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01 19:55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進入2020年最後一個月
依舊有一大批新規將開始實施
事關出行、落戶、購物等
每一件
都與你我生活息息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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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出口管制法》12月1日正式生效
《出口管制法》12月1日起正式施行,明確出口經營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經營額五十萬元以上的,並處違法經營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五十萬元的,並處五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吊銷相關管制物項出口經營資格:
※ 未經許可擅自出口管制物項;
※ 超出出口許可證件規定的許可範圍出口管制物項;
※ 出口禁止出口的管制物項。
周華東 攝
02
有科研不端行為「一票否決」
國務院公布修訂後的《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12月1日起施行。《條例》修訂落實了科技獎勵由「推薦制」調整為「提名制」的改革要求;加強科技獎勵誠信體系建設,明確評審專家需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良好的科學道德,在科技活動中違反倫理道德或者有科研不端行為的個人、組織不得被提名或者授予國家科學技術獎,建立科研誠信嚴重失信行為資料庫,禁止使用國家科學技術獎名義牟取不正當利益。
03
促銷不得先提價再折價
《規範促銷行為暫行規定》12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確規定:
經營者折價、減價,應當標明或者通過其他方便消費者認知的方式表明折價、減價的基準;
未標明或者表明基準的,其折價、減價應當以同一經營者在同一經營場所內,在本次促銷活動前七日內最低成交價格為基準。如果前七日內沒有交易的,折價、減價應當以本次促銷活動前最後一次交易價格為基準;
抽獎式有獎銷售最高獎的金額不得超過五萬元。
04
《經營者集中審查暫行規定》正式施行
《經營者集中審查暫行規定》12月1日起施行,市場監管總局負責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工作,並對違法實施的經營者集中進行調查處理。
05
藥品信息要真實、準確、完整和可追溯
《藥品記錄與數據管理要求(試行)》12月1日起正式實施,其中對藥品研製、生產、經營、使用活動的記錄與數據管理提出原則性要求,突出重點,結合產業實際,更好地保證藥品全生命周期全過程信息真實、準確、完整和可追溯。
06
新版《中國藥典》新增品種319種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國家衛生健康委發布公告,正式頒布2020年版《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自12月30日起實施。新版《中國藥典》新增品種319種,修訂3177種,不再收載10種,品種調整合併4種,共收載品種5911種。
07
醫藥代表不得承擔藥品銷售任務
國家藥監局制定的《醫藥代表備案管理辦法(試行)》12月1日起施行,明確提出醫藥代表不得承擔藥品銷售任務,實施收款和處理購銷票據等銷售行為。
08
新增370條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國內航線
日前印發的《關於進一步深化民航國內航線運輸價格改革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自12月1日起,3家以上(含3家)航空運輸企業參與運營的國內航線,國內運價實行市場調節價,由航空運輸企業依法自主制定。
據悉,本次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國內航線共370條,主要集中在二、三線城市之間的往返航線,涉及北上廣深等一線城市出發的航線較少。加上此前已施行市場調節價的1328條航線,國內已累計有1698條航線實現了市場化定價。
09
高鐵浮動票價來了
12月23日起,京滬高鐵公司將對京滬高鐵運行時速300—350公裡的高鐵動車組列車公布票價進行優化調整,將根據客流情況,區分季節、時段、席別、區段等,建立靈活定價機制,實行優質優價,有升有降。
京滬間二等座初期最低票價498元、降幅10%,最高票價598元、漲幅8%。
2020年的最後一個月
一起加油!
來源:綜合央視新聞、新聞聯播、中國政府網、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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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事關出行!2020年的最後一個月,這些新規將這樣溫暖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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