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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粉絲問道:論文署名共同第一作者,但是排在第二位,作用大嗎?關於這個問題需要做到具體單位具體分析,不同單位的制度與政策是不一樣的。大多數據綜合實力較強的單位都是只看排第一位的,有些單位也會承認排在第二的共同第一作者,例如一些小城市的單位。
下面我們可以看看廣東省人民醫院研究系列崗位的其中一個應聘條件:在讀期間以第一作者身份(共同第一作者須排名第一)發表JCR分區1區IF>=3.0的SCI期刊論文1篇。
如果你只有一篇3分以上的SCI而且論文署名共同第一作者排在第二位,那麼你又想應聘上面單位的崗位,估計只能與它擦肩而過。所以可以排在第一位的話一定爭取在第一位,不然吃虧的就是自己。之前有一個研究生粉絲就吃了大虧,論文實驗與寫作的貢獻都遠遠大於師兄,由於師兄申請博士,師兄說他們兩為共同第一作者,師兄排在第一位,他排在第二位,兩個人的作用一樣的,不會影響個人前途。由於這位粉絲沒有什麼經驗,答應了師兄,結果後來拿這篇文章申請獎學金直接被淘汰。
共同第一作者莫非就是多個人的名字上面標註多一個*,在*處說明這些人做出了同等的貢獻。但是現在很多人審核論文署名,基本都是看排位的,很多時候直接忽略這個小小*。對於大多數實力強的單位,排在非第一位的共同作者基本上沒有什麼太大作用,哪怕你的SCI分數再高也沒有用,當然有肯定比沒有好,可能也有單位會認可排在第二位的。
按照論文署名規則來講,作者排位都是按照貢獻來排的,但是有很多原因會導致貢獻最大的作者排不到第一位,例如被老闆或者領導強硬霸佔,或者出於人情需要、沒有錢給版面費等等。在貢獻沒有明顯區分度的時候,大家都在爭排在第一位的位置,爭得面紅耳赤。雖然現在有流行的共同第一作者這一操作,但是作用好像也不太大,主要是因為很多單位不承認非第一位的共同第一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