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網友「關心大好河南」
發微博@平安洛陽 稱
五一期間去櫻桃園摘櫻桃
發現一些奇怪的植物
懷疑是罌粟
但是沒有證據
請警察蜀黍鑑定一下
平安洛陽小編看到該條微博以後
立即進行對圖片中的植物進行比對
初步判定
圖片上的植物正是罌粟
隨後小編立即聯動
平安洛陽微博矩陣成員
@平安洛陽-洛龍派出所
要求進一步核實處理
洛龍派出所民警
趕到現場後
當場剷除罌粟85顆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民警清點罌粟株數
罌粟被剷除
警方提醒
罌粟,一株都不能種,當菜吃也不行!
罌粟和大麻、古柯並稱為三大毒品原植物,我國法律規定,一株都不能種,種一株就是違法。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一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三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非法種植罌粟不滿五百株或者
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少量未經滅活的罌粟等毒品原植物種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運輸、買賣、儲存、使用少量罌粟殼的。有前款第一項行為,在成熟前自行剷除的,不予處罰。
根據《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條規定:非法種植罌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強制剷除。種植罌粟五百株以上三千株以下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數量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並處罰金;非法種植罌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數量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非法種植罌粟
輕則拘留罰款
重則判刑
請廣大市民注意了
如發現種植罌粟
請立即向公安局機關舉報
舉報電話:110
來自平安洛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