諾貝爾獎諾貝爾獎設置了5個獎項,即諾貝爾物理學獎(The Nobel Prize in Physics)、諾貝爾化學獎(The Nobel Prize in Chemistry)、諾貝爾生理學或醫學獎(The Nobel Prize in Physiology or Medicine)、諾貝爾文學獎(The Nobel Prize in Literature)和諾貝爾和平獎(The Nobel Peace Prize)。其中諾貝爾物理學獎、諾貝爾化學獎和諾貝爾生理學或醫學獎被稱為諾貝爾三大自然科學獎。
自1901年諾貝爾獎初次頒發至今的100餘年,其獲獎者或獲獎工作有爭議、不足,甚至有錯誤,但基本上反映了現代自然科學的主要成就。而諾貝爾文學獎和諾貝爾和平獎,由於政治、文化和意識形態上的差異和分歧,幾乎爭議不斷。這裡主要介紹的是與生命科學相關的諾貝爾獎獲獎工作,主要是諾貝爾生理學或醫學獎的獲獎工作,也有一些與生命科學相關的諾貝爾化學獎的獲獎工作,以及一些未獲獎的重要工作。
1968年,瑞典銀行在紀念它成立300周年之際,決定設立「瑞典銀行阿爾弗裡德·諾貝爾紀念經濟學獎金」(The Sveriges Riksbank Prize in Economic Sciencesin Memory of Alfred Nobel),常簡稱為諾貝爾經濟學獎。每年由這家銀行提供與當年諾貝爾獎金相同金額的獎金,交由諾貝爾基金會統一使用。諾貝爾經濟學獎,由瑞典皇家科學院負責頒發。對獲獎候選人的推薦、獎金的評判和授獎儀式等規則,基本與其他諾貝爾獎金一致,其相關獲獎內容也發布在諾貝爾獎的官方網站(https://www.nobelprize.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