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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網時刻永州12月9日訊(通訊員 唐國華)永州零陵區郵亭圩鎮鄭家橋村村民全某以非法上訪為要挾,向他人強行索要錢財23000元。10月30日,零陵區人民法院認定全某犯敲詐勒索罪,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三年,並處罰金5000元。
2017年5月全某寫報告請求零陵區郵亭圩鎮政府撥付其為公路打草剩餘的工資1600元,郵亭圩鎮政府足額支付給了他。2018年9月全某到省信訪局上訪要求享受低保及反映其田畝補償款、其小兒子2016年度低保款被侵佔等信訪事項,2018年10日郵亭圩鎮政府對全某的信訪訴求進行書面答覆,告知其不符合享受低保的條件,以及其反映的田畝補償款、低保款被侵佔問題不屬實,建議信訪結案。全某於2018年11月17日繼續進京上訪,要求補發田畝款、低保款等款項23000元,並於11月21日到天安門(非接待場所)上訪時被北京警方訓誡。郵亭圩鎮政府安排工作人員於11月22日到京對全某接訪,開展思想工作,但全某以拒不回家繼續非法上訪為要挾,向接訪人員索要23000元。為避免造成更大的影響,接訪人員於11月24日將湊足的23000元現金交給全某,之後全某與接訪人員一同返回零陵。
全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以非法上訪且拒不回家為要挾,向他人強行索要錢財,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敲詐勒索罪,受到了法律的懲罰。全某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表示認罪、悔罪。
|來源:紅網時刻
|編輯:瀟湘無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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