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天獲悉,海南將對外地小客車實施通行時間限制等交通管理措施。
從明年8月1日零時起,對在海南省行政區域道路上行駛的非本省核發號牌(含臨時號牌)的小客車採取相應交通管理措施。相關通告規定,進入海南省道路行駛的非本省號牌小客車,須通過網絡、電話或者窗口方式辦理登記。每輛車每年通行總天數不超過120天,可多次辦理。駐瓊機構和在瓊註冊登記企業已在本省使用的非本省號牌小客車,實行過渡期通行證備案管理,過渡期於2020年12月31日截止。
對未辦理登記、通行證或通行證超過有效期的非本省號牌小客車,進入海南省道路行駛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處罰。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等特種車輛及非營運性質的新能源小客車進入海南省道路行駛,不受限行措施限制。據新華社
來源:北京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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