(懷辦發〔2019〕19-12號)
食品經營安全監督管理科
62
配合相關行政許可工作。
懷遠縣市場監管局「三定」規定(懷辦發〔2019〕19-12號)
食品生產安全監督管理股、食品經營安全監督管理股
(十)負責藥品、醫療器械流通、使用環節安全監督,實施和監督藥品、醫療器械的行政許可;監督實施國家藥典等藥品和醫療器械標準及分類管理制度;監督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範。組織開展藥品監督抽樣檢驗工作。建立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體系並開展監測和處置工作。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63
組織開展藥品質量抽查檢驗工作。
懷遠縣市場監管局「三定」規定(懷辦發〔2019〕19-12號)
藥品監督管理股
64
分析預測全縣藥品安全狀況,組織開展風險預警和風險交流。
懷遠縣市場監管局「三定」規定(懷辦發〔2019〕19-12號)
藥品監督管理股
65
統一發布全縣藥品安全信息,推動藥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
懷遠縣市場監管局「三定」規定(懷辦發〔2019〕19-12號)
藥品監督管理股
66
承擔重大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組織開展不良反應監測和不良事件監測並依法處置。
懷遠縣市場監管局「三定」規定(懷辦發〔2019〕19-12號)
藥品監督管理股
67
組織查處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違法違規行為。
懷遠縣市場監管局「三定」規定(懷辦發〔2019〕19-12號)
藥品監督管理股
68
監督和指導實施藥品、醫療器械經營和使用質量管理規範。
懷遠縣市場監管局「三定」規定(懷辦發〔2019〕19-12號)
藥品監督管理股
69
承擔藥品、化妝品和醫療器械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藥品、化妝品和醫療器械的市場整頓治理。
懷遠縣市場監管局「三定」規定(懷辦發〔2019〕19-12號)
藥品監督管理股
70
承擔網際網路藥品、化妝品和醫療器械交易行為的監督管理工作。
懷遠縣市場監管局「三定」規定(懷辦發〔2019〕19-12號)
藥品監督管理股
71
監督指導鄉(鎮)藥品、化妝品和醫療器械監管工作,定期組織監督檢查。
懷遠縣市場監管局「三定」規定(懷辦發〔2019〕19-12號)
藥品監督管理股
72
監督相關行政許可工作。
懷遠縣市場監管局「三定」規定(懷辦發〔2019〕19-12號)
藥品監督管理股
(十一)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等產品監督管理,組織查處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違法行為;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監督實施問題產品召回和處置制度。
73
組織落實廣告業發展規劃、政策。
懷遠縣市場監管局「三定」規定(懷辦發〔2019〕19-12號)
智慧財產權監督管理股、綜合執法局
74
組織落實監測各類媒介廣告發布情況。
懷遠縣市場監管局「三定」規定(懷辦發〔2019〕19-12號)
智慧財產權監督管理股、綜合執法局
75
指導查處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
懷遠縣市場監管局「三定」規定(懷辦發〔2019〕19-12號)
智慧財產權監督管理股、綜合執法局
76
指導廣告行業組織的工作。
懷遠縣市場監管局「三定」規定(懷辦發〔2019〕19-12號)
智慧財產權監督管理股、綜合執法局
(十二)負責統一管理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規範、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77
承擔計量標準、計量標準物質和計量器具管理工作。
懷遠縣市場監管局「三定」規定(懷辦發〔2019〕19-12號)
質量認證與標準計量科
78
組織量值傳遞溯源和計量比對工作。
懷遠縣市場監管局「三定」規定(懷辦發〔2019〕19-12號)
質量認證與標準計量科
79
承擔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計量仲裁檢定工作。
懷遠縣市場監管局「三定」規定(懷辦發〔2019〕19-12號)
質量認證與標準計量科
80
負責計量檢定技術機構及人員監督管理工作。
懷遠縣市場監管局「三定」規定(懷辦發〔2019〕19-12號)
質量認證與標準計量科
81
規範計量數據使用。
懷遠縣市場監管局「三定」規定(懷辦發〔2019〕19-12號)
質量認證與標準計量科
(十三)負責統一管理標準化工作。依據法定職責監督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團體標準和企業標準的貫徹實施。依法協調指導和監督有關地方標準、團體標準、企業標準制定工作。推行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
82
依法指導工業、農業和服務業領域標準化工作,支持、鼓勵企事業單位開展標準化試點示範工作及標準制修訂工作。
懷遠縣市場監管局「三定」規定(懷辦發〔2019〕19-12號)
質量認證與標準計量科
83
依法監督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的貫徹實施。
懷遠縣市場監管局「三定」規定(懷辦發〔2019〕19-12號)
質量認證與標準計量科
84
承擔縣級地方標準的立項、統一審批、編號、發布等工作。
懷遠縣市場監管局「三定」規定(懷辦發〔2019〕19-12號)
質量認證與標準計量科
85
推行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
懷遠縣市場監管局「三定」規定(懷辦發〔2019〕19-12號)
質量認證與標準計量科
86
承擔企業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相關工作。
懷遠縣市場監管局「三定」規定(懷辦發〔2019〕19-12號)
質量認證與標準計量科
87
協助組織查處違反強制性國家標準的重大違法行為。
懷遠縣市場監管局「三定」規定(懷辦發〔2019〕19-12號)
質量認證與標準計量科
88
負責商品條碼的監督管理。
懷遠縣市場監管局「三定」規定(懷辦發〔2019〕19-12號)
質量認證與標準計量科
(十四)負責統一管理檢驗檢測工作。推進檢驗檢測機構改革,規範檢驗檢測市場,完善檢驗檢測體系,協調檢驗檢測行業發展。
89
指導全縣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工作。
懷遠縣市場監管局「三定」規定(懷辦發〔2019〕19-12號)
監督檢驗所
90
組織實施全縣檢驗檢測機構監督檢查,規範檢驗檢測行為。
懷遠縣市場監管局「三定」規定(懷辦發〔2019〕19-12號)
監督檢驗所
91
組織協調檢驗檢測資源整合和改革工作。
懷遠縣市場監管局「三定」規定(懷辦發〔2019〕19-12號)
監督檢驗所
92
指導查處檢驗檢測行業相關違法行為。
懷遠縣市場監管局「三定」規定(懷辦發〔2019〕19-12號)
監督檢驗所
(十五)負責統一管理、監督和綜合協調認證認可工作。負責認證認可和合格評定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對認證活動、認證產品質量的監督檢查。
93
組織實施對認證認可活動和強制性認證產品的監督檢查。
懷遠縣市場監管局「三定」規定(懷辦發〔2019〕19-12號)
監督檢驗所
94
指導查處認證行業相關違法行為。
懷遠縣市場監管局「三定」規定(懷辦發〔2019〕19-12號)
監督檢驗所
(十六)推進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等智慧財產權制度的執行和保護工作。鼓勵新領域、新業態、新模式創新的智慧財產權保護、管理和服務政策。推動建設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負責促進智慧財產權運用,建立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
95
承擔指導和規範智慧財產權無形資產評估工作。
懷遠縣市場監管局「三定」規定(懷辦發〔2019〕19-12號)
智慧財產權監督管理股
96
組織實施智慧財產權信息公共服務體系建設。
懷遠縣市場監管局「三定」規定(懷辦發〔2019〕19-12號)
智慧財產權監督管理股
97
承擔商標、專利等智慧財產權信息的傳播利用相關工作,研究分析和發布智慧財產權申請、授權、註冊、登記等信息工作。
懷遠縣市場監管局「三定」規定(懷辦發〔2019〕19-12號)
智慧財產權監督管理股
98
承擔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相關工作。
懷遠縣市場監管局「三定」規定(懷辦發〔2019〕19-12號)
智慧財產權監督管理股
99
指導查處商標、專利等智慧財產權侵權行為。
懷遠縣市場監管局「三定」規定(懷辦發〔2019〕19-12號)
智慧財產權監督管理股
100
組織開展智慧財產權風險預測預警工作。
懷遠縣市場監管局「三定」規定(懷辦發〔2019〕19-12號)
智慧財產權監督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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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擔原產地地理標誌、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特殊標誌和奧林匹克標誌、世界博覽會標誌等官方標誌相關保護工作。
懷遠縣市場監管局「三定」規定(懷辦發〔2019〕19-12號)
智慧財產權監督管理股
(十七)負責市場監督管理、新聞宣傳、對外交流與合作。按規定承擔技術性貿易措施有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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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實施市場監督管理信息公示制度。
懷遠縣市場監管局「三定」規定(懷辦發〔2019〕19-12號)
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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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市場監督管理輿情監測、分析和協調處置工作。
懷遠縣市場監管局「三定」規定(懷辦發〔2019〕19-12號)
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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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擔市場監督管理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
懷遠縣市場監管局「三定」規定(懷辦發〔2019〕19-12號)
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