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安全生產委員會文件
永安〔2009〕18號
關於轉發永州市煤礦安全生產隱患集中整治等五個行動方案的通知
各縣區、各管理區安全生產委員會,市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
現將市煤炭行管辦、市公安局、市規劃建設局、市國土局、市安監局分別牽頭制訂的煤礦、危爆物品、建築施工、非煤礦山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隱患集中整治行動方案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確保集中整治行動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日
抄送:天錫、武生、長久、松成、湘凌、張正、芳柏、愛華、慶生同志,省安委辦,省安監局辦公室、協調處、信息中心,市委辦、市人大辦、市政府辦、市政協辦,各縣區人民政府,各管理區。
(共印80份)
永州市煤礦安全生產隱患集中整治行動方案
永州市煤炭行管辦
根據《湖南省安全生產隱患集中整治行動方案》的要求,結合永州市煤炭行業的特點,市煤炭行管辦決定自5月1號起,在全市煤礦開展為期2個月的安全生產隱患集中整治行動。為了使整治行動落到實處,取得實效,特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引,加強領導,落實責任,重點整治安全條件差,生產工藝落後、通風不完善、機電設備達不到規定要求,安全監控系統不能正常發揮作用等安全基礎管理薄弱問題,嚴厲打擊非法生產和不按規定實施整合技改違法生產行為,堅決杜絕重大安全事故,有效遏制較大安全事故,促進我市煤礦安全生產形勢的穩定好轉。
二、安全生產隱患整治的重點
縣(區)煤炭管理部門和煤炭企業要根據本區域、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集中時間,重點整治以下違法非法、違規違章行為:
(一)無視煤礦整頓關閉、整合技改政策規定的違法非法問題
1、保留礦井不符合省政府批准的整頓關閉規劃和市政府整合決定,整合礦井沒有籤訂整合協議;
2、資源整合主體礦井與被整合礦井同時生產,或者一個保留礦井多個主體、多套生產系統、多套班子管理經營的假整合礦井;
3、關閉煤礦不按「六條標準」關閉到位,煤礦資源整合未堅持「先關閉、後整合」,被整合礦井未按「五條標準」關閉並封閉井口,整合技改設計確定不予以利用的井筒沒有徹底炸毀,借排水井、排矸井、進風井等名義出煤的假關閉礦井;
4、不按「一攬子」解決小煤礦問題方案要求編制整合技改設計及時規範進入技改程序,不籤訂承諾書限期完成技改任務,不按批准的整合設計組織施工,只生產不技改;
(二)礦井通風系統不可靠,風井出煤,剃頭下山採煤,水平和採區沒有形成負壓通風:違反規定的串聯通風,局扇打循環風和瓦斯超限作業。
(三)瓦斯治理不到位。礦井安全監控系統運行不正常、傳感器數量、種類和安裝位置不符合要求;瓦斯報表不祥不實,瓦斯超限未按規定排放。
(四)防治水工作不落實,沒有按規定組織防治水大檢查,「有疑必探,先探後掘」探放措施不落實;生產區、採空區、相鄰礦井及廢棄礦井老空區(窯)積水情況不明,帶壓開採和水文地質條件複雜礦井未組織技術論證;安全防範措施不落實,沒有制訂汛期應急救援預案。
(五)使用國家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工藝。
(六)在一季度安全檢查中提出的安全隱患、未整改落實的。
三、整治工作的步驟
縣(區)煤炭管理部門要切實履行煤礦安全生產地方政府監管責任,在政府的統一組織領導下,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結合實際,制訂本縣(區)集中整治方案,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各類煤礦企業要切實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針對自身存在的重大安全隱患,認真研究制訂本企業的整改方案,從人員、資金、措施上逐項落實。
全市煤礦安全隱患集中整治行動分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宣傳發動階段。5月1至l 5日,縣(區)煤炭局和煤炭企業要按照市煤辦的集中整治工作行動方案要求,結合實際制訂本轄區、本企業集中整治方案。並全面宣傳動員部署。
第二階段:集中整治階段。5月中旬至6月上旬,縣(區) 煤炭管理部門和煤礦企業按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強化措施,落實責任,對煤炭企業存在的重大安全隱患,違法非法和違規、違章行為進行集中整治。市煤辦會同市直有關部門對祁陽縣、冷水灘區和市屬煤炭企業進行重點督導。
第三階段:檢查驗收階段。6月上旬,市煤辦會同有關部門對全市煤礦安全生產隱患集中整改行動進行抽查驗收,為迎接省驗收檢查組到來做好準備。
四、工作要求
1、切實加強組織領導。開展安全生產隱患集中整治專項行動,是市政府採取的遏制重大事故發生的重大舉措,事關煤炭行業持續安全健康發展和社會穩定。全市煤炭系統務必作為工作重中之重來抓,切實抓好抓實。為了加強煤礦安全隱患集中整治行動的領導,市煤辦成立煤礦安全生產隱患集中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主任何永佳同志任組長,副主任陳三喜、黃冬滿和總工鄧紹月同志任副組長。市直三礦、縣(區)局煤炭管理部門都要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認真制訂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及行動實施計劃。
2、統一思想,增強責任,嚴肅紀律,提高整治行動的自覺性,務求取得實效。各縣(區)煤炭管理部門要深入礦區、煤炭企業進行全面排查,進一步摸清本縣(區)煤礦整頓底數,對保留礦井、被整合礦井、技改礦井要建立臺帳、心中有數。要找準問題,積極向地方政府和市煤炭行管辦及有關部門匯報。要按省政府規定的時間,倒排時間表,逐礦落實技改進度以及煤礦企業、縣鄉政府和煤炭管理的責任人。對至今沒有籤訂整合協議的,要採取斷然措施,責令主體礦和被整合礦無條件停止生產。對不服監管,消極怠慢,只生產不技改和沒有資金實力的礦井,要建議當地政府取消其整合資格,採取公開拍賣方式,引進有煤礦管理能力、資金實力雄厚、整合技改積極性高的實體參加技改,推進技改工作進度。要積極參加地方政府組織的打擊非法開採行動,發現該關未關礦井、死灰復燃的礦井要提請地方政府予以取締;
對技改設計確定不予利用的井簡要及時提請地方政府徹底炸毀,恢復地貌。發現被整合礦井違法組織生產的,要提請當地政府取消被整合資格,直接予以關閉。要關口前移,重心下移,進一步強化行政執法,發現存在通風系統不可靠、瓦斯治理不到位、水害防治措施不落實等重大安全隱患的礦井,要依法下達執法文書、責令停產整頓。拒不停產整頓的,要依法從重處罰,屢教不改的,要提請地方政府堅決予以關閉。煤炭企業主要負責人是煤礦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必要親自研究部署,加強督促檢查;分管負責人必須切實履行職責,親自深入一線開展工作,使影響安全生產的各條隱患逐條得到整改。煤礦企業法人代表、礦長,要親自組織開展安全生產隱患集中整治。對敷衍了事、不負責任、組織部署不周密、工作措施不得力的單位,市煤辦將進行通報,年度考核一票否決,並按有關法規從重處罰。對因整治不紮實,責任不到位,整改不落實而發生較大、重大事故的,要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3、廣泛宣傳,強化監督。各地各單位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引導和監督作用,結合「安全生產月」活動,深入礦區加大對安全生產隱患集中整治,特別是整頓關閉、整合技改等方面政策的宣傳力度,宣傳好典型、新經驗、好做法。各縣(區) 煤炭管理部門要在5月14日前將本行政區域內保留煤礦名單、保留的井筒名稱和數量、技改期限等內容,採取政府通告公布、電視播放等形式向社會公布,並設立舉報電話,廣泛接受社會監督。市煤炭行管辦舉報電話為:0746—2817756。各縣(區)煤炭管理部門、市直煤礦企業要結合實際,研究制訂本單位專項行動動施方案,並於5月1 5日前報市煤辦。
永州市危爆物品安全隱患集中整治行動方案
永州市公安局
根據省公安廳工作部署和市安委會關於加強安全生產的工作要求,結合我市正在開展的收繳土槍土炮和非法爆炸物品專項行動,市局決定,自5月10日至6月30日,在全市範圍內重點開展危爆物品安全隱患集中整治行動。為確保集中整治行動取得實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省、市政府關於開展安全生產工作部署,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公安機關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積極會同有關部門,把危爆物品集中整治工作作為一件大事來抓。圍繞「堅決壓減各類安全生產事故,堅決防止群死群傷惡性事故」的總體目標,強化整治措施,狠抓責任落實,為新中國成立60周年創造一個良好的社會治安環境。
二、整治重點
這次集中整治的重點是:治理非法和違規生產、銷售、購買、儲存、使用火工產品的行為。整治重點地區是:藍山新圩等非法製造爆炸物品問題嚴重的重點地區,冷水灘區仁灣、零陵珠山、道縣、雙牌、東安、祁陽、金洞、寧遠等非法買賣、私藏爆炸物品問題存在地區,藍山縣(特別是新圩等邊界之地),新田縣(特別是與嘉禾、寧遠等邊界之地)、寧遠縣、東安縣(特別是黃泥洞等非法採礦地區),零陵區石巖頭鎮,祁陽縣梅溪鎮、羊角塘鎮,道縣祥霖鋪鎮、四馬橋鎮、江華瑤族自治縣湘江鄉、冷水灘區仁灣鎮等涉爆案件多發地區,以及存在非法小煤窯及其他非法礦山的地區,在建高速公路沿線等使用爆炸物品較多地區。
三、工作步驟
1、動員部署階段。5月15日前,縣區公安機關按照市局集中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結合實際制訂集中整治行動實施方案,全面動員部署。
2、集中整治階段。5月16日—6月15日,按照工作方案,集中警力,利用一個月時間,全面開展調查摸底,及時整改安全隱患,嚴厲打擊危爆物品犯罪行為。
3、檢查驗收階段。6月16日至25日,市局組織全市公安機關治安部門危爆管理民警,對危爆物品集中整治行動工作進行檢查驗收。
四、工作措施
1、全面排查。重點抓好涉危涉爆重點單位、重點人員、重點場所、重點原材料的排查。特別是對關、停的煤礦和非煤礦山,要逐一摸底排查,收繳其民爆物品;對整合技改的煤礦和非煤礦山,要嚴格按照安監、國土、煤監等職能部門的要求,限量供應民爆物品;對工作中發現的非法礦山,要及時報告當地黨委政府,同時通報相關職能部門,堅決予以取締。涉及民爆物品違法犯罪的,要堅決予以打擊。對排查中發現的問題和安全隱患及時或限期整改。對一時不能整改到位的重大隱患單位的民爆物品要立即停止供應和回收,決不留後患。
2、嚴厲打擊。對涉危涉爆案件、事故,領導要親自掛帥,組織精幹力量,明確責任,嚴格按照公安部查辦涉危涉爆案件「四個不放過」的要求,一查到底。對涉危涉爆案件多發地區,要強化串併案偵查,力爭突破一批重大疑難案件。
3、嚴密防範。對排查出來的重點人員、重點單位、重點場所要加強管控。要建立和使用特情耳目,發動群眾檢舉揭發涉危涉爆違法犯罪行為,廣泛收集情報信息,將涉危涉爆犯罪行為扼殺在預謀階段。同時,對民爆物品全面實行封閉式管理,強化信息系統的運應,防止危爆物品流失。
4、強化宣傳。要充分利用報紙、電臺、電視臺、網際網路、手機簡訊平臺等大眾傳播媒介,廣泛宣傳、發動群眾,教育群眾自覺遵紀守法,提高群眾同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的自覺性。要設舉報箱、公布舉報電話,對群眾舉報有功人員要及時兌現獎勵。市局的舉報電話:0746-8362018、8362015。
五、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公安機關要充分認識危爆物品安全隱患集中整治行動重要性,要加強組織領導,周密部署,狠抓落實。市局成立危爆物品安全隱患集中整治行動領導小組,市局黨委委員秦建彪任組長,治安、刑偵、網技、督察、法制等部門負責人為副組長,下設辦公室(設治安支隊)。
2、密切協作配合。要主動加強與安監、國土等部門的協作配合,做好行政執法與刑事執法工作銜接,強化非法礦點整治,形成相關部門齊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治安、刑偵、網技等部門要加強協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和嚴打高壓態勢。
3、嚴肅紀律,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各地務必高度重視,嚴肅工作紀律,確保措施落到實處。凡是由於集中整治行動部署不認真、工作不落實、措施不到位導致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依規對有關單位和責任人追究責任。凡因公安民警安全監管不到位、審批把關不嚴、或參股入股,導致發生重特大涉爆案(事)件的,要按照《湖南省公安機關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監管行政責任追究規定》嚴格追責。徇私枉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各地工作部署和進展情況,請及時報市局治安支隊。工作總結要於6月23日前報市局治安支隊。
永州市建築施工安全生產隱患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永州市規劃建設局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關於加強安全生產的一系列工作部署,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強化安全防範措施,堅決遏制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根據《湖南省建築施工安全生產隱患集中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結合我市建築市場和施工現場實際,決定在全市範圍內開展建築施工領域安全生產隱患集中整治活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按照省建設廳和市安委關於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的總體部署,緊密結合安全生產執法、安全生產治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三項行動的開展,嚴格落實責任,強化工作措施,集中開展建築施工領域安全隱患整治,嚴厲打擊各類違法違規行為,進一步推進隱患排查治理,有效遏制較大以上事故發生,確保全市建築施工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確保全市施工產值死亡率控制在3.0以內和各項安全目標的實現。
二、集中整治的重點內容
針對目前建築市場行為不規範,部分主體不認真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從業人員素質不高,少數主管部門及其質量安全監督機構監督執法不力等問題,重點集中整治以下違法違規行為和易發生群死群傷的重大安全隱患:
(一)市場行為方面:
1、開發商借用施工、監理資質,私招亂顧自搭項目管理班子,集開發、施工、監理於一體行為的;建設業主將工程業務發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施工、監理單位或個人的;施工單位將工程業務轉包或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單位或個人,以及監理單位轉讓監理業務的。
2、不按規定辦理施工許可證和質量安全監督手續的。
3、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瞞報、遲報、漏報的。
(二)項目安全保證措施方面:
1、工程項目不按規定辦理開工安全生產條件審查,不按規定進行重大危險源識別和監控的。
2、施工、監理單位不按規定配備工程項目相應技術力量和管理人員,以及配備的相關人員人證不符、不到位的。
3、腳手架、高大模板支撐系統、深基坑和高切坡開挖與支護、屋蓋和橋梁吊裝、安裝等危險性較大的專項工程,未按規定編制專項工程施工方案、組織專家論證或方案與現場實施不相符的。
4、建築起重機械設備未進行備案登記和使用登記,安裝拆卸未按規定編制有效的專項工程施工方案,安裝拆卸單位不具備相應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未按規定與安裝拆卸單位籤訂有效委託合同,以及檢驗檢測、運行使用、維護保養等制度不健全、不到位的。
(三)現場安全防護方面:
1、提升設備進出料口防護不到位,卸料平臺搭設、建築起重機械連牆不符合要求,各類防墜、限位、保險等安全保護裝置失效的。
2、現場臨時用電不規範、違反強制性標準,易燃易爆物品保管和使用不符合規定的,消防設施未按規定配備,消防制度不健全或不落實的。
3、腳手架、電梯井、洞口、臨邊等防護不到位的。
(四)監督執法方面:
1、各地建設主管部門及其質量安全監督機構監督執法制度不健全、責任不落實,特別是一線監督執法人員的監督執法職責、權限、履職方式和程序等規章制度不健全、不明確的。
2、對參建主體違法違規行為和重大安全隱患發現不力、處置不到位,以及對失職、瀆職、監督執法不力等相關責任單位、責任人員未進行處理的。
三、集中整治的工作步驟
建築施工領域安全生產隱患集中整治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安排部署階段。5月1日前,各地各有關部門按照集中整治的統一要求,結合實際制定本地區建築施工安全生產隱患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或措施,並通過召開有關會議、下發相關文件等方式進行全面部署。同時,督促工程項目參建各方主體制定本企業安全隱患集中整治自查工作方案或措施;各在建工程項目根據工程項目實際,制定本項目安全隱患集中整治自查工作方案或措施。
(二)集中整治階段。5月至6月上、中旬,各地建設主管部門按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在工程項目參建各方主體、在建工程項目自查的基礎上組織集中整治。集中整治要突出重點內容,切實消除隱患,並對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依規進行處罰,建立相應的集中整治臺帳和處罰案卷及臺帳。
(三)檢查驗收階段。6月下旬,市規劃建設局將組織開展督查執法工作,嚴格按照集中整治工作內容,結合項目抽查,逐項檢查驗收。督查結果將通報全市。
四、集中整治的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落實責任。為確保工作順利開展和取得成效,集中整治活動在全市「安全生產年」活動領導小組領導下開展工作。各地建設主管部門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主要負責人親自抓。各地要按照集中整治工作內容,明確工作責任和責任人,並建立嚴格的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切實將工作抓落實。要以這次安全生產隱患集中整治活動為契機,進一步明確監督執法人員的監督執法職責、程序和工作要求,建立健全相關制度,切實推進監督執法工作。
(二)加強聯動執法,確保取得成效。各地要針對集中整治內容,加強市場和現場的聯動執法,切實將違法違規行為和重大安全隱患整治到位。必要時,聯合紀檢監察、公安等相關部門聯合執法。對危及公共安全、易發生群死群傷的重大安全隱患,要堅決停止施工,撤離有關人員。對不聽勸阻的企業或個人,及時提請公安機關協助處理;對失職、瀆職的監督執法人員,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三)加強統籌兼顧,注重整治長效。各地要把建築施工安全生產隱患集中整治行動與建築施工「安全生產年」活動、建築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安全生產執法、專項治理與宣傳教育行動)緊密結合起來,相互促進,增強效果。要與《湖南省工程建設違法違規行為社會監督管理辦法(試行)》的實施緊密結合起來,充分發揮群眾舉報投訴、媒體曝光等作用,形成全社會監督支持和打擊違法違規行為的良好氛圍。要與安全生產工作機制、法制宣傳和提高從業人員素質緊密結合起來,逐步完善和落實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的治本之策,推進長效機制建設。
同時,各地要結合《關於開展全省工程監理和質量檢測專項整治活動的通知》(湘建辦〔2009〕16號)要求,進一步督促工程監理單位和檢驗檢測機構認真履行職責,充分發揮其作用,通過現場監理和檢驗檢測,及時發現和督促整改質量安全隱患,確保安全生產。
(四)加強信息溝通,及時進行總結。各地建設主管部門要切實加強內部相關職能科(股)室的信息互通,同時,要與國土、工商、公安等部門加強聯繫,取得多方支持,確保本次集中整治行動圓滿完成。本次集中整治工作總結,請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於2009年6月20日前書面報送市規劃建設局安全科。
永州市非煤礦山安全生產隱患集中整治行動方案
永州市國土資源局
為鞏固整頓和規範礦產資源開發秩序專項活動成果,集中解決當前礦產資源開採與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維護礦產資源開發秩序,根據永州市安委會關於印發《永州市安全生產隱患集中整治行動的通知》(永安〔2009〕13號)精神,結合本部門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鞏固整頓和規範礦產資源開發秩序成果為前提,堅持「預防與查處並舉,查處與規範並重』』的原則,建立「預防、查處、規範」緊密結合的執法機制,進一步維護全市礦產資源開發秩序。
二、組織領導
成立市集中整治非煤礦山安全生產隱患行動領導小組,由局長黃海凇任組長,其他局黨組成員任副組長,礦產開發科、礦產儲量科、地質環境保護科、執法監察支隊、辦公室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執法監察支隊,負責集中整治行動日常的組織協調,支隊長朱宗炳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三、目標和任務
通過集中整治,有效消除礦山安全事故隱患,規範礦業權市場管理,提高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規模化、集約化程度,建立規範有序的礦產資源開發秩序。集中整治的重點是:依法查處無採礦許可證(包括持過期採礦許可證)採礦、超深越界採礦、不按開採利用方案開採礦產資源的違法行為;依法查處非法轉讓探礦權、採礦權的違法行為;依法查處以採代探、圈而不探、無證勘查等違法行為;集中打擊非法開採反彈現象嚴重礦區的非法採礦行為,以及嚴重汙染環境的非法採礦行為。
四、步驟與方法
集中整治專項行動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4月20日一5月1日)
市集中整治非煤礦山安全生產隱患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召開專門會議,安排布置集中整治行動的有關工作,並抽調人員,組成工作班子。各縣區人民政府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工作方案,並進行安排部署。各地工作方案於5月1日前報市集中整治非煤礦山安全生產隱患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二)調查摸底階段(5月1日一5月20 )
一是各縣區對現有的礦山開採情況進行地毯式排查,逐個登記,分類造冊。特別是非法開採的礦點,要把礦點位置、名稱、礦主姓名、非法開採的礦種等詳細情況登記清楚。二是各縣區對現有的採礦權進行逐一清理,摸底排查,對越權發證、未經批准卻以租賃、承包或合資、合作等形式擅自轉讓採礦權、持過期採礦權採礦、超深越界開採和不按開採利用方案開採礦產資源等違法行為分門別類造冊,進行登記備案。三是各縣區對現有的探礦權進行逐一清理,摸底排查,對以採代探、圈而不探、持過期勘查許可證探礦、不按勘查實施方案進行投入和實施探礦及偽造、冒用勘查許可證等違法行為分門別類造冊,進行登記備案:
(三)檢查驗收階段(5月21日一6月30日)
6月15日前,市局將組織相關科室進行檢查驗收。對集中整治專項行動結束後,仍出現非法開採礦產資源現象的,將嚴格按照《湖南省違反礦產資源管理規定責任追究辦法》的規定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五、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確保工作有序進行。各縣區要把開展集中整治非煤礦山安全生產行動作為發展礦業經濟的一項重要舉措,擺上重要議事日程,成立相應的領導班子,組建專門的工作隊伍,加強領導,紮實工作,確保行動取得實效。
2、加強部門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市專項行動辦公室要加強協調,精心組織。各相關科(股)室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增強工作合力。
3、加強督查督辦,嚴格責任追究。市專項行動辦公室將採取明察或暗訪的形式,對各縣區的工作進展情況、進行檢查和督辦。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頂風違紀違法的行為,要依法依紀從快從嚴追究。
永州市煙花爆竹安全生產隱患集中整治行動方案
永州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今年以來,國際、國內煙花爆竹銷售市場持續旺盛,我市煙花爆竹產業發展強勁,加之不少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到期,正在或有待整改重新取證,一些地方家庭作坊非法生產死灰復燃,全市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工作面臨前所未有的壓力,為有效遏制煙花爆竹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行為,根據省安委會《湖南省安全生產隱患集中整治行動方案》(湘安明電〔2009〕1號)有關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省、市政府關於開展安全生產「三項行動」的總體部署,嚴厲打擊各類非法違法、違規違章行為,突出整治煙花爆竹事故多發、非法生產嚴重、安全生產許可證到期整改不力的地區和單位。嚴格落實責任,強化工作措施,推動生產經營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進度,堅決遏制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確保全市煙花爆竹行業安全生產形勢穩定。
二、集中整治的重點領域和重點內容
(一)煙花爆竹生產企業
1、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四超二改、三違(即超定員、超藥量、超許可範圍、超能力生產和儲存,擅自改變工庫房用途,擅自改變生產工藝流程和配方,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的;
2、違規使用氯酸鉀或使用違禁藥物的;
3、未經批准擅自新建、改造、擴建的;
4、收購加工銷售非法產品的;
5、一廠(一證)多股東各自組織生產的;
6、生產廠房(車間)出租給不具備生產煙花爆竹資格的以及一廠分租,多人各自生產的;
7、C級工房從事裸露藥作業的;
8、危險工(庫)房安全距離不達標、A級工(庫)房無安全防護屏障;
9、從業人員未經培訓合格從事藥物混合、造粒、篩選、裝藥、築藥、壓藥、切引、搬運等危險工序作業的;
10、布局不合理,生產能力與工(庫)房、特種作業人員不匹配的。
(二)經營(批發、零售)公司
1、儲存倉庫四鄰安全距離不達標、連片經營或形成煙花爆竹集貿市場的;
2、違規經營應由專業人員才能燃放的煙花爆竹產品或違禁產品的(如魚雷);
3、批發和零售單位無資格證擅自承接燃放業務的;
4、未經許可擅自進行倉儲設施改擴建的;
5、收購非法生產經營產品的;
6、未經批准擅自設立配送站儲存煙花爆竹產品的;
7、為非法生產企業供應化工原材料及黑火藥、煙火藥、引火線的;
8、管理混亂,如未建立值班巡查制度和產品流向登記的;
9、銷售產(商)品未經出廠檢驗,未加貼「煙花爆竹產品安全質量合格證」的。
(三)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和燃放
1、家庭作坊非法生產的,特別是組織煙花爆竹非法生產或採用「機械化」非法生產的;
2、藥餅外發農戶加工的;
3、非法運輸煙花爆竹產品的;
4、未取得燃放資質非法承接燃放業務或未經批准擅自進行大型焰火燃放的。
(四)安全生產許可證和經營許可證到期未停產整改的。
三、責任分工
各縣區人民政府是本次煙花爆竹安全生產隱患集中整治行動的責任主體,要按照屬地監管的原則,結合本地實際,對煙花爆竹集中整治行動進行專項研究部署,制訂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組織有關部門對重點鄉鎮開展集中整治,確保整治取得成效。市直負有煙花爆竹監管職責的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要加強對縣區有關部門集中整治的工作指導。市政府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聯席辦公室督查督辦各地「打非」工作;市安監局不間斷地明查暗訪各縣區各生產經營企業整治行動情況,重點督辦問題嚴重的縣區和企業;市公安局對取得燃放資質單位進行全面清理,嚴厲打擊煙花爆竹運輸環節違法犯罪行為;質監部門嚴查嚴處生產企業違規使用違禁藥物和產品質量達不到國家強制性標準要求的產品;市工商局從嚴查處經營假冒偽劣煙花爆竹產品行為。公安、安監、質監、工商等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搞好協調配合,加強溝通與協作,互通情報信息,做到齊抓共管。
四、工作步驟
本次隱患整治行動共分三個階段:
1、安排部署階段。5月10前,市裡召開煙花爆竹集中整治成員單位會議,各縣區要結合實際制訂集中整治實施方案,進行全面動員部署。
2、集中整治階段。5月中旬至6月中旬,各縣區要按照整治工作方案積極開展整治工作。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要自查自糾,建立企業隱患排查臺帳和管理制度;各縣區有關部門要強化措施,落實安全隱患治理責任,抓好整改;各縣區人民政府要組織有關部門開展地毯式清查煙花爆竹家庭作坊非法生產,以及非法儲存經營窩點,採取聯合執法、集中執法的形式,嚴厲打擊非法違法和違章違規行為;市政府「打非」聯席辦公室將對各地「打非」工作專項督辦,市安監局、市公安局、市質檢局、市工商局等部門將組成4個聯合專項督查組對各縣區「打非」工作進行督查。
3、總結檢查階段。6月25日前,各縣區要認真總結此次集中整治的做法和效果,分析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為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提出意見,藉此指導今後的集中整治和推動安全生產「三項行動」的深入開展。
五、集中整治的工作要求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由市安監局局長周長光任煙花爆竹安全隱患集中整治領導小組組長,市公安局、市監察局、市經委、市工商局、市質監局等單位負責人為領導小組成員,市安監局總工程師駱龍潤任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各縣區要成立相應的機構,加強領導,縣區政府主要領導要親自負責,落實部門和相關人員責任,各部門要積極支持配合,形成聯動工作機制。
二是認真研究專項部署。5月份,我市將召開集中整治和「打非」工作聯席會議,部署集中整治和「打非」工作;各縣區近期要專題研究部署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工作,尤其是傳統產區、非法生產問題嚴重的縣區,要認真落實《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的通知》(湘政辦明電〔2007〕189號)和《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的通知》(永政辦明電[2007]175號),充實煙花爆竹「打非」機構、裝備和人員力量,強化執法手段,以專項執法促進隱患集中治理。
三是重拳出擊重典治亂,形成嚴打高壓態勢。各縣區要從煙花爆竹生產、產品出廠檢驗、銷售、儲存、運輸等各個環節,切實加大非法、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家庭作坊從事生產的,要堅決取締。對規模化的非法生產要予以嚴厲打擊,徹底搗毀生產設施設備,並依法追究組織者刑事責任;對為非法生產煙花爆竹提供煙火藥原輔材料、收購或非法下單非法生產產品以及將帶藥半成品外發加工的企業,均視同非法生產行為予以嚴肅查處;對非法生產嚴重的地區,特別要注重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有效銜接,從重從快打擊。對「四超兩改」、違規使用氯酸鉀、邊生產邊整改等嚴重違法生產行為,要按照《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國家安監總局16號令)進行嚴格執法。安全生產許可證到期未依法取得新的行政許可的,一律停產停業;許可證到期後3個月未提出申請並整改的,視為放棄申請;雖在規定期限內提出申請,但未在許可證到期後9個月整改達標的,按新設立企業條件和程序辦理;對條件差、無條件或無力整改的企業,要及時堅決予以關閉。
各縣區各部門要加強安全生產許可證到期企業監管,以停促改,督促企業加快整改進度,協調指導企業辦理相關手續,及時取得新的許可。
四是嚴肅責任追究。各縣區各有關部門要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凡發現有五處以上非法生產煙花爆竹場所的鄉鎮、有三個以上鄉鎮非法生產煙花爆竹情況嚴重的縣市區,要追究地方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及其他相關監管人員的責任。對地方政府及有關監管部門的工作人員在煙花爆竹監管工作中履行職責不到位,打非工作不力,致使非法生產未能得到及時有效處理而發生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五是做好宣傳教育,營造濃厚集中整治社會氛圍。各縣區各部門要根據國務院辦公廳「三項行動」中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行動的有關要求,結合安全生產月有關活動,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絡、報紙等各種媒體宣傳煙花爆竹安全隱患集中整治行動,鼓勵群眾舉報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和事故隱患,營造濃厚的煙花爆竹安全隱患專項整治社會氛圍,切實提高全民安全意識和法制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