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幅「戴勝迎春」圖,今天要說的主角就是這隻漂亮的戴勝鳥。
佛法僧目,是日本人給戴勝鳥定名的科目。相傳,在日本平安時代(中國的唐朝),人們在寺院的林子裡聽到一種鳥重複地發三個音節的叫聲,把它意會成「布、頗、梭」,就是日本話「佛、法、僧」的讀法,於是就把這種鳥稱作「佛法僧」。一直到20世紀30年代,鳥類學家才發覺配錯了,其實聽到叫聲的是東方角鴞,看見的則是另一種鳥(因為角鴞不容易找到),但用了一千多年,也就將錯就錯了。
戴勝在中國,是極普通的鳥,遍布大江南北。
在此次檢察院的起訴書中,它被描述為《陸生野生動物基準標準目錄》佛法僧目戴勝科,死體,價值500元/只。
六旬老農的細密粘網
換來六個月有期徒刑
「他們把各種鳥叫聲從網上下載到播放器上,夜間把播放器掛在捕鳥網中間,不停地循環播放。遠處的鳥兒聽到鳴叫後,便會循著叫聲飛來,由於鳥網細密,加上是夜間,鳥兒根本看不清,只要碰到粘網,鳥兒一般沒有逃掉的希望」,森林公安介紹說。
播放器+捕鳥網+強光燈,鄒平的六旬老農尹某國,在鄒平市碼頭鎮的樹林裡,捉住了麻雀、戴勝、山斑鳩、珠頸斑鳩一共90隻,死體36隻,其中就有那隻漂亮的戴勝鳥。
麻雀屬於《陸生野生動物基準價值標準目錄》雀形目文鳥科,戴勝屬於《陸生野生動物基準標準目錄》佛法僧目戴勝科,麻雀、戴勝、山斑鳩、珠頸斑鳩都被收入《國家保護的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簡稱「三有名錄」),屬於「三有」保護野生動物。
2019年9月8日,鄒平市人民法院以非法狩獵罪判處尹某國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
檢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
老農義務護林替代民事賠償
公益起訴人認為:《濱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劃定陸生野生動物禁獵區和禁獵期的通知》(濱政字【2019】11號)規定,濱州全部行政區域劃定為陸生野生動物禁獵區,全年為禁獵期。
野生動物資源是陸地生態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對維護生態平衡起著重要的作用。尹某國非法捕獵野生動物的行為,破壞了野生動物資源,影響了生態環境,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應當承擔相應的損害賠償責任。
麻雀屬於《陸生野生動物基準價值標準目錄》雀形目文鳥科,基準價值為300元/只;戴勝屬於《陸生野生動物基準標準目錄》佛法僧目戴勝科,基準價值為500元/只。尹某國的非法狩獵行為共造成損失11000元。
經濱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環資庭調解,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尹某國每周參加巡護拆鳥網、巡查盜伐濫砍行為、林場防火巡查、林業養護等生態環境保護工作1天以上,每天工作不少於6小時,服務時間共計37天。
民事公益訴訟聽證會
守護黃河流域綠水青山
「像保護自己眼睛一樣保護生態環境」
承辦這起生態破壞民事公益訴訟案的中院環資庭法官劉連義介紹說,「本案受理以後,我們依法通知了濱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由3名審判員和4名人民陪審員組成了7人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公益訴訟案」。
「在我們主持下,召開了民事公益訴訟的聽證會,檢察院、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碼頭鎮政府以及被告尹某國參加。也就是在這場聽證會上,各方達成調解協議,被告尹某國參加義務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替代繳納生態損失費用。目前替代性修復工作已經開始」。
2020年以來,濱州中院正式成立環境資源審判庭,環境資源案件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審判,讓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
在自然保護區、生態功能區、林地、溼地等重點區域成立了7家環境資源巡迴審判法庭和司法修復基地。黃河沿線五家法院聯合籤署《黃河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司法協作機制框架協議》,共同守護濱州的碧海藍天。
2020年,共審結環境公益訴訟案件9件,破壞環境資源犯罪案件32件,環境資源民事、行政案件988件,依法收取環境汙染治理費、環境損害費、罰金共計2102.25萬元。
「本案中,被告人用參加義務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形式替代繳納生態損失費用,讓生態破壞者在充分認識自身錯誤的同時,在行動上積極參與到護林護鳥的工作中來,而且在情感上也更加容易接受。」劉連義法官說。
「三有」保護野生動物
私捉1隻違法,20隻構罪
當提及捕鳥,很多人都忍不住質疑,「家門口打只鳥,怎麼了?」
「戴勝、麻雀,野雞再尋常不過了,這也值得興師動眾?」
你可知道,每消失一種鳥類意味著與之伴生的90種昆蟲、35種植物、2~3種魚類會隨之消失;同時,每兩種鳥類消失,必然會有一種哺乳類隨之絕跡。
而且,麻雀、戴勝、野雞都被收入《國家保護的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簡稱「三有名錄」),屬於「三有」保護野生動物。
「三有動物」即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
目前,1700多種「三有動物」進入《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其中,獸類88種;鳥類707種;兩棲類291種;爬行類395種;昆蟲類120屬所有種和另外110種。值得注意的是,一旦進入「三有動物」保護名錄,就受到《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保護法》保護。
對於「三有動物」,我國刑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私自捕捉1隻(條)就違法,捕捉20隻(條)以上就構成犯罪。我國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定,獵捕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必須取得狩獵證,並且服從獵捕量限額管理。有了合法手續還不行,如何獵捕也有嚴格的規定。電捕工具、鐵夾、氣槍、毒藥、麻醉藥等均屬于禁用獵捕工具,不能隨意使用。夜間照明行獵、殲滅性圍獵或者使用火攻、煙燻、挖洞、陷阱、撿蛋、搗巢等方法獵捕,也要負法律責任。
除了刑法層面的禁止,從生物多樣性角度考慮,濱州地處的下遊黃河三角洲是黃河流域受威脅鳥類的重災區。
在中國科學院植物研究所、中國科學院生物多樣性委員會等主辦的《生物多樣性》雜誌中,《黃河流域鳥類多樣性現狀、分布格局及保護空缺》中收集了黃河流域2009-2019年鳥類實地觀測報告,通過35,026條鳥類實地觀測記錄匯總結果顯示,黃河流域記錄有鳥類物種662種, 佔中國鳥類物種總數的45.81%。
黃河流域鳥類整體物種多樣性由南向北遞減, 以黃河上中遊四川、甘肅、陝西的高原與山地內鳥種最為豐富, 而受威脅鳥類物種多樣性熱點區則在黃河中下遊, 以下遊黃河三角洲及鄰近平原區為受威脅鳥類最主要集中分布區。
黃河入海流,這裡有我美麗的家鄉。這份美麗,應該有水草豐茂、有鶯飛草長,有人與自然的和諧共生。
當我們致力於法治護航生態保護的同時,希望案例也能警醒家鄉人,知法守法、共同護佑黃河流域良好的生態環境。
原標題:《一隻佛法僧目的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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