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胞學說是1838~1839年間由 德國植物學家施萊登和 動物學家施旺最早提出,直到1858年才較完善。

細胞學說論證了整個生物界在結構上的統一性,以及在進化上的 共同起源。 1858年,德國病理學魏爾肖提出「所有的細胞都來源於先前存在的細胞」的著名論斷,徹底否定了傳統的生命自然發生說的觀點。至此細胞學說才全部完成。

該學說認為一切生物都是由細胞組成,細胞是生命的結構單位,細胞只能由細胞分裂而來!
編程:一個細胞,第一次分裂成二個,第二次分裂成四個,第三次分裂成八個,……,試編程序,算一算第二十次分裂成多少個?
你還有其他解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