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27日訊,昨天,《南方都市報》報導記者21日因暗訪深圳公安部門官員在酒樓吃娃娃魚一事,當事官員與其發生衝突,並被毆打,手機、相機被搶走。並且,東深派出所民警在接警後協助打人者離開。對此,深圳市公安局26日回應稱,已對14名涉嫌違反相關規定的公安民警予以停止執行職務,接受組織調查。對涉嫌違紀的東深公安分局局長王遠平予以立案調查。
圖文無關 資料圖:娃娃魚
據報導,共有28人參與21日晚在深圳東湖水庫明珠海鮮山莊的飯局,在酒水自帶的情況下,共消費6352元,折後應為5400元。參與者稱所食的是人工養殖的娃娃魚。記者在亮明身份後,遭到參與飯局的官員和安保人員拳打腳踢、扇耳光。同時,攝影記者被鎖喉、圍堵,相機被砸並搶走。
另一名文字記者被強行搶走手機,雙手遭抓傷流血。事發之後,記者報警求助,趕來的深圳市公安局東深分局東深派出所民警,卻協助施暴人員離開,只要求記者前往派出所做筆錄。對於記者要求查看監控錄像固定證據的要求,出警民警也予以拒絕。
昨晚,深圳市公安局發布關於此事的情況通報,「1月21日晚,我局退休人員王鷹航邀請原單位同事在東湖水庫明珠酒樓用餐,《南方都市報》三名工作人員接到報料後到現場暗訪,與現場人員發生衝突。事發當晚,市公安局立即組織相關部門開展全面調查。目前,市公安局已對14名涉嫌違反相關規定的公安民警予以停止執行職務,接受組織調查。對涉嫌違紀的東深公安分局局長王遠平予以立案調查。」
但該情況通報並未說明被調查民警是當晚的出警民警還是參與飯局或毆打記者的民警,也並未詳細介紹被調查民警的具體違規內容。
「此案中,民警出警過程中存在哪些違規問題?」「出警民警是否協助打人者離開?」「為何未同時帶涉事雙方到派出所做筆錄?」對於上述具體問題,深圳市公安局在情況通報中並未予以回復。
據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