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記者 張劉濤 發自福州
昨日,是備受關注的福建念斌投毒殺人案開庭庭審第三天。這也是2006年案發以來,該案第三次二審開庭。在此前的7年中,被告人念斌因被指揮投毒致兩名幼兒死亡,曾經過8次審理並先後4次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詳見早報7月4日A18-19版、7月5日A21版報導)。
早報記者昨日了解到,此次出庭的相關專家輔助人認為,警方當年的毒物檢驗結論,「誤判可能非常大」。
另根據庭審情況,當年作為毒物檢驗結論依據的質譜圖在結論出具時間和毒物送檢時間上也存在互相矛盾的情況。在此前的庭審中,一名負責當年勘查筆錄製作的警察承認,現場勘查筆錄存在諸多疑點,尤其是同樣存在部分時間與真實時間相互矛盾的情況,辯方律師因此質疑,現場勘查筆錄涉嫌「造假」。
兩名專家輔助人出庭
為了證明警方當年在辦案過程中存在諸多疑點,在此次開庭前,辯護人特別就本案申請了微量物證鑑定專家、北京理化分析測試協會質譜專業委員會理事肖宏展及法醫毒物鑑定專家、原北京市公安局法醫毒物室主任宋朝錦作為專家輔助人出庭。
據了解,在專家輔助人出庭環節,專家證人肖宏展當庭表示,在其看過當年的警方檢驗報告後發現,在當年警方毒物檢驗時,對於相關現場證據的檢驗並未做夠,導致了質譜圖中的噪音很高。而就此情況,專家證人肖宏展在出庭作證時認為,警方提供的質譜圖,當中的噪音已經超出了儀器的檢出極限,如要以此質譜圖判定毒物是非常勉強的,誤判的可能非常大。
部分證據涉嫌造假
根據警方當年的案情報告等材料,早報記者了解到,當年,致二童死亡的毒物為一種名為氟乙酸鹽的有毒物質。對於該毒物的確定,在法庭質證環節,一名參與當年毒物檢驗的林姓警員介紹稱,他們在檢驗中是根據症狀,並對相關生物檢材進行鑑定,排除了農藥、毒鼠強、安眠藥等物品後,根據質譜圖檢測發現的。隨後,檢驗人員又對其樣本進行了質譜檢測,檢測出心血和尿液當中存在劇毒的氟乙酸鹽。不過,在庭審中,參與當年檢驗的警方人員也確認,該份質譜圖存在極大的時間矛盾,屬於事後補充的。根據當年警方的相關材料顯示,該份質譜圖早在案發後2天的7月28日便已出具,並被檢驗警員籤字確認。但事實上,相關毒物的送檢時間及這份質譜圖出具的正確時間是在當年的8月。
對此,一名參與的警員回應「籤字的時間不一定是落款的時間。我愛什麼時候籤字就什麼時候籤字」。
對此,肖宏展介紹稱,按照從業人員的規矩,其檢驗的每一步都要如實地記錄,不能夠回來再記載工作完成,每個環節必須環環相扣。最後的籤字確認,必須要在檢驗結束以後才能夠完成。
「這是常識,就如同你上醫院檢查必須在檢查完畢之後才能夠得出結論一樣。」肖宏展說。
本文來源:東方早報 責任編輯: 王曉易_NE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