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的黃先生說
他最近丟失一筆現金
總共有一萬一千元
後來調看了公共視頻
發現有一個女士撿到了這些錢
黃先生說
11月27日9:30左右
他一家人從小區出門
準備回尤溪老家
給孩子過周歲生日
走到樓底時
他的嶽母突然覺得有點冷
想回去拿件外衣
由於嶽母腳剛扭傷不久
行動不便
黃先生幫嶽母回去拿了件外套
匆忙追上走出小區的一家人
結果身上帶的現金找不到
黃先生一家人在小區內
沒有找到丟失的錢物
黃先生的嶽母回憶
當天從自己一萬三千元的積蓄裡
抽出了兩千元現金準備回老家備用
把剩下的一萬一千元
重新放回藏錢的襪子裡
裹在外衣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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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黃先生找到
小區內的公共視頻
而視頻恰好拍到了
他丟東西的過程
視頻顯示
當天早上黃先生手上
拿著的衣服裡掉出了
一個白色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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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後一分多鐘都沒有人經過
直到一位穿黑色上衣的女士經過
她發現地上有個很明顯的東西
低頭看了一下撿起來
視頻中可以清楚地看到
這位女士解開了襪子
然後加快腳步離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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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民警的要求
黃先生在小區四處打聽
終於找到了視頻中的這個人
原來就是三元區崇寧社區居委會
聘來崇寧小區打掃衛生的何女士
起先黃先生希望她把錢歸還給他們
還願意拿錢酬謝
但是何女士不予理睬
無奈之下
黃先生向三明市公安局
三元分局城關派出所民警求助
而後
城關派出所民警組織
社區工作人員、黃先生
及當事人何女士
到派出所進行調解
民警在電腦顯示屏上
讓何女士看了視頻
讓她回憶當天自己的行為
何女士說
不能確定穿黑衣服撿東西的
是不是自己
需要其他視頻來佐證
恰好在黃先生丟錢後
出小區路口
有一個與何女士
擦肩而過的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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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民警動之以情曉之以理
給何女士做思想工作
希望何女士能
設身處地為失主著想
可何女士最後只承認撿到了包
不承認裡面包著現金
民警表示
在調解不成的情況下
他建議失主到法院
走訴訟渠道為自己維權
何女士的行為可能涉嫌犯罪
福建律慧律師事務所律師張美玲認為,現有的公共視頻證據足以證實何女士是黃先生丟失現金及銀行卡的拾得人。根據《民法通則》以及《物權法》的相關規定,拾得遺失物,應當返還權利人,何女士作為拾得人,拾金不昧不僅是道德義務,更是法定義務。
何某的行為已經構成違法。失主有兩種維權途徑,第一種是民事起訴,直接通過民事訴訟,要求拾得人承擔返還原物,或賠償損失的侵權責任;第二種是刑事自訴,就是失主自行向法院起訴,要求拒不歸還的拾得人,承擔侵佔罪的刑事責任。
黃先生表示
他們準備起訴何女士
對於此事的進展
福建新聞頻道也將繼續關注……
來源:福建新聞頻道、直播福建
編輯:胖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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