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監理合同文件中除在合同履行中雙方共同籤署的合同補充與修正文件外,其他部分的內容基本上是確定,尤其使用建設工程委託監理合同示範文本的情況下,更是這樣。那麼建設工程監理合同有什麼特徵,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的特徵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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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監理合同有什麼特徵,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的特徵是什麼?
北京市金格律師事務所宗安州律師解答:
建設工程監理指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監理企業,接受建設單位的委託,承擔其項目管理工作,並代表建設單位對承建單位的建設行為進行監控的專業化服務活動。
其特性主要表現為監理的服務性、科學性、獨立性和公正性。建設工程實行監理的,發包人應當與監理人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委託監理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六條,建設工程實行監理的,發包人應當與監理人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委託監理合同。
發包人與監理人的權利和義務以及法律責任,應當依照本編委託合同以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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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金格律師事務所宗安州律師解析:
合同協議書是確定合同關係的總括性文件,定義了監理委託人和監理人,界定了監理項目及監理合同文件構成,原則性地約定了雙方的義務,規定了合同的履行期。最後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籤章,並蓋法人章後合同正式成立。主要的條款如下:
(一)委託人與監理人。
(二)監理的工程的概況描述,以保證對監理工程的理解不產生歧義。
(三)合同中的有關詞語定義的規定。
(四)合同文件的組成。
1、監理投標書和中標通知書;
2、本合同的標準條件;
3、本合同專用條件;
4、在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籤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五)監理人向委託人的承諾。
按照合同協議書的規定,承擔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範圍內的監理業務。
(六)委託人向監理人的承諾。
按照合同協議書註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監理人支付報酬。
(七)合同自開始實施及完成的日期。
(八)合同雙方籤字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