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治的主要問題
1.鄉村食品經營主體「小散雜」,經營不夠規範,有的超市、小賣店銷售過期食品或偽劣產品,有的鄉村學校食堂和小型餐飲業食品衛生不達標。
2.藥品經營管理還存在不規範現象,個別藥店存在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外用藥與口服藥混放、未建立藥品養護記錄、未按藥品包裝標示的溫度要求儲存藥品等情況。
二、整治措施
第一項問題整治措施:在全市農村農貿市場、集貿市場、廟會、農村食品銷售經營單位、小經營店、農村大中型超市、農村學校食堂,小型餐飲業開展農村食品經營主體食品安全專項監督檢查「回頭看」。著力治理不落實進貨查驗制度,零售企業不建立真實完整的購進記錄、批發企業不建立真實完整的銷售記錄和不按照食品標籤說明書標示的貯存條件貯存食品問題。著力治理採購、銷售未經檢驗檢疫的豬肉、牛肉、羊肉等畜禽肉產品問題和銷售來源不明、「三無」、假冒、超過保質期食品問題。著力治理銷售未經許可、登記加工製作的食品問題。
第二項問題整治措施:一是嚴格落實藥品「四個最嚴」要求,強化責任擔當,依法履職盡責,緊盯全年目標任務和群眾實際需要,加強對藥品零售企業的監督管理,不間斷開展飛行檢查和「回頭看」,持續鞏固各類藥品專項整治成果,督促企業落實藥品安全主體責任,著力規範企業藥品經營行為,保障人民群眾用藥安全。二是嚴格執法,加大執法辦案力度,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對群眾舉報、媒體曝光的藥品安全問題,以及在風險隱患排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採取「零容忍」的態度,第一時間組織調查處理;涉嫌犯罪的,啟動行刑銜接工作程序,及時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加大對藥品嚴重違法行為、重大案件的曝光力度,維護法律的權威和尊嚴。三是牢固樹立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意識,推進藥品「科學化」監管,深入實施「放管服」改革,進一步轉變職能,創新監管機制,改進工作作風,做到指導規範在前,溝通交流在中,監督檢查在後,不斷優化藥品流通市場環境,著力提升藥品監管效能,全力服務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和民生保障兩個大局。四是及時信息公開,多方面收集藥品輿情信息,堅持早發現、早預警、早處理,把問題消滅在萌芽階段,堅決防範和有效杜絕藥品危害事件的發生,按規定及時公開相關行政處罰信息。五是廣泛宣傳普法,嚴密組織「安全用藥月」活動,採取多種形式宣傳普法活動,廣泛普及《藥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等法律法規和安全用藥知識,提升藥品企業法律意識,督促企業積極履行社會主體責任,營造社會共治的良好氛圍,提高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安全感。
三、責任領導
第一責任人:牛長友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
具體責任人: 陳南平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李明安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四、責任部門
各縣(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經營監管科、藥品化妝品安全監管科等相關部門。
五、整治時限
2020年12月31日前。
監督舉報電話:(0373)12388
責任編輯:王藝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