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跋】
如今的散文,越來越受到人們的喜愛和重視。這是應有之義,是文學發展與時代前行所交織而成的一種必然。
散文是一種古老的文體,在我國的文學傳統中,小說戲劇一直被認為是「小道」,而集部的詩和文才向來是文學的主要表現形式,或者說是文學的「正宗」。
就詩與文相比,按照布羅茨基所說:「藝術就其天性,就其本質而言,是有等級劃分的。在這個等級之中,詩歌是高於散文的。」但按照詩人阿赫瑪託娃所說,散文則是高於詩的,她說:「走進散文時似乎有一種褻瀆感,或者對於我意味著少有的內心平衡。」她還說,散文對於她「永遠是一種誘惑與秘密」。在我們的作家與詩人中,似乎少有她這種對於散文創作的虔誠與敬畏之感。想想自己,慚愧得很,儘管常與散文為伍,有時卻顯得過於隨意,沒有散文寫作時獨有的那種「誘惑與秘密」的感覺。
曾經,散文寫作中出現了抒情散文一說,並大行其道。其實,在我國的文學傳統中,散文寫作一直是以敘事為主的,所謂抒情散文難見其影。如果真的有抒情,也只會蘊含在敘事之中,如蕭紅的散文;或在敘事之中含有人生哲思,如孫犁的散文;或在敘事之中浸透生活情趣,如汪曾祺的散文。這三位作家,都是我喜愛的。
我的散文是以敘事為主的。我渴望能夠將上述三位作家的風格與品質,相互滲透,融合一體。因此,在《肖復興散文》的四輯裡,無論寫親情,還是寫友情,或是食之雜憶,或是懷人念遠,都是在司空見慣的敘事中,關於庸常生活瑣事或綿長回憶的一些拾穗小札。
能夠在平常素樸的敘事中,將這些瑣碎的人與事,景與物,娓娓道來,一一寫好,串連成珠,化蛹為蝶,並非容易。鬱達夫在論述上個世紀二三十年代的散文創作時曾經說:「原來小品文文字的所以可愛的地方,就在於它的清、細、真三點。細密的描寫,若不慎加選擇,巨細兼收,則清就談不上了。」
我重視鬱達夫所強調的散文寫作的「清、細、真」這三點,並期冀自己能夠做到這三點,起碼應該向著這三點的方向努力,所謂「雖不能至,心嚮往之」。
真,不用去說了。真情實感,應該是一切文學寫作之要義。但是,對於和小說等虛構文體相對應的散文而言,真,這一點和現實有著別一樣密切的關係。真,便不止於面對真切逼真的生活,還在於面對自己的內心。
細,鬱達夫說得很明確,細不是巨細兼收,不是絮絮叨叨,不是老太太的裹腳布越寫越長。細,便涉及文章的剪裁,乃至構思的角度。細,便不只是對生活的透視和態度,更是對藝術把控的能力。
鬱達夫是把清放在首位的,他沒有具體解釋如何才能做到清。清,便最難以做到。在我的理解中,我國傳統散文中一向講究含蓄,講究餘味。那是一種月朦朧,鳥朦朧的畫面,似乎和清並不是一回事。清,應該指向文字和文氣以及心地。以前讀冰心的《往事》,記得有一句是「濾就了水晶般清澈的襟懷」,想那該就是清的最好寫照了。如果說含蓄是散文講究的味道,那麼,清則是散文講究的境界了。
能寫好散文的人,心地一定不會如亂麻那麼複雜,心機也一定不會如蜂巢那麼千瘡百孔。所以,阿赫瑪託娃能寫那麼好的詩,然而對於散文,她說自己害怕寫。散文確實是一種易寫難工的文體,所有人都能寫,但不是所有人都能寫好。能寫好散文的人,一定首先都是善良的人,前面說的蕭紅、孫犁、汪曾祺,都是寫一手漂亮散文的人,都是這樣善良的人。
「著墨無聲,墨沉煙起。」這是張岱《陶庵夢憶》裡的一句話。這應該也是散文寫作的一種境界,或者說是鬱達夫所說的「清、細、真」的一種寫意吧。我希望讀者能夠在讀完我的這本散文集後,多少感受到這樣境界的一絲絲氣息,如果我做得還遠遠不夠好,那麼,就讓我再做努力。
(此文為《肖復興散文》自序)
(作者:肖復興)
來源:《光明日報》( 2020年06月26日 0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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