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正是百花齊放、萬物復甦的季節。當你沉醉在這花花綠綠中時,切記有一種 " 花 " 是不能碰的!那就是——罌粟!
罌粟是一種植物,有伸展的糙毛。是製取鴉片的主要原料,同時其提取物也是多種鎮靜劑的來源,如嗎啡、蒂巴因、可待因、罌粟鹼、那可丁。
昨天(4 月 26 日)晚上 7 點過,荷塘派出所接到自然資源局護林隊員的報警,稱有人在種植疑似罌粟的植物。今天(4 月 27 日)一早便組織警力趕赴現場調查。很快在鴨江大坡一山破上發現大量疑似罌粟果的植物,及種植嫌疑人莫某某。
民警對現場種植的疑似罌粟的植物進行清點。據民警介紹,按照法律的相關規定,種植罌粟達到 500 株即達到刑事處罰。
民警表示,清理收集到的疑似罌粟將進行核查,進一步確定。目前,嫌疑人莫某某已被帶回派出所調查。
普法知識
《刑法》第六章第七節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
第三百五十一條 【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種植罌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強制剷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一)種植罌粟五百株以上不滿三千株或者其它毒品原植物數量較大的;
(二)經公安機關處理後又種植的;
(三)抗拒剷除的。
非法種植罌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它毒品原植物數量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非法種植罌粟或者其它毒品原植物,在收穫前自動剷除的,可以免除處罰。
第三百五十二條 【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毒品原植物種子、幼苗罪】 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未經滅活的罌粟等毒品原植物種子或者幼苗,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七十一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三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非法種植罌粟不滿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少量未經滅活的罌粟等毒品原植物種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運輸、買賣、儲存、使用少量罌粟殼的。
有前款第一項行為,在成熟前自行剷除的,不予處罰。
警方提醒
按我國相關的法律法規,居民私自種植罌粟,無論出於什麼目的、數量多少,都是違法行為。同時希望市民朋友如發現非法種植、買賣、持有罌粟幼苗或種子行為,立即向公安機關舉報。
舉報電話:110
來源:直播貴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